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洛宁县供热特许经营中期评估
公众参与公告
为解决城区集中供热用户及潜在用户对集中供热的意见与需求,规范供热企业经营行为,加强供热特许经营过程监管,提高城市精细化管理水平,保障公共利益与公共安全,依据《市政公用事业特许经营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定及《洛宁县城区供热特许经营权协议》约定,洛宁县人民政府决定开展供热特许经营中期评估。本轮中期评估委托金研律师事务所提供第三方评估咨询服务。现公开受理公众举报、征集用户对被评单位的投诉与建议,经调查核实后,视情况督促被评单位及相关方落实整改。
一、被评单位:洛阳城燃热力有限公司
二、评估区间:《洛宁县城区供热特许经营权协议》签订日起至2024年3月15日。
三、公众(用户)参与事项:
(1)室内温度是否满意;
(2)供热服务是否满意;
(3)安装费用与热费标准是否满意;
(4)认为供暖存在的主要问题;
(5)投诉处置是否及时;
(6)是否发生过擅自停热;
(7)报修是否及时满意;
(8)对供热质量与服务的其他意见与建议等。
四、公众参与要求:
(1)需注明参与人姓名、与被评单位关系(包括用户、相关利害关系人或其他公众)、联系电话;
(2)对举报、投诉与建议附相关证据(若有的话)。
五、公众参与方式:
公众可以通过以下方式参与:
(1)通过邮箱方式,发送至wxn11677@163.com;
(2)写信的方式,邮寄至洛宁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冯冬冬收,电话0379-66220828 ;

(3)微信扫描公告后附二维码参与调查。
六、公众参与时间:本次公示之日起10日内,2024年6月7日至2024年6月16日。
洛宁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6月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