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的本质是对真善美的追求和对假恶丑的厌恶。人性是从根本上决定并诠释着人类行为之天性。
马克思曾经说过,“人的本质不是单个人所固有的抽象物,在其现实性上,它是一切社会关系的总和”。
人性不仅涉及到个体的心理和生物特征,还涉及到社会和行为方面,是多种属性相互影响和制约的结果。人性虽然是一个复杂且多元的话题,归根结底其目的还是对善与美的追求与向往。但发生在湖北省武汉市青山区新沟桥街道办事处蒋家墩社区范青娥身上的事情,却与善与美背道而驰,上演了的却是歹毒和阴险,在违法“拦访截访”的过程中,导致范青娥拄“双拐”的恶性事件。
在此次公然拦访截访的违法事件中,该社区书记肖娜表现的“特别积极”,用她的话来说,“如果我不听上面的,我的饭碗都保不住。”事实上,颠覆了“三观”的肖娜,也颠覆了人之初性本善。这不是一个自然规律,而是人性之恶已膨胀于肖娜人性所有。一起共同违法的还有一名辅警(其工号为080354),两人的臭味相投,自然也就成为了蛇鼠一窝――给范青娥造成了左腿、膝盖等多处骨折。
人性坏也好,毒也好,恶也罢,均一与一个“利”和“贪”字有关。如果范青娥的维权能引起手握公权力的“公仆”重视,不采用一些“歪门邪术”之径――违法“拦访截访”的话,此恶性事件自然而然也就不会发生。在“利”的驱使下,自然就没有了人性,所追逐的则是个人私利。就社区书记肖娜所说,“如果我不听上面的话,饭碗都保不住!”就肖娜而言,这既是一个客观存在,又是一个“铁定”的事实――“你不听使唤,我用你有何用!”肖娜无非是听信了某个领导的“吹风”,不过这个“风”不是清新的自然风,而是夹带着铜臭味的“腐风”。但作为社区书记的肖娜,无自己的主见与人性思维――该做的,与不做的混为了一体,背离了工作职责、背离了人性与道德,同时丧失了信仰,在“腐”的夹缝中龌龊生存。面对领导的指令哪怕知道是违法的指令,也照办不误,这种理念表面强悍实际上就是一条可怜虫,其中包括那名辅警在内!
范青娥的维权个案,是一个关注度较高的信访案件,毕竟其成为了“拄双拐”的人身伤害。范青娥的命运与诸多信访家庭的命运联系在一起,诸多受害的信访人家庭背后是更多的受害人,而受害人群体的愿望是一股民意。此股“民意”汇成一句话:――人性与道德不能丢,法制与原则不能丢。着重处理好“范青娥事件”,应不存瑕疵、不存错讹、不存漏洞、不存纰缪,应经得起事实和法律的检验,应经得起时间和公众舆论的检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