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5月,鸡泽县人民检察院在河北省公益诉讼检察大数据智能化应用平台收到一条互联网舆情线索:“我们这有一家建筑垃圾回收处理厂,好几年了,砂石料露天堆放,不遮盖、不围挡、不洒水,装卸物料大卡车进出作业扬尘弥漫,严重影响环境,无人监管,希望检察院给予监督,还群众一个晴朗的居住环境”
收到舆情线索后,鸡泽县检察院即时组织工作人员前往现场勘察核实,发现鸡泽镇沙阳村东有一物料场露天堆放石灰和砂土,未覆盖防尘网及降尘措施,该物料场占地约10亩,场地内地面未硬化,浮土尺余厚,扬尘污染特别严重,对周边村民的居住环境造成影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县检察院及时进行行政公益诉讼立案,并依法向相关行政机关提出诉前检察建议,督促相关职能部门依法整治涉案扬尘污染违法行为,并进一步加强监管,以点带面,建立对场地工地等常态化管理机制,有效防治场地工地扬尘污染问题。收到检察建议后,相关行政部门高度重视,采取有效措施,积极推动该物料厂扬尘污染问题整改。
为进一步巩固监督成效,确保检察公益诉讼工作落到实处。近日,鸡泽县检察院展开公益诉讼“回头看”活动。对该扬尘污染物料场进行实地走访,查看整改情况,发现该处露天砂石料已采取覆盖措施,原地面已平整,扬尘污染情况得到了有效治理。
整治前
整治后
防治扬尘污染,改善生态环境,保护群众公共利益。下一步,鸡泽县人民检察院将继续发挥公益诉讼检察职能,加强与行政机关的良性互动,凝聚各方共识与合力,织好扬尘污染“防护网”让人民群众的“蓝天净土幸福感”持续增强。
供稿:张 鑫
编辑:崔利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