许昌中冠置业有限公司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一案,襄城县公安局已立案侦查,前期大部分集资参与人已经申报债权,还有部分集资参与人未登记申报。为最大限度挽回集资参与人的损失,保证案件诉讼工作顺利进行,现就有关登记事项公告如下:
一、登记地点:襄城县公安局经侦大队216房间。
二、登记期限: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9月5日,逾期未登记责任自负。
三、登记对象:在许昌中冠置业有限公司处参与集资的群众。
四、需携带手续:登记时需携带本人身份证、与涉案公司签订的合同、协议、借据、借款凭证,以及每一笔投资款的转账凭证(如丢失可到银行打印明细)、涉案公司支付利息凭证(可到银行打印流水)等相关材料原件,并提供以上材料复印件各一份。
五、注意事项:
1、登记人为集资参与人本人,如委托他人登记的,需提供相关委托书及双方身份证,集资参与人死亡的,由继承人代为登记。
2、已在襄城县公安局经侦大队登记过的,不再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