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李景含祭文有感
初 红
李景含,曾任陕西省乾县县委书记,被咸阳市委和政府评为廉洁勤政先进个人。积劳成疾,英年早逝,终年54岁。
神圣使命肩上担,
满腔真情洒人间。
七品官位坚如松,
十分人品洁似莲。
历尽事业风和雨,
尝遍生活苦与甜。
英魂融入中国梦,
群众呼唤李青天。
2024年5月31日
注:
作者简介:初红,原名赵昌济,陕西省西安市鄠邑区人,毕业于陕西师大中文系。鄠邑一中特级教师,陕西作家协会会员,陕西音乐文学学会会员,陕西教育学会会员,陕西农民诗歌学会终身名誉会长。出版《初红诗选》《初红文选》。作品收入《中国当代诗人代表作》《中国当代歌词选》《中国儿歌大系》。主编《陕西当代乡土诗选》《陕西农民诗歌六十年》等书。

附
《李景含先生德望碑碑文》
先生公元一九四五年八月十一日生于本村,少小家贫,发奋读书,毕业于西北农业大学。历任淳化县团委书记、周至县委宣传部长、咸阳市织布厂党委书记、三原县常务副县长、秦都区常务副区长、乾县县长、县委书记等职。公元一九九九年三月六日在安康因公殉职,终年五十四岁。
大雅云亡,顿失前型。
先生一生献身国家,心存百姓;富民有方,惠泽三县;勤政爱民,鞠躬尽瘁;通经知史,学农懂工;酷爱书法,长于行草;光明磊落,廉洁奉公;一身正气,两袖清风;七品官位,十分人格;政声远播,世人称颂;人民公仆,无愧天地。
先生慈母在堂,极尽孝道;教子有方,儿女有成;孙辈聪颖,后继有人。家教如此,可望蔚成村风。
先生异地为官,情系家乡;修路助学,造福桑梓;乐善好施,平易近人;逢人下车,嘘寒问暖。与乡邻亲如一家。
惜乎!先生事业未竟,壮志未酬,英年早逝,众乡亲无不悲痛万分。念其政绩、官德、人品堪为楷模,乃我全村之荣耀,遂勒石志之,以昭后人。
王店寨子村村委会暨全体村民
公元一九九九年六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