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径文学社推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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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论小说创作中“个人化”的写作特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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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慧 邹豪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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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世纪九十年代的小说创作呈现出花花搭搭的斑驳色彩,这自然与“个人化”写作有关。因而“个人化”写作成了文坛关注的焦点和谈论的话题,然而却谈得玄而且泛。我们认为,要加深对“个人化”写作的分析和认识,必须从下列几方面入手。
首先,要对“个人化”写作与其他创作现象进行辨别
尽管各种创作现象相互牵连,甚至交相融合,但仍能显示出各自的显著特征。若不将其辨别,就很难切入正题,对其中的任一创作现象作出切中肯綮的分析。那么,“个人化”写作与其他的一些创作现象有何区别呢?
第一,“个人化”写作同作家形成的艺术风格中的创作个性不是同一概念。作家的创作个性是指作家所特有的生活道路、思想倾向、心理素质、艺术修养、审美情趣等精神特点的总和。它通过作家对生活的能动反映而转化为作品的艺术风格。因此,作品的艺术风格是作家的创作个性在一系列作品的内容和形式有机统一中所显现出来的基本特色,是作家孜孜追求的达到创作成熟的标志。在文学史上,除了某些特殊的历史时期(如文化专制主义时期)以外,绝大多数作家都竭力使自己的创作展示其个性特征,使之个人化、个性化。也确实有许多作家创作出了一系列为其“性情所砾”和“陶染所致”的作品。这些作品像佩带着个人徽章一样,显示出作家独特的创作个性和精神面貌,标志着作家在“再现”与“表现”有机融合的创作上,所取得的“各师成心,其异如面”的创作成就。这种创作个性表现与“个人化”写作中的个体表白是有实质上的区别的。因为“个人化”写作的那种将纯粹的个人经验作松散的自传式的书写,那种将强烈的身体欲望作尽情的快感性的倾诉,那种将本真状态的世俗生活作感观的记录式的叙述等等,常常与时代需要相悖,与现实生活脱节。所以,其个人化只能是孤零零的个体化、单一化,而不受广大读者所欢迎。
第二,“个人化”写作并不等同于“私人化”写作。“私人化”写作是“个人化”写作的一种极端的表现形式,二者有一定渊源关系,但"个人化”写作却不完全等同于“私人化”写作。因为后者侧重于表现那些为社会的道德规范和普遍的伦理法则所抑制、排斥、遮蔽的所谓私人经验,如同性恋、弑父或恋父情结、恋母情结、自恋情结等“异常经验”和“阴暗心理”。因此,它所表白的常常是隐秘的心态和被扭曲的心理,所曝光的也常常是变态的情结、欲望或潜意识,并流露了自我欣赏、自我迷恋的气息,甚至近于神经质。若将如此内容公之于众,必得到道德的谴责和舆论的诘难。由此可见“私人化”写作属于“个人化”写作,而“个人化”写作却不一定是“私人化”写作。“个人化”写作的内容要广泛得多。
第三,“个人化”写作不能简单地被归纳为某一创作流派。文学流派是指文学观点相同、文学风格相似的作家们自觉或不自觉组合成的派别。“个人化”写作的“个人化”与文学风格中呈现出的创作个性不是同一概念,前面已作了评述。至于文学观念“个人化”写作确实受到了九十年代各种思潮的影响,其中必受一定的文学观念支撑。因此,它与九十年代形成的文学流派或归集在同一旗帜下的作家群体有着密切的联系。各个流派或作家群也不同程度地体现出“个人化”写作情况。但二者毕竟不能等同相称,各个流派或作家群在写作方式上各有所侧重,在创作风格上各显示其独特性,所以,不能简单地将“个人化”写作归属于某一流派或某一作家群,如新生代,或六十/七十年代出生的作家群等。
此外,“个人化”写作还不同于某个特殊的历史时期的某些人的“紧跟政治”的写作。尽管那也是出自个人目的的个人化写作,但却是公式化概念化的,全无个性可言。正如李运拎所言:“那种狂热的紧跟政治斗争、政治运动的创作,显然均非个性化的。”①“个人化”写作之所以响亮地提出于二十世纪九十年代,是因为这个年代的整体文化氛围为这一概念注入了一些新的元素,使之异于以往的“个性化”、“个人化”,并以独特的言说方式出现于文坛,而令人格外注目。
其次,要了解“个人化”写作的基本特征
要了解什么是“个人化”写作,还必须在比较辨别的基础上,对其作品的内容和形式等作进一步的探究。以我们浅薄的理解看,它具有下列基本特征:
从反映的内容看,主要是对个人经验进行书写。林白在《记忆与个人化写作》一文中指出:“个人化写作建立在个人体验与个人记忆的基础上,越过个人化的写作,将包括被集体叙事视为禁忌的个人性经历从受压抑的记忆中释放出来……它们的身影在民族、国家、集体、政治的集体话语中显得边缘与陌生,正是这种陌生确定了它的独特性。”②这就说明“个人化”写作的内容主要来自于非常个人化的经验或体验,书写的是个人记忆的经验,表达的是个人内心的愿望,宣泄的是个人自我的情感。也就是一些新生代作家所强调的,要回到个体存在的本源去进行“直接面临”式的“第一次写作”,要尊重个人最本质的生命感受,拒绝任何来自外在观念的扭曲。为此,它反对外在观念的干扰,否定深入社会生活是开发创作源泉的原理,而将深入开掘个人生活资源视为写作的最佳途径,把写作的内容与其本人的个体存在几乎对应地等同起来。在这种指导思想下的写作行为,是一种个体生命存在的再现行为,其行为方式就是其写作方式,因此其作品大多数带有极强的自传色彩。其中表现最明显的是一些新生代作家。他们往往辞职以写作为生,将自己切身经历的日常生活毫不掩饰地写进作品,其文本状态就是其生存状态的写真。
从表现的欲望看,大都与个人的身体欲望有关。“个人化”写作的小说,其主人公与他人的区别不再是精神观念上的区别,而是他们各自拥有独一无二的身体的差异。他们被身体欲望的满足和折磨所纠缠,其自信、快乐、失望、沮丧都建立在身体欲望的基础之上。因此,不加掩饰地对性xing欲与物欲进行叙写,也是“个人化”写作的显著特征之一。如对性的表现,不论是作家的叙说还是作品中人物的言行都一览无余,不但不再是禁忌,而且成为公开议论、着力渲染的东西,从而在书写过程中获得一种突破禁忌的、隐蔽的、堕落的快感,以身体语言去表述一切,以感官直觉去感受肉体沉酣的狂喜;对于九十年代充满物欲的东西,作家表现出的不是鄙弃和厌恶,而是简单地认同和积极地投入,毫不掩饰地体现出对金钱物质的热衷向往。其小说中的人物更是财富和虚名的狂热追求者。由此可见,“个人化”写作传达出的是都市生活中那种随心所欲的玩世情绪,在漫不经心的生活游戏中缺少对社会批判的兴趣和热心,对个人价值的实现更失去信心和理想,只是因感觉化的个人空间和零散化的个人透视将人性精神加以改写。因此,对世俗生活的本真状态不加思索地进行感观描述,使之不再具有纯净明快的理想色彩,涌动的全是让人耳目一新的感观诱惑,也是“个人化”写作的显著特点。
从采取的写作方式看,一般采用类似回忆录或传记式的写作方式。“个人化”写作的作家无意于经营作品结构的布局谋篇,而是以松散流动的叙述取胜。这种叙述方式超越了寓言,让生活以本真状态呈现,达到自然流的效果。其特点是随个人下意识思想的流动而展开的琐碎叙述,可以时空交错,可以忽前忽后,忽现实忽未来忽过去,使三者交融一片,也不再指向一个超越于故事之外的伟大终点或哲理。因此所采用的大多是类似回忆录或传记式的写作方式,甚至是“碎片叙事”的叙述方式。
从体现的基本动机看,大多出于两种写作目的。“个人化”写作不是代言人式的写作。作者既不代表普通的知识分子或广大的劳动大众,也不是代表精神界的领袖或生活上的导师;既不是社会阴暗面的揭露者和批判者,也不是站在国家、民族或人民的立场上说话,其作品也不一定揭示一定历史时期的社会生活本质。作者仅仅是个人经验的表述者和身体欲望的倾诉者,在复制、调侃和戏谑中消解历史与现实中的寓言与神话,表现出反叛主流、固守边缘的观念与立场。
而女作家则表现出对女性在男权社会中的角色、地位以及所受的双重压抑有了一份更明澈的体认。所以,从写作动机来看,“个人化”写作的作家,并不像以前的作家那样出于一种神圣高洁的使命感。在一般情况下,他们的写作动机与国家、民族、群体无多大联系,而是出于两种写作目的:一是出自内心的需要。在表达冲动和倾诉欲望的支配下,作者并不渴望从他人那里获得理解和交流的机会,在他们眼里,写作只是目的,而不是手段;另一种是出于商业动机。在九十年代商业大潮的冲击下,创作界与出版界前所未有地与经济利益挂起钩来,什么样的作品能够招徕读者,带来较高的利润,作者与商家就常常联合起来推出什么样的作品。这样“个人化”写作也就成了一种谋利的手段。
从倍受一部分读者青睐看,主要是与接受心理相关。“个人化”写作拥有一定的读者群,并倍受青睐,其原因固然与其作品的多姿多彩、各具特色有关,但更重要的是作品与读者的接受心理紧密相联。因为“个人化”写作的小说不仅能简单地满足某些读者的窥探欲,而且还能使与之更多的读者通过小说中人物的个体行为,而为自己富有个性的生活方式寻找依据,从而使自己在生活节奏日益加快、人际交流日益减少的社会中,去向作品寻求情感慰藉,去从作品的人物心声倾诉中获得交流感、信任感和满足感。况且,对“个人化”写作的接受与对其他写作的接受的最大区别之处,是“个人化”的阅读,因为“个人化”写作的作品是不宜在大庭广众之中高声朗读的,只能在个体空间独自寻索品味。因此,那些水平年龄相仿、个人体验相似、心理需求相同的读者就容易沉醉其中,而对它倍加欢迎。与此相反,它对广阔范围内的广大读者来说是难以接受的,不会受到普遍认同的。
第三,在对待“个人化”写作的问题上还必须作辨证的分析
首先,“个人化”写作不是绝对意义上的划分。“个人化”写作的作家在书写个人经验、表现个人欲望时是个人化的,但当其作家队伍逐渐扩大,以集团化形式出现时,造成类似的乃至共同性的经验大批量输出,表现出较为广泛的辐射力,却又呈现出非个人化的色彩。
其二,“个人化”写作也是一定的社会生活的折射反映。陈染说过,恰恰是个人的才是最人类的。虽然不能以此来简单称道“个人化”写作,但作家个人内心那微不足道的体验碎片和情感倾诉,却能折射出一些人类整体的光影来,因为它总会带有某些时代和社会的痕迹,只是程度不同而已。
其三,“个人化”写作存在着一定的积极意义。它在反叛和消解群体写作、公人话语、宏大叙事、拓展文学生存空间方面,是一个不小进步,有一定的探讨价值和存在意义,尚有一定的生存发展余地。但广大的作家和读者也清醒地认识到,如果走向极端,过分地强调“个人化”写作,就会使写作变成“个人的呓语”,就会消解写作的意义,丧失文学应有的社会功能,终将会使文学创作走向脱离生活,脱离读者的死胡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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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文献】
李运技.什么不是“个人化” [J].文学自由谈, 1999, (2).
林白.记忆与个人化写作[J] •作家,1997, (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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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简介】
刘慧(1976-),女,河南南阳人,武汉大学硕士研究生,从事现代文学研究。
邹豪生(1938-2023),男,湖南双峰人,湖南邵阳师专教授,从事文学理论和美学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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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源于《邵阳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学报》2000年第6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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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径文学社肖殿群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