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关于洛宁县增设交通技术
监控设备的公示信息
为加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根据《行政处罚法》《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律法规规定,洛宁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在迎宾大道凤翼路口、凤翼路民族路口、永宁大道经五路口、崛山街、涧口街以上三个路口和两条路段增设交通技术监控设备,用于查处机动车不按规定停车的交通违法行为,公示时间为七日(2024年7月11日至2024年7月17日),2024年7月18日起开始抓拍。
现向社会公示监控设备设置地点及查处的道路交通违法行为,希望广大群众自觉遵守交通法规,共同维护道路交通秩序。
特此公示
洛宁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2024年7月11日
附:监控设备设置地点及查处的道路交通违法行为


来源:洛宁公安交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