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与人治,人们常说法制社会,但实事上没有法制社会,法制社会只是个相对概念。人繁衍到现在都是人治社会,最高层的领导就是绝对的权威!
依法治国,他只是针对金字塔的中端与低端,并未针对金字塔的顶端。把权力关在制度的笼子里面,想法是好的,但是难以实行!
所以我最终认为人类还是以人治为主,人质的弊端就是专制,如果这个人的品德不好才学不够,那是很容易出问题的。
所以选才非常重要,一定要选德才兼备之人,正直的人担任领导干部。人之败可以败国”。人治也优点就组织性强,调动之快。
但人类与动物都是人治,你看狼群与狮群都是听命于狼王与狮王,而狼王与狮王的更替都是爆动的,就是有更强的狼与狮子把狼王式狮王打败,它就成为新的狼王或狮王,这就适者生存,强者胜道理。赤赤裸裸的现实主义。比如说一家公司只要不触犯法律的情况下,一把手说的算,这也是人治的一种表现!
而法又从何而来?法都是人类颁布的,颁布法律的人总是拥有最高的权威,就像商鞅颁布改革之法,是没有人敢动商鞅的,商鞅之死也!也是得罪了太子和众多的权贵而被五马分尸,并非他触犯了什么法律!
所以说人类亡在于人的兴亡,人类的败亡也在于人的败亡,制度与法治是千篇一律的,随着时间的推移而改变!但是人作为制度与法律的执行者颁布者,它是凌驾于法律与制度之上的!所以说没有人,法律与制度,一切都是空谈!所以我认为法律制度是在人之下的。我个人认为,人类几千年的历史,都是以人治为主,这是不应争论的事实,也不宜改变的事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