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径文学社推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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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学史上的三个曹雪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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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傅治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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曹雪芹是红楼梦的作者,已是板上钉钉的事,还能有疑问吗?但是《红楼梦》的事,是说不清的。《红楼梦》是一个谜,首先就表现在它的作者上。实际上红学史上至少有三个曹雪芹,究竟他们是三位一体,还是三个不同的存在,哪一个才是《红楼梦》的真正作者?本文将对这个一直困扰红学界的大问题做出自己的解答。有关曹雪芹的资料十分匮乏,我们只能对现有材料做些考证和新的解读,希望本文的结论,能更接近于真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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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作者诸说
现存清代所有的《红楼梦》版本,都不署撰人姓名,终清之世,也没有一篇认真考证《红楼梦》作者的文章。究竟谁是《红楼梦》的作者,说法也不一致。早在乾隆五十五年,最早以活字排印《红楼梦》的程伟元在《红楼梦序》中就说过,"作者相传不一,究未知出自何人。"道光四年,讷山人在《增补红楼梦序》中也说,"不知作自何人"。在清代,有说是吴伟业的,有说是纳兰性德的,有说是某孝廉的,奇谈怪论,不一而足。
《红楼梦》作者之所以署名曹雪芹,其主要原因,正如程伟元所说,是由于"书内记曹雪芹先生删改数过"。也就是说,因为《红楼梦》的第一回中有"后因曹雪芹先生于悼红轩中,批阅十载,增删五次,纂成目录,分出章回,又题曰《金陵十二钗》并题一绝"这样的话头,所以就把《红楼梦》的著作权给了曹雪芹。后来,有些人就当真起来,以为,《红楼梦》真是曹雪芹所作。于是,前有胡适之的"考证",后有周汝昌的《新证》,都在证明《红楼梦》不过是曹雪芹的"自传"而已。特别是周汝昌,最为努力,先写了名为《曹雪芹》的小册子之后,又在此基础上,拓展为《曹雪芹小传》,接着又扩大为《曹雪芹传》,其后先生意犹未尽,以八十高龄,又出版了一部四十多万字的《文采风流曹雪芹》,另外还有近四十万字的《红楼家世》。这部书也是考证曹雪芹的,正如作者自序所言,"所谓红楼家世,即曹雪芹家世"。在书中,他从曹氏受姓到汉曹参为相,三国曹操称王、曹丕称帝,再到宋曹彬封王,一直写到曹雪芹,考证之详尽,用心之良苦,令人钦佩。在他的努力之下,俨然一门新学诞生了,即余英时所说的"曹学"。
此外又有所谓"探佚学"与之相呼应。探佚学不过是曹学的变种,因为它所"探"的"佚",就是书中的人和事与曹家以及曹家与清代康雍二朝的人和事的对应关系,是新的索隐派。
还有最为重要的一支,就是所谓"脂学"。1927年胡适收藏了一部来历不明且近四十年不对外公开的《脂砚斋重评石头记》(甲戌本)残本,给红学界打了一支兴奋剂,从此不涉猎脂砚斋的人,就不能叫红学家,红学几乎被"脂学"所取代。从那时到现在,(1954年到文革的二十年除外)脂砚斋一直统治着红坛,成为了针插不进,水泼不进的一统天下。脂学为什么如此走红呢?因为那陆续发现的十来种"脂本",提供了大量的有关曹雪芹及其创作《红楼梦》的扑朔迷离、似是而非的信息。它们似乎是专为"自传说"而制作的。这些书中的批语,几乎处处都在证明《红楼梦》前八十回是曹雪芹所写的"自传",后四十回不是曹雪芹的原作。而所有这些,又都是曹雪芹的至亲好友或闺阁密友的脂砚斋(还有别的名字)所亲见亲闻和亲自参与的。"脂本"所提供的关于曹雪芹的资料,成了"曹学"、"探佚学"的支柱。于是"红学"、"脂学"、"曹学"、"探佚学"成了四位一体的东西,形成了《红楼梦》研究的一大奇观。
通过对这些材料的论证,《红楼梦》的作者问题似乎已经解决,结论是:前八十回是曹雪芹所写,后四十回为高鹗"伪续"。从1921年,胡适的《红楼梦考证》发表到今天,红学发展了九十年,依然没有走出胡适在《考证》中所作的结论。或者说,九十年来红学家们的努力,都只是在不断强化胡适的结论。
当然,质疑者也有不少。建国后第一个提出质疑的是著名学者戴不凡。1979年他在《北方论丛》第1期、第3期分别发表两篇题为《揭开红楼梦作者之谜》、《石兄与曹雪芹》的文章,指出《红楼梦》的作者不是曹雪芹,而是书的第一回所提到的那个"石兄",而"石兄"就是曹寅胞弟曹荃的第二子竹村。一石激起千重浪,戴不凡的质疑,立即招来了30多篇"商榷"的文章。可惜天不假年,还没有来不及答辩,他就因病辞世了,这场争论,也就不了了之。[1]现在看来,他的一些具体论述,可能有疏漏和证据不足之处,而且也过于迷信脂批,但是,他的质疑,无疑是对已经统治红学近一个世纪的那个结论的有力挑战。自此之后,探讨《红楼梦》作者的文章和书籍就开始多起来了,这正好证明考证派关于《红楼梦》作者的结论,实际上是考而未决,证而不清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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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红学史上的三个曹雪芹
从胡适考证《红楼梦》起,近百年来,陆陆续续发现了一些有关曹雪芹生平事迹的文物和资料。最早被发现的是敦敏、敦诚兄弟的诗集、明义的《绿烟锁窗集诗选》、袁枚的《随园诗话》、兴廉(宜泉)的《春柳堂诗稿》、裕瑞的《枣窗闲笔》,然后是十来种"脂本",还有文革前后不时发现的曹雪芹的遗著、画像、书箱、墓碑、脂砚、遗诗等等,这些几乎都是鱼目混珠,以假作真的东西,在一个相当长的时期里,人们似乎以制造有关曹雪芹的假货为乐,连著名红学家周汝昌也曾参与进来,曾引发一场大争论的1973年发现的所谓曹雪芹佚诗,就出自周先生的手笔。[2]对于这些东西,红学家们则各取所需,做出各种各样的考证,得出各种各样的结论。往往以喜剧开锣,而以闹剧收场。一般人由于看不到那些原件、原物,只能当红学戏台下看戏的矮子,任凭他们去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
从红学家们的争论中,我们可以梳理出一个头绪,即红学史上实际存在三个曹雪芹,一个是敦敏、敦诚兄弟的好友曹雪芹(包括明义、袁枚笔下的曹雪芹),一个是兴廉(宜泉)的好友曹雪芹,一个是《红楼梦》开卷第一回中提到的那个曹雪芹。红学家们总是千方百计把他们合为一体,认为二敦的朋友曹雪芹,就是兴廉的朋友曹雪芹,也就是《红楼梦》文本上提及的那个曹雪芹,他就是《红楼梦》的作者。事实上。三个曹雪芹却很难合为一体的。本文的目的就是证明三个曹雪芹不是一个人,而且他们都不是《红楼梦》的作者。
1.二敦的朋友曹雪芹
敦敏、敦诚兄弟,是努尔哈赤第十二子阿济格的五世孙,也算是皇室宗亲,但并不显贵。敦敏当过右翼宗学的总管,敦诚曾任太庙献爵,二人晚年都过着诗酒流连的生活。敦敏有《懋斋诗钞》(抄本),敦诚有《四松堂集》(有抄本、刊本和《四松堂诗钞》三种)。两人集中,共有寄赠、悼念他们的好友曹雪芹的诗各六首。其中敦诚的六首中两首内容相似,似为一首诗的初稿和改定稿。敦诚另外还有四篇诗文也提到过曹雪芹。他们笔下的曹雪芹,名露,字或号叫雪芹、芹圃,是一位很有个性、很有才华的人。他好饮酒,善诗画,一生怀才不遇,穷困潦倒,有过"扣富儿门",吃"残羹冷炙"的经历。晚年生活十分潦倒,以致"举家食粥酒常赊"、"卖画钱来付酒家",四十岁或还不到就死了。死前幼子夭殇,死后"新妇飘零"。二敦的这些诗,是红学家认定曹雪芹写《红楼梦》的主要依据。根据这些诗,我们还知道他的"先祖寅"曾经在江南做过官,这从"秦淮风月忆繁华"、"秦淮旧梦人犹在"、"扬州旧梦久已觉"等诗句中可以觉察得到。其中敦诚《寄怀曹雪芹露》中"扬州旧梦久已觉"一句之下,特别加了一条小注:"雪芹曾随其先祖寅织造之任",这是红学家们认定这个曹雪芹就是曹寅孙子的铁证。这样,一条完整的有关《红楼梦》作者的证据链就形成了。
其实这些诗和这条小注可疑之处甚多,只是由于人们在惊喜之余把它忽略了,或者发现了,又不愿意去正视罢了:
1)如果说《红楼梦》真是这个曹雪芹所著,那么在他生命的最后十年,正是他和二敦交往最为密切的时期,也是他用生命和心血创作这部巨著的时期。可是我们从二敦留下的诗文中,竟然没有只言片语提及此事,或者说他们似乎一点也不知情,这岂不怪哉!当然,敦诚在《寄怀曹雪芹露》中有"残杯冷炙有德色,不如著书黄叶村"的话,有人认为这就是建议这个曹雪芹去创作《红楼梦》。但这种说法似乎没有什么说服力。首先,在中国古代,人们所说的"著书"就是"立言",而"立言"是人生"三不朽"的大事之一,所以古人所说的"著书"往往是指学术和文史著作,写小说是不算的,因为在中国小说只是供贩夫小卒、市井小民消遣的闲书,根本不能登大雅之堂。退一万步说写小说就算是"著书",曹雪芹也听其劝告,开始写作起《红楼梦》来,那么为何在创作的十年中,二敦在他们的诗文中竟无一字提及此事?而高鹗的友人张问陶,以为"传奇《红楼梦》八十回以后俱兰墅所补",就予以宣传,为之写了《赠高兰墅同年》,其中就有"侠气君能空紫塞,艳情人自说红楼"之句,对高鹗修订《红楼梦》之事大加赞许。这与二敦形成何等鲜明对比。事实证明,敦诚在这首诗中有一个小注:"时余在喜峰口。"根据欧阳健的考证,敦诚在喜峰口的时间是乾隆二十二年丁丑即1757年,根据甲戌本批语,《红楼梦》早在乾隆甲戌(1754)就已有"定本"。这时书已写出三年,还需要敦诚去建议或提醒他"不如著书黄叶村"吗?
2)《红楼梦》又名《石头记》,敦敏有一首《题芹圃画石》的诗,本可借题发挥称赞一下自己好友的这一部巨著,可惜没有。只是说"傲骨如君世已奇,嶙峋更见此支离。醉余奋扫如椽笔,写出胸中魂磊时。"再也没有别的暗示,岂非咄咄怪事。
3)敦诚的《寄怀曹雪芹窖》这首诗还有两个疑问。
一是这个"摆"字有点来路不明。因为他留下的有关曹雪芹的五题六诗中就有四题含有"曹雪芹"三字,(另三题为《赠曹雪芹》、《挽曹雪芹》、《挽曹雪芹甲申》),唯独此首加有这个"露"字。这就不能不令人怀疑这个字是后人所加。另外,摆既是曹雪芹的名,按照中国传统,朋友之间不称名,只称字或号。教诚写这个诗题,为何要画蛇添足,把朋友的名写上去,既无必要,也是对朋友的不尊重。
二是这首诗中的那十二个字的小注疑点更多,许多红学家却视而不见,或有意回避:
疑点一,小注来路不明。此注出自《四松堂集》(抄本),《四松堂诗钞》有此诗,无此注。特别是铁保(满洲正黄旗人,乾隆进士,官两江总督、吏部尚书)所编《熙朝雅颂集》收录了此诗,但也无此注。这就说明铁保采用的是《四松堂诗钞》,而没有采用《四松堂集》(抄本)。原因何在呢?只可能有两种解释,一是铁保编书时后者可能还没有抄出;二是即使抄出了,铁保以为不可靠,故不予采信。如果这个推论可以成立的话,那么,这个小注就不是原书所有。事实也证明了这一点,胡适当年得到《四松堂集》(抄本)时,这条小注是先写在一张小条之上,然后粘贴到书上去的,并非书中原文。把这样的东西作为"曹学"的资料,实在是太使人失望了。
疑点二,小注的内容矛盾重重。这个注是加在诗句"扬州旧梦久已觉"之后的。曹家任织造,先在苏州,而从曹寅起,两代三人一直在江陵,并不在扬州。小注这样处理,令人费解。
疑点三,作为曹雪芹好友之敦诚,似乎不应该直呼朋友祖父的大名,这在他们那个时代,是最起码的礼节。
疑点四,"先祖"一词用法欠当。在中国古代,"先祖"一是指远代的祖先,一是自称已死的祖父,"不能用来称呼别人的祖父,作为有教养的敦诚,岂能不知。
疑点五,它与事实不合。曹寅死于康熙五十一年(1712),曹雪芹据周汝昌考证是生于雍正二年(1724),也有其他红学家考证是生于康熙五十四年(1715),无论是生于1724年还是1715年,曹雪芹都不可能随"先祖"去江陵上任。作为曹雪芹好友的敦诚,难道连这个也不知道?既然不知道,怎么又会特意写到自己的诗集里呢?
疑点六,这个小注,怎么读,都觉得不通顺。它究竟是指曹雪芹随其祖父一起赴织造之任呢,还是指曹雪芹曾经在其祖父任织造时和祖父一起生活过。作为作家和诗人,怎么会写出如此含混的句子呢?
通过上述解读,可以断定这个小注是伪造的。
现在回过头来审视二敦的诗,我们至少可以得出如下两个结论:一是二敦的诗集可能被人篡改过,参入了有人所需的私货。二是单从二敦的几篇诗文,没有提供有关创作《红楼梦》的信息,我们不可能从中得出他们的好友曹雪芹就是《红楼梦》的作者的结论。
2、明义、袁枚笔下的曹雪芹
明义虽然年龄比敦敏、敦诚小,但他的堂姐丈墨香是二敦的叔父,他们之间是亲戚,也许有过过从。所以明义笔下的曹雪芹,就是二敦笔下的曹雪芹。而袁枚因明义的诗《题红楼梦》而写的曹雪芹,当然也应是同一个人。所以如果证明了明义、袁枚笔下的曹雪芹不是《红楼梦》的作者,就能进一步证明,二敦笔下的曹雪芹不是《红楼梦》的作者。
从现存资料看,第一个明确将曹雪芹确定为曹寅之后,并且确定他就是《红楼梦》的作者的是明义(1740-?)。明义姓富察氏,号我斋,满洲镶黄旗人,都统傅清的儿子,大学士傅恒之侄。傅恒是乾隆皇后之弟,则明义也算是皇亲国戚。他一直担任上驷院侍卫,给皇帝执鞭,时常跟随皇帝。他的《绿烟锁窗集诗选》中有二十首《题红楼梦》的七言绝句。在诗题后边,有一条小序式的引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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曹子雪芹出所撰《红楼梦》一部,备记风月繁华之盛。盖其先人为江陵织府;其所谓大观园者,即今随园故址。惜其书未传,世鲜知者。余见其抄本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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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条不到六十字的小引可靠吗?我们从中至少可以看出三个令人生疑的地方:第一,"其所谓大观园者,即今随园故址"。此话怎讲?明义与袁枚同时但年小二十多岁,应该算是晚辈。袁枚八十大寿,明义还有贺诗。而当时袁枚的寓所正是随园,明义写诗时,袁枚就住在随园里,它怎么就成了"故址"呢?这样写,岂不是对袁氏的诅咒!以明义之身份,不可能写出如此极不合理,也不合礼的话。另外,他写给袁枚的祝寿诗中,也犯同一错误,诗云"随园旧址即红楼",其下加注说"新出《红楼梦》一书,或指随园故址",把这样的诗,加这样的注,去给老人祝寿,主人不会把他骂得狗血喷头才怪呢!这种错误只有后来的伪造者才会犯。伪造者看到《随园诗话》中有"中有所谓大观园者,即余之随园也"的话头,就根据这一点,代明义拟定这条小注。由于一时疏忽,忘记了明义和袁枚的关系和他们是同时代人,把随园写成"旧址"、"故址",因为在伪造者的时代,随园早已是"旧址"、"故址"了,这才露出马脚。第二,小引的第一句说"曹子出所撰《红楼梦》一部"。这个"出"字怎讲?如是"拿出",则他看到的应是曹雪芹的手稿,而且是曹雪芹亲自拿给他的,可是曹雪芹怎么可能把自己未写完的心血之作,随便拿"出"给一个交往不深,比自己年轻二十多岁的小青年呢?可是后文又说"余见其抄本焉";则这个"出"该是"写出",但后边又有"所撰"二字,"撰"不就是"写"吗?语义如此复沓,已不成话,怎么可能是明义的文字!"第三,注中说"惜其书未传,世罕知之者",可是在给袁枚的祝寿诗下又说,"新出《红楼梦》一书",既已"新出",(不知是抄"出",还是印"出")何来"世罕知之"。第四,明义只是"见"过其抄本,怎么可能写出对《红楼梦》人物情节如此熟悉的感怀诗来?因为"见"过和"读"过、"阅"过,无论是古汉语,还是现代汉语,都是不能混用的。因此我们有理由认为这条小引不是文化素养很高的明义的手笔,而是后人伪造的。
我们已经从内证上看出这条小引的许多问题,现在我们再来考察一下《绿烟锁窗集诗选》一书的一些情况。此书藏于原北京图书馆,注明为"旧抄本",据吴恩裕《曹雪芹丛考》的描述,该书不仅是抄本,而且是一本相当杂乱的未定本。"不但其中某几首诗有改易之处,各诗的次序也有变动","还有一部分诗是旁人所抄,不是作者的手迹","五言律诗显然是另一人所写",七言律诗及《题红楼梦》二十首等,"则又是另外一个人所写"。全书至少有五个人的笔迹,有的人"字写得很坏"。[5]由此我们可以断定,此书的史料价值很有限,是否真是明义所作,有待进一步考证。我甚至怀疑那二十首《题红楼梦》也不一定是明义的作品。袁枚《随园诗话》乾隆五十七年刊本引用了其中二首,说的是"我斋(即明义)题云",而道光四年刊本则说是"雪芹赠云"。诗的著作权究竟是谁,很难确定。拿这样的东西当做信史,来证明《红楼梦》的作者是曹雪芹,是没有说服力的。
另外,袁枚在他的《随园诗话》卷二中,还有这样一条记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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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熙间,曹练(棟)亭(即曹寅)……之子雪芹撰《红楼梦》一部,备记风月繁华之盛。明我斋(即明义)读而羡之。当时红楼中有某校书尤艳,我斋题云:“病容憔悴胜桃花,午汗潮回热转加。犹恐意中人看出,强言今日较差些。”“威仪棣棣若山河,应把风流夺绮罗。不似小家拘束态,笑时偏少默时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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显然,袁枚的这段文字,是因明义的诗而写的。书名《诗话》,内容自然是有关诗的故事。前人诗话,很少涉及小说,袁枚是性灵派诗人,思想比较前卫,有这一条,不足为怪。但其中至少有几个问题,值得我们注意。一是仔细阅读袁、明二人的文字,就会发现其中有关曹雪芹的记载,是有差异的。明义说,曹雪芹"其先人为江陵织府",用了"先人"这样一个比较含糊的词,"先人"是谁,也没有明确。而袁枚则明确指出曹雪芹是曹寅之子,一点也不含糊。在《随园诗话》的卷十六,还特别强调"雪芹者,曹练(棟)亭织造之嗣君也"。二是袁枚没有读过《红楼梦》,他把明义所咏的林黛玉,说成是"某校书(旧时称妓女)"。三是袁枚确认《红楼梦》为曹寅之子所撰,只是说这个儿子名叫曹雪芹。袁枚的话有一定的可信度,也有可疑之处。他于乾隆四年中进士,任翰林院庶吉士。乾隆七年(1742)出任江陵等地知县,曹家在江陵任织造几十年,作为文人兼地方官,他对此肯定会有所关注。曹家是江陵的望族,曹家被抄家,是江陵地区的一件大事,而他任职江陵时,离曹家被抄还不到二十年。另外,他三十三岁辞官后,买下了曹家的继任者隋赫德的"隋园"做寓所,改名随园,而"隋园"应该就是原任曹家的园子。如果《红楼梦》所写的大观园是以曹家园子作原型,那么他在《随园诗话》所说"中有所谓大观园者,即余之随园",应该说不是无稽之谈。所以他对曹家应当是有所了解的。另外,按红学家们考证的曹雪芹与袁枚是同时代人。(曹生于1715或1724年,袁生于1712年),可是他们并不相识。他知道曹雪芹这个名字,是通过明义。由此可见,袁枚告诉我们两条信息,一是《红楼梦》是曹寅的儿子写的,二是这个儿子名叫曹雪芹。这两条信息,至少有一条是错误的。曹寅的儿子没有一个叫雪芹的。当然,他的孙子也没有一个叫雪芹的。不但没有雪芹,就是红学家们津津乐道的曹露也没有,这有曹家的宗谱为证。《五庆堂曹氏宗谱》所载,曹寅儿子为曹顒、曹頫,曹顒的儿子为曹天佑,"官州同",清代的州同是府和直隶州的佐吏,官级为从六品,比知县还大。曾有人说此人就是曹顒的遗腹子曹雪芹。但从上述情况看,他与敦诚兄弟的那个"举家食粥"的穷朋友曹雪芹不相干。此外,故宫博物院整理出版的《关于江陵织造曹家档案史料》中,也没有曹雪芹的蛛丝马迹。于是,我们只能这样来理解袁枚的话,他确定《红楼梦》是曹寅的儿子所作,但这个儿子的真实姓名他并不清楚。由于袁枚"唯考订实非所长"(昭楗《啸亭续录》),所以就以讹传讹,说成是曹雪芹。刘梦溪认定红学研究的"三个死结"之一的"芹系谁子"同,其实并不存在,以为曹家根本就没有雪芹这么一个人。
3、兴廉的好友曹雪芹
据巴鲁特恩华所编《八旗艺文志》别集五记载,兴廉原名兴义,字宜泉,汉军镶黄旗人,嘉庆己卯举人,曾任福建侯官知县、鹿港同知等职。
1955年王利器在北京图书馆发现他的诗集《春柳堂诗稿》刻本一卷,署"宜泉先生著",其中有涉及曹雪芹的诗四首,分别是《怀曹芹溪》、《和曹雪芹西郊信步憩废寺原韵》、《题芹溪居士》、《伤芹溪居士》,于是他在《光明日报》上撰文,认定兴廉的朋友曹雪芹就是敦诚兄弟的朋友曹雪芹,也就是写《红楼梦》的曹雪芹,并且向红学界提出"重新考虑曹雪芹生平的建议"。"从此各种文学史和工具书对曹雪芹的介绍就多了一些东西,例如,曹雪芹的名、字、号就变成了"名露,字芹圃,号雪芹,又号梦阮、芹溪"。只是有的书把梦阮作为字。这一连串的名、字、号只从哪里来的呢?原来是红学家和文学史家把二敦和兴廉的朋友曹雪芹的名、字、号混在一起了。二敦的名露,字和号未分,或叫雪芹,或叫芹圃。兴廉的名露,字梦阮,号芹溪居士。虽然二者的朋友都叫曹雪芹,但并不是同一个人。
一是因为两个曹雪芹不是同时期的人。按照周汝昌的考证,二敦的朋友曹雪芹,是雍乾时期人,逝于乾隆癸未除夕即1764年2月1日,[9]而兴廉的生卒年无考,但他是嘉庆己卯(二十四年1819)举人,曹雪芹去世距离兴廉中举整整56年,兴廉至少要在57岁时中举,才有可能在他一岁时与二敦的朋友曹雪芹相会,即使相会,二者年龄差距也太大,不可能成为朋友,哪怕是王利器所说的"忘年之交"也似乎不可能。何况兴廉同治三年(1864)还在鹿港同知任上。这时距他中举已有45年。如果他这时是70岁,他中举时应是25岁,距离二敦朋友曹雪芹之死已有25年。由此可见,兴廉的朋友不可能同时又是二敦的那个朋友,更不可能去写《红楼梦》。
二是因为两个曹雪芹字、号不同。一个姓曹名露,字或号为雪芹或芹圃。一个姓曹名露字梦阮,号芹溪居士。
三是两个曹雪芹年龄不同。敦诚《挽曹雪芹》诗二首,一曰"四十萧然太瘦生",一曰"四十年华付杳冥",说明曹雪芹只活了四十岁左右。据中国丧葬习俗,对死者的年龄,一是尽量凑成整数,二是尽量往上提高一个档次,如三十七八岁,就会说成四十岁,这样对死者是一种尊重,对亲友是一种安慰。而三十九岁,按中国习惯,已经是四十岁了。所以敦诚所说的"四十",一般情况应该是三十七八岁,当然,四十一二也可以说成"四十年华"。但兴廉在《伤芹溪居士》一诗的标题后有一小注"其人素性放达,好饮,又善诗画,年未五旬而卒。"根据习惯,这位芹溪居士,应当活了四十七八岁,和敦诚所悼念的曹雪芹,年龄差距应在十岁左右,至少不会是同龄人。
从以上的信息可以得出结论,兴廉的朋友曹雪芹或曹芹溪,不是二敦的朋友曹雪芹,更不可能是《红楼梦》的作者。
4、《红楼梦》文本上的曹雪芹
应该说《红楼梦》是署了名的,只是署得扑朔迷离,令人捉摸不透。作者在第一回中申明:"看官,你道此书从何而来?说来虽近荒唐,细玩颇有趣味。"一开始就和读者玩起捉迷藏的游戏。但在扑朔迷离中,他却清楚地告知读者,书的第一作者是"无才补天"的那块石头。因为空空道人在大荒山无稽崖青埂峰下看见的那块大石"上面字迹分明,编述历历",因对石头道:"石兄,你这一段故事,据你自己说来,有些趣味,故镌写在此,意欲闻世传奇。"这就告诉读者,此书是"石头所记",它的第一作者,是那块被遗弃的石头。至于石头的真实姓名,书上并不明说,让读者去猜。书的第二个作者,就是空空道人,是他,把"石头所记""从头至尾抄写回来"。并因此改名为情僧,(由道而僧)把书名改为《情僧录》。书的第三个作者是东鲁孔梅溪,是他把书名由《情僧录》改为《风月宝鉴》,我想他如果不改内容,是不会随便改书名的,古人讲究名实相副。书的最后一个作者是曹雪芹,正是他"于悼红轩中,披阅十载,增删五次,篆成目录,分出章回,又题曰《金陵十二钗》"。
从作者的自述,我们知道《红楼梦》的问世,至少经历了四个人之手。只是我们无法知道这四个人的真实姓名而已。作者既然善于"将真事隐去","用假语村言",焉知在作者问题上他不会用同一手法呢?红学家们都承认"石头"(石兄)、空空道人(情僧)、孔梅溪都是作者虚拟的,例如清人周春就说孔梅溪是"乃乌有先生也,其曰东鲁孔梅溪者,不过言山东孔圣人之后,北省人口语如此。[10]既然其他三位都是"乌有先生",为什么偏偏把曹雪芹当成真实的存在呢?我们有理由认定书中的这个曹雪芹不是作者的真实署名。
理由二,《红楼梦》"是对二千年来的封建社会和封建制度(包括它的意识形态)的一个总批判"。"乾隆帝的堂兄弟弘许,他也知道有《红楼梦》一书,但是始终不敢看,为甚么呢?"恐其中有碍语。"所谓"碍语"往轻里说,是不合时宜的话,往重里说,是伤时骂世的话。连皇室成员都不敢看,可见是有大碍了。冯其庸说,贾宝玉的那番"文死谏,武死战"的宏论,"它比起乾隆二十年胡中藻的"一把心肠论浊清",这句诗来,比起乾隆三十九年徐述夔的"明朝振羽翩,一举去清都"这样的诗句来,总要厉害得多,直露得多罢?胡中藻的结局是蒙恩免胡中藻凌迟,即行处斩。一向欣赏胡中藻诗,并和胡中藻有唱和之雅的满人鄂昌,被乾隆宣示为满洲败类,赐令自尽。徐述夔的结局是乱刀砍尸,抛于荒郊,首级砍下,悬挂示众……[12]
由此可见,清代尤其是乾隆时期,文字狱之厉害。在这种严酷的现实中,谁会冒着抄家、杀身甚至凌迟处死之危险,把自己的名字写到比胡、徐的诗还要"厉害"的《红楼梦》上去?这样岂不是让朝廷按图索骥,把自己送上断头台吗?"假作真时真亦假",作者明明是在作假(或被迫作假),我们却在当真,岂不可笑!
理由三,中国古代,长期受孔子"不语怪力乱神"的影响,对小说、戏曲一向采取轻蔑的态度,明清以来多数小说家,不敢或不愿把名字写到自己的作品上。吴敬梓一生穷困,写了一部《儒林外史》,在今天看来,是很荣耀的事,可是他的朋友程晋芳却感到很悲哀:"我为斯人悲,竟以稗说传",(怀人诗)可见这种观念是多么深入人心。我们知道明代"四大奇书"的作者,至今仍然是个谜。书上所署作者姓名,可能都不是真的。《金瓶梅》不必说,作者署名"兰陵笑笑生",作序者叫"欣欣子",他们似乎是一个人,但他们究竟是谁,现在已有12种以上的答案。《三国演义》的作者罗贯中似乎没有问题,但有关罗贯中的历史资料,也只有《录鬼簿续编》上的的八十余字的记载,除了说他写过三个杂剧之外,只说他"乐府隐语,极为清新",没有说他写过小说,更不用说《三国演义》了。所以罗贯中作为《三国演义》的作者,只是一个托名而已,是认真不得的。《水浒传》也托名施耐庵和罗贯中。一说是施耐庵的本,罗贯中编次,一说是施耐庵所编,一说是罗贯中所著。而施耐庵的生平和籍贯,说法也是五花八门,新发现的有关施耐庵的"文物",经鉴定全是赝品。所以最近还有学者认为,施耐庵是"俺乃是"谐音的倒装。《西游记》的作者在明代都未署名,现存最早刻本明万历二十年世德堂本,只题华阳洞天主人校。前有陈元之的序,序中说此书"不知何人所为"。与此本同时或稍后的版本,也都不署作者之名。清初本则有署名丘处机的。清中叶,有人认为是吴承恩所作,这一说法,到1922年经鲁迅、胡适确认后,次年被鲁迅写入《中国小说史略》。建国前期,由于鲁迅的绝对权威,这一说法,被各种文学史所接受,似乎成了定论。这与其说是对真理的接近,不如说是对权威的认可。其实吴承恩说,疑点甚多,因为不在本文讨论的范围,此不赘述,但有一点可以肯定,就算是吴承恩所作,他也不愿或是不敢署上自己的名。此外,像《好逑传》、《醒世姻缘传》、《玉娇梨》等等,作者都不署真名。这是中国古代文人的不成文规则,故《红楼梦》文本所署的曹雪芹,很难说是作者的真实姓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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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不是结论的结论
根据以上论述,我们有充分理由证明,红学史上的三个曹雪芹,都不可能是《红楼梦》作者真实署名。那么,《红楼梦》的作者会是谁呢?这个问题,许多学者正在做探索。其中有一种观点是正确的,那就是《红楼梦》的作者,必须是"翻个筋斗"的,即如《红楼梦》开篇所说:必须是"曾历过一番梦幻"的人。因为只有经历了由"花柳繁华"、"温柔富贵"到"蓬牖茅椽"、"绳床瓦灶"的大起大落的人,才有可能写出像《红楼梦》这样的"彻头彻尾的悲剧"。[13]据这一原则,我们只能从曹寅的儿辈中去找,而不可能从他的孙辈中去找。曹寅的儿子包括生子曹顒、继子曹頫和养子曹颜,据说还有一个夭折的珍儿。曹顒早死,可以排除。曹頫的可能性很大,因为曹家的"百年基业"正是败在他的手上,他应当感慨良多,写出《红楼梦》是很有可能的。这方面红学界已有许多论述,但质疑者不少。曹頫本是曹寅胞弟曹荃之子,曹顒死后,由于康熙的特殊关照,临时过继给曹寅,以接任江陵织造。他对曹寅这个家的兴衰荣辱的情感不一定会有《红楼梦》中所表现的那样深。曹颜在曹氏宗谱里并没有名字,有人根据康熙二十九年《总管内务府为曹顺等人捐纳监生事咨户部文》[14]知道曹寅还有一个儿子叫曹颜。这一年他三岁,而曹顒是二岁,而继承织造的是曹顒,那么,为何年长者不继承,而由年幼者继承呢?人们由此推论,曹颜是曹寅领养的儿子。众所周知,曹寅到30岁还没有子女,这在他所处的时代是一件大事。所以才另娶了李煦的妹妹。不久就有了曹顒等四个子女。由于有了亲子,养子在家庭的地位就一落千丈。不但曹寅死后不能继任,就是曹顒死后,曹家宁可再过继一个曹頫来继任,也不让曹颜继任,因为曹頫的血缘比曹颜近。这样,他对曹家的怨恨是可想而知的。由他来写《红楼梦》似乎更接近实际。因为只有他才真正是"一技无成,半生潦倒",才希望贾府(曹家)"落了片白茫茫大地真干净",只有他才能把贾府的败落写得如此淋漓尽致。[15]当然,这个推论虽有其合理性,但并没有有力的证据作支撑。这不要紧,因为认定曹雪芹是《红楼梦》作者的,同样缺乏有力证据作支撑,即使有,假的多真的少,正如《红楼梦》自己所言"假作真时真亦假",而红学家中有少数人,已习惯于,或者也希望以假为真,以假乱真。例如,第52回有"自鸣钟已敲了四下",脂砚斋就说"四下乃寅正初刻,寅此样用法,避讳也"。红学家们如获至宝,多次引用。殊不知《红楼梦》并不避"寅"字讳,至少有第十回、第十四回、第二十六回、第六十九回四处,就直接写出"寅"字来,从而揭穿了脂砚斋的谎言。正因为如此,才使有关《红楼梦》的作者问题,至今还迷雾重重,这不能不说是红学界的悲哀。所以俞平伯晚年曾感叹说"一切红学都是反《红楼梦》的"。对这位红学大师的反思,我们是否也该认真深思一下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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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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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6]刘梦溪.红楼梦与百年中国[ M ]北京:中央编译出版社,2005
[3]欧阳健.还原脂砚斋[ M ]哈尔滨:黑龙江教育出版社,2003
[4]辞源[ M ]北京:商务印书馆,1979
[5]吴恩裕.曹雪芹丛考[ M ]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80.[7]王乃器.重新考虑曹雪芹生平[ N ]北京:光明日报1955.7.3.[8]马积高.黄钧.中国古代文学史[ M ]长沙:湖南文艺出版社,1992.[9]周汝昌.曹雪芹传[ M ]天津:百花文艺出版社,2003.
[10]一粟.红楼梦卷[ M ]北京:中华书局,1963.
[11][12]冯其庸.论红楼梦思想[ M ]哈尔滨:黑龙江教育出版社,2002.[13]王国维,红楼梦评论[ M ]长沙:岳麓书社.,1999.[14][15]徐乃为.红楼三论[ M ]北京:中华书局,2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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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者注:本文源于恩师傅治同2012年所赠《治同文存续编》一书。2011年湖南人民出版社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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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简介】傅治同(1936-2020),男,湖南湘乡人,1959年毕业于武汉大学中文系,先后在辽宁师范学院、湖南邵阳师专和邵阳学院从事高等教育工作48年。中文系资深教授、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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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者恩师傅治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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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径文学社肖殿群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