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国家精准康复救助项目是中国残联为加强残疾人康复工作,普遍满足残疾人基本康复服务需求,使贫困儿童得到康复而实施的意向残疾儿童康复救助项目。洛宁县妇幼保健院是残疾儿童康复救助项目实施的定点机构,2024年我院继续负责国家精准康复救助项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符合条件的0-14岁肢体、智力、孤独症、低视力等残疾儿童。1.0一6岁具有洛阳市户籍或暂住证,且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或医疗诊断证明;7一14岁具有洛阳市户籍且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2.肢体、智力、孤独症、视力残疾儿童,有康复需求。1.监护人有康复意愿,能够按照项目相关要求配合做好康复训练。2.视力残疾(低视力)儿童平均补助标准为1000元/人/年;3. 0一6岁肢体、智力残疾儿童和孤独症儿童为16000元/人/年,用于不少于10个月康复治疗。4.7一14岁肢体、智力残疾儿童和孤独症儿童为12000元/人/年,用于不少于10个月康复治疗。1.残疾证(7-14岁儿童)或诊断证明(0-14岁儿童)5.携救助儿童以往的住院或门诊病历、诊断证明、辅助检查等相关资料。即日起0-14岁有康复需求的儿童在监护人的陪同下带户口簿、残疾人证原件,到洛宁县妇幼保健院进行报名、评估,根据报名及评估情况,将符合项目救助的名单上报县、市残联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