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鲸落万物生之二:
雾里看花的国际法院
全 兴

百年来,作为二战后新秩序标志性之一的联合国,其六大机构中,存在感最强的当属联合国安理会,唯一有权采取军事行动的这个联合国机构,却总在日复一日的唇枪舌战较量中,时而东风压倒东风,时而西风压倒东风,可通过的决议远远没有否决的决议多,有约束力但执行落实的决议屈指可数,但在军事动武方面,总是成事不足败事有余,还总给好战者留下后门或漏洞,使得这些好战者剑走偏锋,冒天下之大不韪,时而挟天下以令诸侯大开杀戒时而假传圣旨点燃战火;联合国大会,这个联合国的主要审议、决策和代表机构,总是在各吹各号各唱各调的一年一的年会上,在声势浩大中开幕,在虎头蛇尾中闭幕,在少数服从多数的规则中通过了基本没有约束力的决议,充满期望而来,满怀失望而去,快感很强,但骨感很差;相比联合国他秘书处的埋头苦干、任劳任怨,相比于联合国经济及社会理事会和联合国托管理事会的默默无闻、存在感不强的这二大机构,而扑朔迷离的国际法院,这个联合国的主要司法机关,总是在人们期待的关键时刻出现,总是在关键的事件上,作出了很关键而又有争议的判决,而且这种判决结果,不是遭到诸如美俄的无情痛斥反击,引火烧身,就是遭到世人的质疑,落下笑柄。这种奇葩现象,却总是无语而又无奈。给人一种雾里看花的感觉。
究其原因,海牙国际法院与国际刑事法院与海牙常设仲裁法院,听起来高大上,实则让人如坠云雾,眼花缭乱。这三个法院都在荷兰的海牙,而且海牙国际法院和海牙常设仲裁法院还都在海牙和平宫大楼办公,特别是海牙常设仲裁法院这个冒牌货很容易被人误以为它是联合国国际法院的下属或附属机构,甚至美国前总统奥巴马也以为它是联合国的机构。联想2016年闹得满城风雨的南海仲裁案,回想二战后的远东军事法庭等特别军事法庭。有必要梳理一下这些机构。以正视听。
国际刑事法院(International Criminal Court,简称ICC),成立于2002年7月1日,是世界上第一个常设国际刑事法院,位于荷兰海牙。根据《罗马国际刑事法院规约》成立。其主要职能是对犯有种族灭绝罪、危害人类罪、战争罪、侵略罪等最严重的国际罪行的个人进行起诉和审判。但是ICC的追溯权仅限于规约生效后的罪行,并且只能起诉个人,不能直接审理国家。目前,2023年2月,已有123个国家成为《罗马规约》的缔约国,承认国际刑事法院的管辖权(美国、俄罗斯、中国和以色列等都没有签署规约)。ICC没有自己的执法机构,需要成员国协助进行调查、逮捕和执行判决。
国际法院(International Court of Justice,ICJ),也被称为国际法庭或海牙国际法庭,是联合国六大主要机构之一,也是联合国的主要司法机关。它成立于1946年2月,位于荷兰海牙。国际法院的历史可以追溯到1920年,当时国际联盟成立了常设国际法院,作为国际法的最高权威,但由于第二次世界大战的爆发而停止运作。1945年,联合国宪章规定了国际法院的设立,作为联合国的主要司法机关。1946年,国际法院在荷兰海牙的和平宫开始运作。迄今为止,国际法院已经审理了124起诉讼案件和28项咨询意见,涉及国际法的各个领域。
国际法院作为主权国家政府间的民事司法裁判机构(重点:没有刑事管辖权),其职责是根据国际法解决国家之间的法律争端,并应联合国大会、安全理事会或其他经授权的联合国机关和专门机构的请求,提供咨询性司法意见。法院由15名法官组成,他们由联合国大会和安全理事会选举产生,每届任期9年。其裁决对当事国有法律约束力,且在国际法体系中具有高度权威性。
综上所述,国际法院有联合国及其安理会背书,国际刑事法院则没有;前者更像是体制内在编,后者更像体制外不在编。至于海牙常设仲裁法院这个冒牌货和2016年作出的南海仲裁案的法庭就有点伪劣假冒了,像这些法庭只要一方不参与,其作出的判决等于一张废纸。

单就吸睛无数的国际刑事法院而言,中国、美国、俄罗斯和印度以色列等都不是其成员国,但也是被牵涉其中。在巴以冲突和俄乌冲突中最为明显。
尽管以色列不是国际刑事法院的成员国,但巴勒斯坦却是。因此任何一方在巴勒斯坦领土犯下的任何罪行都属于该法院的管辖范围,包括加沙地带和约旦河西岸的事件。这表明,尽管以色列不是国际刑事法院的成员国,但国际刑事法院仍有可能对在巴勒斯坦领土上犯下的罪行进行调查和起诉。这就是最近的国际刑事法院对以色列总理和国防部长申请逮捕令的原因,同时还有哈马斯方三人被申请逮捕令。尽管以色列恼羞成怒,还口出狂言进行威慑,听听2024年5月28日以色列摩萨德局长向国际刑事法院首席检察官发出严厉警告便知:“请您慎重权衡,成为以色列的友好伙伴,而非横生枝节的绊脚石。”并强调:“为确保您和家人的生命安全,避免卷入任何不必要的风险漩涡,明智之举应是即刻中止您当前的行动。”这不是赤裸裸的威胁是什么?
好在五常有美俄默许,法德站台,中国还出庭为哈马斯反抗侵略辩护,以色列有点拿豆腐挡刀——招架不住,这次国际法院倒是有点腰杆硬了,说话也壮实多了。不像俄乌冲突时,在发出对普京的逮捕令后,俄方针锋相对,对法官进行通缉,谁都知道克格勃身手,那几位法官自然也会心有余悸。
众所周知,任何国际组织,想行使自己的权力,其权力一定是在其缔约国内施行,是无法强加在非缔约国上的。
联合国人权理事会于当地时间2021年3月24日在日内瓦举行了第46届会议中的最后一次会议,会议未经表决通过了一份“涉缅甸决议草案”,决议对缅甸当局“过度使用武力”表示震惊,要求缅甸军方立即释放温敏和昂山素季,恢复民主进程。缅甸外交部副部长觉缪图以视频方式参加了会议,他在会议上表示,决议内容是片面的,不正确的,缺乏事实和根据,带有明显的政治倾向。他补充说,该决议并不能为解决缅甸问题提供帮助,而是会阻碍缅甸实现和平稳定与民族和解。
觉缪图表示,缅甸政府坚决拒绝未来由国际刑事法院(ICC)审理涉缅甸案件的可能性。他说:“缅甸并不是《罗马规约》的缔约国,国际刑事法院对缅甸没有任何管辖权。”
至今也没有看到国际刑事法院对此行使管辖权。
国际刑事法院的缔约国里面,既无乌克兰,又无俄罗斯,但是乌克兰曾经宣布过接受国际刑事法院管辖,2014年、2015年乌东冲突时,国际刑事法院对俄罗斯没有管辖权,他们是没有任何权力到俄罗斯领土上抓人的,即使有,给他们胆,他们也不敢,在俄罗斯,象前南联盟塞尔维亚总统米洛舍维奇那样的悲剧不会重演。
回想一下2022年俄对乌开战后,国际法院法官卡里姆·汗提醒在乌克兰领土上开展敌对行动的所有各方,根据2015年9月8日提出的接受国际刑事法院管辖的声明,该法院可以对2014年2月20日以来在乌克兰境内犯下的任何灭绝种族罪、危害人类罪或战争罪行使管辖权并进行调查。
在2014年乌克兰东部冲突爆发后,乌克兰议会于2015年初通过决议,决定在“俄罗斯官员以及恐怖组织卢甘斯克人民共和国和顿涅斯克人民共和国领导人实施的严重罪行”问题上,承认国际刑事法院的管辖权。国际刑事法院对这一情势的管辖权由此确立。
他还对侵略罪的管辖权进行确认:法院不能对指控的侵略罪行行使管辖权。
“国际刑事法院”最后以“驱逐乌克兰儿童和攻击民用基础设施”的罪名对俄罗斯总统普京发出逮捕令。
不过国际刑事法院干的事,也都是鸡蛋打豆腐——欺软怕硬的事。
俄罗斯、乌克兰、美国、以色列都不是其成员国,甚至就连美国都不待见这个国际刑事法院。美国在2002年通过了一个《美国服役人员保护法》,这项法案又被人叫成了《海牙入侵法案》,目的是保护美国军事人员和美国政府其他当选和任命的官员免受美国未参加的国际刑事法院的刑事起诉。该法案授权美国总统使用“一切必要和适当的手段来释放任何被国际刑事法院拘留或监禁的美国或盟国人员”,意思就是美国要是有人被国际刑事法院逮捕,美国总统有权力派兵给救出来。
美国自己心里清楚得很,他在南联盟,在伊拉克、利比亚、叙利亚、阿富汗等犯下的反人类、战争等罪可谓为罄竹难书,相比俄罗斯的硬刚,相比于以色列的硬怼,美国则以内法治外法。

由于国际刑事法院本身没有逮捕通缉犯的警察部队,完全依靠缔约国代为逮捕,使得逮捕令执行大打折扣,对于非成员国,特别是非成员国的大国而言,更是束手无策,逮捕令就是一张废纸。
尽管如此,国际刑事法院的那一纸纸逮捕令还是有一定的杀伤力。像在南非召开的G20会,普京还是望而却步。集克格勃和法律行家于一身的普京尚且如此,难道内塔尼亚胡能置若罔闻?
国际刑事法院从成立至今,至少有三位国家元首被国际刑事法院宣布逮捕或发出逮捕令,他们分别是南斯拉夫的米洛舍维奇,苏丹的巴希尔和利比亚的卡扎菲。
米洛舍维奇是第一位被国际刑事法院逮捕并被起诉的国家元首。在1999年至2000年期间,南斯拉夫军队在科索沃进行了大规模军事行动,并被指控在行动中对平民进行了种族清洗和战争罪行。
巴希尔也是被国际刑事法院逮捕的国家元首之一。在2010年至2011年期间,苏丹政府在达尔富尔地区发动了军事行动,被指控犯有大规模杀戮罪行。
卡扎菲也是被国际刑事法院逮捕的国家元首之一。在2011年利比亚反政府抗议运动中,卡扎菲政府对反政府示威者进行了镇压,被指控涉嫌战争罪行和反人类罪。
这位就是在联合国会场当众撕毁《联合国宪章》的第一人,第二位就是以色列难联合国代表,至于以色列总理会不会步利比亚总统的后尘,我们拭目以待。
总而言之,国际刑事法院对于国家元首的逮捕和审判一直备受争议。虽然这些国家元首被指控犯有严重的罪行,但是,实际上他们非常难被追究到法律责任。
尽管如此,还是有一些被宣布逮捕的国家领导人最终受到了惩罚。即使他们都是副职。
刚果民主共和国前副总统贝尔热桥是第一位被国际刑事法院逮捕的国家元首。他被控犯有战争罪和反人类罪,并于2008年落网。贝尔热桥被判有罪,并被判处18年有期徒刑。他后来上诉要求重审,但是在2010年将其判处25年有期徒刑。
刚果民主共和国前副总统戈曼巴也被国际刑事法院宣布逮捕,被控犯有战争罪和反人类罪。他于2008年被捕,但是在审判过程中心脏病发作去世,未能见到审判结果。
前利比亚领导人卡扎菲的儿子埃利-比德于2011年被国际刑事法院宣布逮捕,被控犯有反人类罪和战争罪。
这些被国际刑事法院逮捕或受审的人员中有一个共同的现象,就是当庭自杀或犯心脏病居多。
国际刑事法院自成立以来,一直想大显神通、一鸣惊人,可一直备受质疑,致使一些国家宣称要退出该组织。
2018年,菲律宾总统杜特尔特宣布,菲律宾将退出国际刑事法院。他的声明是在国际刑事法院宣布要对菲律宾总统涉嫌犯下的大规模屠杀罪行进行调查之后发表的。
2019年3月,布隆迪总统皮埃尔·恩库伦齐扬卡宣布布隆迪退出国际刑事法院。这一决定是在国际刑事法院宣布要对布隆迪政府涉嫌向反对派实施的大规模迫害和暴力行为进行调查之后发表的。美国和俄罗斯都是退出的国家。此外,南非、加拿大、牙买加和马拉维也都表示考虑退出国际刑事法院。
国际刑事法院如果再不弄出点业绩来,跟它玩了人会越来越少。
百年来,国际法院见证着历史风云,国际刑事法院更印证着了丛林法则下的强权就是真理,倾诉着真理就在大炮的射程之内的无语和无奈,对中小国家而言,却是血泪比公理更多 理的地方,对大国而言,就是一个弃之可惜,食之无味的鸡肋。
如2016年,不是海洋公约缔约国的美国却在南海仲裁案中大放厥词,扮演着看热闹不嫌事大的角色。今天,当国际刑事法院对以色列对拉法的军事行动再次警告时,美国务院发言人马修米勒,针对ICC(国际刑事法院)审核内塔尼亚胡及加兰特等人的逮捕令时说:“ICC当然能够起诉俄罗斯,但不可以起诉以色列。以色列是一个民主国家,有问责机制,目前正在进行调查。以色列说,他们会配合调查,而俄罗斯没有。以色列表示了将与ICC合作,就他们准备面临的指控进行对话。”当年他们对普京可不是这样的语气。
百年变局之际,国际法中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的局面还将持续。谁都知道,丛林法则下,实力胜于法力,强权大于法权,抡锤比法槌管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