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径文学社推介】
背景音乐:红楼梦金陵十二钗“秦可卿”《春睡行到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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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可卿三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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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傅治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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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秦学”不能成立
自20世纪80年代以来,学界出现了一种风气,凡是自以为对某一著作有一定研究成果的就冠以 XX 学,于是相继出现了研究水浒的称为"水浒学",研究《三国演义》的称为"三国学",研究《金瓶梅》的称为"金学",甚至研究金圣叹的也称为"金学"。曾几何时,这些"学"大都如过眼烟石,成为了历史陈迹。究其原因,是这些东西缺乏成为"学"的基本条件,不为学界所认同。
周汝昌先生认为"红学"有四大分支,即所谓"曹学"、"探佚学"、"版本学"和"脂学"。一下子冒出这么多的"学",于是以"学"命名的研究项目就多起来了。近年来又流传一个新名词叫"秦学",单从其名称来看,很容易让人理解为研究秦始皇或秦王朝的学问。如果不标明它是"红学"的分支,很难令人想到这门学问是专门研究红楼梦里的一个人物秦可卿的。看来"红学"的分支可能远非周先生所说的四种了。
"秦学"的倡导者和目前我们所见到的唯一的"秦学家"就是刘心武先生。刘先生是当代著名作家,其《班主任》曾产生过轰动效应,而作为"红学""票友"的他,居然在红学的领域创造了一个新的分支,不能不令人佩服。而且由于他所写的著作有权威作序,所作的讲座有央视转播,所写的文章有网络传播,于是乎刘先生决定"将'秦学'研究不断推进",并自以为"我的'秦学'仿佛山溪终于流出窄谷,奔泻到了更加广阔的田园,形成了一条自成形态的河流"。(刘心武《红楼望月》自序)欣喜之情,溢于言表,似乎"秦学"从此真的成立了。
但是"秦学"的发展,并不像刘先生所想象的那么乐观。首先,"秦学"之"学"既然和"红学"、"儒学"、"玄学"、"佛学"、"选学"之"学"同名,那么它的内涵应该是一致的,是学术、学问、学说的意思。王国维在《最近二三十年中国新发现的学问》一文中,把古文学、古文字学都称之"学问"。陈寅恪则把一门专门的学问称为学术,刘梦溪则称之为"学科"(刘梦溪《红楼梦与百年中国》第一章)。"学科"是学术的分类,仍然属于学术的范畴。《中国儒学百科全书》界定"儒学"这一概念时,用的是"学说"。它说,"儒学是孔子创立的以修己治人为宗旨的学说。"由此可见,任何一门称之为"学"的学问,必须是有学术价值的学说。什么是"学术"呢?《辞海》的解释是"指较为专门、有系统的学问";什么是"学说"呢?《辞源》的解释是"在学术上自成系统的主张、理论"。由此可见,被称之为"学"的学问,必须具备基本的思想和系统的理论。至于王国维、陈寅恪等强调的"新发现"、"新材料"倒还是其次的。例如"儒学",它以"仁与礼"、"义与利"、"中庸"、"天人合一"、"大同"等为基本思想,又有哲学思想、宗教思想、伦理思想、政治思想、经济思想、军事思想、社会思想、教育思想、美学思想等等构成理论系统,每个思想内部又自成系统。此外如墨学、道家学、名辨学、法家学等无不如此。至于"红学",至今尚无人对此做出明确的界定。20世纪80年代初期,周汝昌先生发表《什么是红学》一文,把《红楼梦》的文本研究排除在"红学"之外,引起了许多学者的批评。赵齐平先生认为"凡是研究与《红楼梦》有关问题的,都属于红学",虽不是严格意义上的定义,但对"红学"的基本范畴作了明确的界定。其实"红学"有其基本思想,包括《红楼梦》所含的政治思想、道德思想、伦理思想、美学思想;也有自己的体系,包括曹氏家世研究、版本研究、索隐与考证、评点与评论等等。所以"红学"之名虽出自戏谑,但经过两个多世纪以来广大读者与专家学者的努力,"红学"不但成立,而且已经成为中国当代的"显学",影响遍及世界。
回过头来,再看所谓"秦学",它的基本思想是什么?它的理论系统、研究体系又在哪里?我们从刘心武的"秦学"专著中,除了看到作者"探佚"出秦可卿是康熙废太子胤礽寄养在曹家的女儿外,找不到任何可以称之为体系的东西。如果说对秦可卿的探佚可称之为"秦学",那么《红楼梦》中可称为"学"的人物就太多了。不是说贾宝玉的原型就是曹雪芹吗?那第一要立的当是"宝学"或"玉学"。按自传说,贾赦的原型当是曹顒,贾政的原型当是曹頫,当然就应有"赦学"和"政学"了。至于黛玉、宝钗、湘云、元春、探春在书中的地位远远超过秦可卿,认真"探佚"起来,恐怕都在立"学"之列。我完全没有否定刘心武先生的研究之意,只是奉劝刘先生大可不必急于把自己当成一个学派的创始人。孔子是儒学的创始人,但他生前从没有以学派创始人自居,反复强调自己只是"述而不作"。任何一种学说,任何一个学派都不是自封的,它只能是大家参与、读者认可的结果。"秦学"不可能有这种结果,有些网友便直言不讳称之为"好玩而已,不必当真",便是见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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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可卿身世简单而迷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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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秦可卿出身寒微吗?
根据刘心武先生的认识,书中的秦可卿出身寒微,不足以与贾府联姻,于是他要为秦可卿的原型寻找一个高贵的出身。经他的多方"考证",用了洋洋洒洒数十万言,终于"考证"出了秦可卿的"皇家血统",并锁定她是康熙帝废太子胤礽之女,从小寄养在曹家当童养媳。我真佩服刘先生的想象力和"创新精神"。但当我阅读刘先生的大作时,脑子里不由得想起胡适先生对蔡元培先生《石头记索隐》的评价:"假使一部红楼梦真是这么样一串笨谜,那就真不值得猜了。"刘先生的"索隐",既无文本依据,又无史料证据,比起蔡先生猜的谜似乎更笨得离谱了。史料上从无胤礽有女儿寄养曹家的记载,如果胤礽要保护后代,首先要保护的是儿子而不是女儿,要寄养的当然是原"世子"弘皙。即使要寄养也不应当是曹家,他敢把子女寄养给曹家吗?即使他敢寄养,曹家又敢收养吗?曹家是其父康熙帝的亲信,而他本人又是他父亲十分厌恶并抛弃了的人,曹家即使有天大的胆子,也不敢收养皇帝厌弃的废太子的子女,更不敢将皇帝的孙女收为自己的童养媳。事实上,曹家与胤礽之间并无深交,相反还有些过节。胤礽从小"刚愎喜杀人",(《李朝实录·肃朝实录》卷15上康熙二十三年三月庚寅案)他曾凌虐过宗亲贵胄和朝中大臣,曾鞭挞过平郡王纳尔苏、贝勒海善等人,而纳尔苏正是曹寅的女婿。试问曹家为什么要为曾经鞭挞过自家姑爷的人去冒那么大的风险呢?另外胤礽也没有必要将女儿寄养,因为康熙虽然废了太子,并将他圈禁起来,但对他的家属还是优待的,仍然给以亲王待遇。康熙五十七年四月,胤礽的妻子病死,按规定亲王福晋的丧礼,只可用二十名侍卫穿孝,胤礽己废,无侍卫,康熙特命步军统领隆科多率侍卫三十名去穿孝。礼部不敢写祭文,康熙特命翰林院撰写。特别值得注意的是,康熙五十九年胤礽的女儿还被封为郡主,其夫婿是和硕额附。在这种情况下,他还有必要将女儿寄养到曹家吗?刘先生因沉醉在自己的独特发现之中,竟忘记了这些常识性的道理和基本事实。
从文本说,刘先生为了证明秦可卿有"高贵"的"皇家血统","是一个不幸的公主",就反复强调书中的秦可卿出身寒微,父亲是"一个小小的营缮郎",与贾府联姻本来是"门不当户不对"的,但是秦可卿为什么会嫁到贾府呢?原来书中隐藏了一个天大的秘密,就是时任工部员外郎的贾政,叫他的部下秦业出面,抱养的这个育婴堂的弃婴,竟是已废太子的女儿,是一位"不幸的公主"。把她接到贾府来,是为了保护她,以图日后得到好处。我很佩服刘先生的想象力,但是不敢盲从刘先生所作的结论。
首先,秦可卿养父的名字,程本和其他版本都作秦邦业,独脂本作秦业。甲戌本并有批语云:"妙名,业者孽也,盖云情因孽而生也。"刘先生依脂本作秦业,并依据脂批加以发挥:"秦就谐音感情这个'情',业就谐音孽,合起来的意思,就是因为有感情而造成罪恶",并且批评高鹗、程伟元改为秦邦业,"甚至还有更坏的想法"。这又是刘先生的"想当然"。其实是脂砚斋之流"有更坏的想法",才把他改名秦业。其实"有感情(?)而成罪恶"的是秦可卿(情可轻?情可亲?)和秦钟(情种?情终?),而不是他们的父亲秦邦业。秦邦业只是起了个帮衬的作用,即把秦可卿从养生堂抱回来,又生养了秦钟,从而使他们有因情(指情欲,不是一般的“感情”)而成罪孽,因情而终结了自己生命的可能。他起的是"帮助"、"帮衬"作用,所以作者把他名曰秦邦业(情帮孽),即帮情造孽。分明是脂砚斋没有读懂原文而乱改,怎能无端指责程、高?
其次,秦邦业也并非小官,他的官比贾政还大,书中称"秦邦业现任营缮司郎中",脂本作"现任营缮郎",不是抄手漏抄了,就是有意改写,但脂本一改,这个官职就变得含混了。从隋朝开始,六部各置尚书一人,以为侍郎之副。唐朝开始在各部下边设司,司的首长为郎中,副手为员外郎,历代因之。所以人民文学出版社1982年出版的、由红楼梦研究所校注的《红楼梦》的第八回的注释中说:"营缮郎,官名,明清时工部有营缮司,设郎中、员外郎等官职。"注释也指出秦邦业的官职不是郎中就是员外郎,比程本作"营缮司郎中"要含糊一些,但不否定它是司一级官员,在五品以上。而当时的贾政,原本无功名,准备从科甲出身,由于皇上怜念先臣,"遂又将这政老爷赐了个额外主事职衔,叫他入部习学"。就是说贾政最早不过是一个见习主事,而主事不过是司下的属官,职位次于员外郎。贾政到后来才升为员外郎,直到八十七回才写他"报升郎中任",即由员外郎升为郎中,而在这之前,秦邦业早就是郎中了。如果同属工部,则秦、贾是同僚,又有上下级关系(可能不属一个司),"秦与贾家有些瓜葛",也许这也是"瓜葛"之一。所以说秦邦业并不是刘先生所说的是一个"小官",和贾府也算门当户对,只是没有贾府那么有钱有势,因贾府是世袭国公、百年望族,并不依靠俸禄度日,而秦家则靠俸禄养家糊口,虽然官位不低,如果不贪污受贿,日子并不好过。京官并不好做,"长安米贵,居大不易",所以秦邦业才感到"宦囊羞涩"。但这并不影响他与贾府联姻,因为贾府联姻的标准不是"根基富贵","只要模样配得上就好",只要"模样性格难得"就好,这可是贾府最高权威老祖宗贾母提出来的。秦可卿自然符合这两条标准(参见《红楼梦》第二十九回),完全没有必要去提高秦可卿的出身和门第。顺便说一句,脂本在第八回写秦(邦)业"宦囊羞涩",连一十四两给业师的赞见礼也是"东拼西凑",可是在第十六回写秦钟死时,"又记挂着父亲还有留积下的三四千两银子"。三四千两银子不是个小数目,有这么多藏银,哪来"宦囊羞涩",前后如此矛盾,难道曹雪芹会糊涂到如此地步,而程本无此矛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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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鲜艳妩媚似宝钗,风流袅娜如黛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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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关于秦可卿"淫丧天香楼"的问题
根据脂批,《红楼梦》第十三回的回目作者原稿是"秦可卿淫丧天香楼,王熙凤协理宁国府",回中对秦可卿的"淫"与"丧"有详细的描写,是"脂砚斋"可怜秦的遭遇,"令"作者把这些描写删去,把回目改成现在的样子的。批语见甲戌本第十三回回后总批,原文如下:"秦可卿淫丧天香楼,作者用史笔也.老朽因魂托凤姐贾家后事二件,嫡(原文如此,当是"非"字,笔者注)是安富尊荣坐享人能想得到处。此事虽未漏,其意则令人悲切感服,姑赦之,因命芹溪删去。"
另庚辰本第十三回的回后总批与甲戌本批语相呼应:"通回将可卿如何死故隐去,是大发慈悲心也,叹之。壬午春。"另据靖藏本,第十三回后总批的最后一句是:“姑赦之,因命芹溪删去‘遗簪’、‘更衣’诸文。”此外甲戌本第十三回还有一条眉批,即"此回只十页,因删去天香楼一节,少却四五页也"。这是被反复引用过的批语,也是当今红学家们大都笃信不疑的批语,但其真实性是值得怀疑的。
首先“此回只十页,因删去天香楼一节,少却四五页也”的批语,就与事实不符。手头有己卯本,顺手翻阅,前十三回中,最短的是十二回,只6.5页,而脂批认为被删去的第十三回反倒有8页。如果按脂批的意思,被删去四五页,即全回的三分之一,则此回应是最短的,而事实并非如此。这就是脂砚斋的批语的可信度!
其次,如果说第十三回被"删去"了三分之一近两千字的篇幅,这被删去的两千多字在书的原稿中该放在何处呢?根据现存的第十三回,如回目所示共两部分,第一部分写秦可卿之死,第二部分写王熙凤主持秦可卿的丧事。如果真如脂砚斋所批,原稿中的"淫丧天香楼"只可能在第一部分。现在我们再来看看第一部分,其中是否可能插入该段文字。除回首过渡文字外,这一部分按内容又可以分为四个段落。第一段写秦可卿托梦凤姐,这中间不可能插进淫丧天香楼的情节。第二段写宝玉吊灵,也不好插入。第三段写丧事安排情况,第四段写贾珍为儿子捐龙禁尉的经过,这中间按文意都无法插入淫丧情节。既然插不进,说明文意严密,并无所谓删去的事。如果放在此回的开头,那么刚刚与公公成其"好事"乱伦的"淫妇",怎么一成鬼便向凤姐托那么严肃内容的梦,俨然一副道貌岸然的面孔,岂不令人感到有些滑稽吗?高明如《红楼梦》作者这样超一流的作家,会写出如此拙劣的文字来吗?
第三,按脂批,所删去的文字题为"淫丧天香楼",那么"淫"与"丧"便都在天香楼。那么天香楼在何处?它是"淫"的地方,"丧"的处所吗?请看书中的描写:天香楼在全书中出现三次。第一次是第十一回凤姐探视可卿之后,从里头绕进会芳园遇见贾瑞调情之后,"转过了一重山坡",就"已来到了天香楼的后门"。当日是贾敬寿辰,"太太们都在楼坐着"看戏,凤姐上楼后还点了两出戏,可见天香楼不是内室,上边有戏台子,它是在会芳园之中,与内室隔着"一重山坡"。第二次是第十三回,写秦可卿死后,"另设一坛于天香楼上,是九十九位全真道士,打四十九日解冤洗业蘸"。第三次是第七十五回,写贾珍因居丧无聊便在"天香楼下箭道内立了鹄子,皆约定每日早饭后时射鹄子",就是以射箭为赌博。由此可见,天香楼上下都是娱乐场所,楼上有舞台可以演出,还可容九十九个道士作道场;楼下有箭道,可供众多"世家子弟"骑射。这么一个周边宽阔的大舞台,是"淫"的地方吗,是"丧"的地方吗?贾珍、秦可卿再色胆包人,也不会选择这样的地方来"淫",虽知他们不仅是私通,而且是乱伦啊!因为丑事败露的秦可卿,她要自杀也必须找一个僻静之处,一来防止别人发现,二来便于死后家人保密。心性聪慧的秦可卿会愚蠢得跑到天香楼上去上吊暴尸,让人看热闹吗?
第四,如果真按脂砚斋所说,把所删去的"淫丧天香楼"的"遗簪"、"更衣"诸文补写出来,那将是怎么样的一段文字!我们不妨按照脂批,出列一个"复原"的提纲:一天贾珍与秦可卿到天香楼去幽会,二人一路调笑以致可卿丢失了簪子而浑然不觉("遗簪")。不料可卿丫环瑞珠与宝珠来寻主子,见到遗簪,断定主子在天香楼上,于是登楼觅主。刚好遇上贾、秦二人正在"更衣",成其好事,贾珍见有人来,只好落荒而逃,可卿羞愧难堪,乃悬梁自缢。瑞珠见事不妙,乃触柱而死,宝珠为了避祸,甘愿为"义女"。如果在秦可卿死前,真有这么一段文字,就完全违背了《红楼梦》作者的创作主张和全书的艺术风格。《红楼梦》作者反对"历来野史""或讪谤君相,或贬人妻女,奸淫凶杀",更反对用"风月笔墨"写"淫秽污臭",他会用这样露骨的回目和污秽的笔墨来写一段乱伦"爬灰"的全过程吗?《红楼梦》中确实有许多性描写,除了贾琏和多姑娘一节稍有性行为的细节描写外,其他凡涉及性描写的,都用虚笔或一笔带过,包括与秦可卿同时死的贾瑞也是如此。所以脂砚斋的话是绝不可信的。
事实上,脂砚斋所要传达的信息,不过是上述所拟提纲中的内容,而这些内容,从《红楼梦》的第十三回中已经完全传达出来了,聪明的读者就从"彼时全家皆知,无不纳罕,都有些疑心",以及贾珍的"哭的泪人一般"和"尽我所有"来办丧事等言行中,早已看出其中的奥妙,还需要有脂批所提示的那样,来一段直露的"淫"、"丧"的描写吗?

(情天情海幻情身,情既相逢必主淫)
秦可卿在书中只在第五、十、十一、十三、一百十一回中出现,其中第五回写她送宝玉到卧室午睡,第十、十一回写她在病榻上的情形,表现出她是实实在在的人。在其他地方,主要写了她三件事:一是在太虚幻境中充当警幻仙姑的妹妹,并与梦中的宝玉成亲;二是在凤姐梦中给凤姐托付后事,给贾府留条退路。并且半露"天机",透露出元春入宫的后事。三是引导鸳鸯上吊。在第一件事中她是仙人,在后二件事中她是鬼魂。秦可卿在书中是一个亦真亦幻,亦人亦仙亦鬼的虚幻性人物,她在全书中,不是像黛玉、宝钗那样的实实在在的形象,而是一个为了"警幻"而存在的象征性人物。她在太虚幻境中不能使宝玉从"饮馔声色"之幻中觉醒,在梦中又不能使凤姐从"富贵"、"荣华"之幻中觉醒,那么她担负的传达宁、荣二公托付的使命也就落空了,贾府的衰败也就成了必然。在这种情况下,她的存在就没有必要了,故作者让其在第十三回就匆匆离去。这样写更具象征意义。这样一个虚幻性人物,作者怎么可能会对她有"淫"、"丧"的具体描写呢?
由此可见脂砚斋所谓"命芹溪删去"的话绝不可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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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者注:本文源于恩师傅治同2012年所赠《治同文存续编》一书。2011年湖南人民出版社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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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简介】傅治同(1936-2020),男,湖南湘乡人,1959年毕业于武汉大学中文系,先后在辽宁师范学院、湖南邵阳师专和邵阳学院从事高等教育工作48年。中文系资深教授、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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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者恩师傅治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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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径文学社肖殿群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