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宁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开展优化营商环境
专项监督的公告
(第10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法》《河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法>办法》,县人大常委会将对国务院《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河南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贯彻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并通过开展优化营商环境工作评议、设立营商环境人大代表流动工作站、开展人大代表与国家机关负责人“面对面”活动等监督方式增强执法检查效果,推动全县营商环境持续优化。根据2023年河南省营商环境评价结果,综合考虑市场主体、人民群众关心关注的事项,县人大常委会研究确定县政府3个组成部门为重点监督单位。现公告如下:
一、重点监督单位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行政审批和政务信息管理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二、监督内容
1.检查国务院《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河南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贯彻执行情况及相关政策落实情况;
2.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推进情况;
3.行政审批制度系统重塑情况;
4.历次营商环境评价涉及指标完成及反馈问题整改落实情况;
5.人民群众普遍关注的热点、难点、堵点问题解决情况;
6.县人大常委会会议或主任会议认为应当评议的其他事项。
欢迎全县广大市场主体、人民群众和社会各界按照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监督范围、内容,在2024年8月31日前通过信函、电话或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县人大常委会执法评议调研组反映情况和问题(执法评议工作不受理信访案件)并提出意见建议。
三、执法评议调研组分工及联系方式
根据《洛宁县人大常委会关于全县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开展专项监督的实施方案》要求,县人大常委会成立三个执法评议调研组,其中第一执法评议调研组由县人大预算工委牵头开展工作;第二执法评议调研组由县人大法工委牵头开展工作;第三执法评议调研组由县人大城建委牵头开展工作。
1.第一执法评议调研组
评议对象: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电话:66266355
邮编:471700
邮箱:
lnrd6231002@126.com
地址:洛宁县政通路66号
2.第二执法评议调研组
评议对象:县行政审批和政务信息管理局
电话:66266358
邮编:471700
邮箱:
lnrd6231002@126.com
地址:洛宁县政通路66号
3.第三执法评议调研组
评议对象: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电话:66266928
邮编:471700
邮箱:
lnrd6231002@126.com
地址:洛宁县政通路66号
来源:最爱洛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