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四月份以来,洛宁县教育体育局持续开展严查校园餐食品安全等问题,切实保障广大师生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为了充分发挥警示教育和舆论监督作用,引导校园食品安全管理,现公布洛宁县校园食品安全违法典型案例如下:
案例一
洛宁县某学校食堂未按要求留样
2024年5月25日,县教体局工作人员在日常监督检查中现场发现:洛宁县某学校对食品留样重量不足,早餐鸡蛋留样一个,未按照规定达到125克以上,留样记录不规范,该学校上述行为违反了《学校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管理规定》第四十条的规定,要求该学校立即整改、当场给予警告批评。
案例二
洛宁县某学校食堂工作人员未按要求穿工作服、校长陪餐记录不完整
2024年5月27日,县教体局工作人员在日常监督检查中现场发现,洛宁县某中学售饭员工没有穿工作服,校长陪餐记录不规范,该学校上述行为违反了《学校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管理规定》第二十七条和第十三条的规定,要求该学校立即整改、当场给予警告批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