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心测技术导师团队的研究发现,司法鉴定用心理测试仪及其应用理论方法不能跨语言、跨文化直接引进和使用,主要原因在于以下几个方面:
1. **文化差异**:不同的文化背景会影响个体的价值观、思维方式、情绪表达和社会行为规范等,这些都会间接影响人在接受心理测试时的生理和心理反应。例如,某些文化可能鼓励直接表达情感,而其他文化则可能倾向于抑制情感表达,这种差异会影响测谎仪对情绪反应的解读。
2. **语言障碍**:语言不仅仅是沟通的工具,也是文化的载体。不同的语言结构、语境含义以及语言习惯都会影响测试的有效性和准确性。测谎过程中涉及的问答如果不能准确无误地在被测试者的第一语言中进行,可能会导致误解或信息偏差。
3. **心理测量的标准化与有效性**:心理测试,特别是测谎仪的使用,需要基于严格的标准化程序和大量的本土化验证研究。未经针对特定文化群体的校准和验证,测试结果可能无法准确反映被测试者的心理状态,从而影响判断的准确性。
4. **法律与伦理考量**:各国的法律体系和伦理标准存在差异,直接跨文化引入可能导致侵犯隐私、违背人权或其他法律问题。在中国,司法鉴定实践必须符合中国的法律框架和道德标准。
5. **技术和理论适应性**:心理测试技术的发展往往基于特定的文化和技术环境。直接引进的技术和理论可能不完全适应中国的社会现实和司法实践需求,需要经过本土化的调整和验证。
因此,为了确保心理测试的科学性、准确性和合法性,必须根据中国人的汉语表达习惯、心理特征及司法实践的具体需求,进行本土化的研发和验证,而不能简单地跨语言、跨文化直接应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