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世界人民共和国宪法
王邦吟/著

连载二十
世界人民共和国军事委员会的主要任务是:
坚决保卫和强力维护【世界人民共和国】的政权、地位和威望;
坚决保卫和强力维护【世界人民共和国】的长治久安繁荣昌盛。
世界人民共和国军事委员会的根本任务是:
对整个人类世界从前的每一个国家地区实行整体性的总体保卫;
对整个人类世界从前的每一国家的人民实行整体性的总体保护。
世界人民共和国军事委员会的重要职责是:
命令世界维和大军坚决,有效地阻止原世界各国内和原世界国家间新的战争。如有此行为和行动发生,【世界人民共和国军事委员会】有权即刻作令:分设在五大洲的维和大军对此进行坚决的制止和阻拦。如有不听劝告的对抗者,维和大军对此将——严惩不怠。如遇原个别国家领导人和军事负责人要与维和大军一比高下,那么,【世界人民共和国军事委员会】将即刻作令五大洲的维和大军将以千军万马、排山倒海之势,从四面八方加以铁桶似的强力合围,并把那些胆敢与人类整体利益为敌的领导者参战者通通全部消灭掉。通过这一阵痛,要让那些胆敢发动侵略和搞分裂的原个别国家领导人和军事负责人以此为戒,否则下场只有一个:通通处死。
理由是:因为向往世界统一·热爱世界和平的人类,他们已不再需要这样的人存在。
第九十九条:世界人民共和国中央军事委员会主席对世界人民共和国人民代表大会和世界人民共和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负责;并对世界人民共和国负责,除此之外,最为重要的是:他一定要对原世界各国政府原世界各国人民彻底负责。
第七节 世界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
第一百条:世界人民共和国直接领导和管辖下的193个行政区内的省、直辖市、县、市、市辖区、乡、民族乡、镇设立人民代表大会和人民政府。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的组织由法律规定。193个行政区直辖的自治区、自治州、自治县设立自治机关。世界人民共和国193个行政区的自治机关的组织和工作,根据世界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三章中的第三、五、八节规定的基本原则由法律规定。
第一百零一条:世界人民共和国领导下的193个行政区内的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是各地方国家权力机关。县级以上的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设立常务委员会。
第一百零二条:世界人民共和国领导193个行政区内的各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由各行政区的下一级的人民代表大会选举;193个行政区的省、市、区、县的人民代表将依次以由下选上的程序,由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县以下的人民代表将由辖区选民直接选举。193个行政区的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名额由法律规定。
第一百零三条:193个行政区的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每届任期时间为五年。
第一百零四条:193个行政区内的各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在本行政区域内,保证宪法、法律、行政法规的遵守执行;依照法律规定的权限,通过和发布决议,审查和决定地方的经济建设、文化建设和公共事业建设的计划。县级以上的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审查和批准本行政区域内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预算及它们执行情况的报告;有权改变撤销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不适当的个别决定。各民族乡的人民代表大会可依照法律规定的权限采取适合民族特点的具体措施。
第一百零五条:世界人民共和国直接领导和直辖的193个行政区内的各省、直辖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和它们的常务委员会,在与不同宪法、法律、行政法规相抵触的前提下,可制定地方性法规,报世界人民共和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
待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