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招标工程背后的猫腻
特约作者:饶晓辉(江西)
网传:安徽阜阳某村村民王先生,自己出钱,掏腰包1.7万元给村里暗黑的道路全部装上了路灯。难能可贵的是,此次路灯安装的所有材料和人工费用,几乎都是他自己出的。但是,当地的有关部门勒令:“立刻拆除。”给出的理由是,公共建设均要经过招标而为。

“我为群众做好事,何错之有?”我们暂且不论王先生对此的一脸懵圈,光当地政府给出的“拆除理由”,就让人觉得荒唐可笑。不过,好在官方回应了这是一场闹剧,针对网传“当地要求立即拆除,重新招标安装符合标准的路灯”这一消息,确认不实,表示将会关闭传谣网站。目前,该村民自费安装的58盏路灯,仍在正常使用。
58盏路灯安装的所有费用,仅花费1.7万元。有网友感慨:这要放在我们当地通过招标的话,最少要30万+,由此可见,各地各式各样的公共设施建设招标中的猫腻有多大?
对于各项公 共项目建设招标的背后,猫腻有几何?我们不得而知。但从看似“明码标价”的项目建设招标,实则大都是“暗箱操作”的怪圈里,我们不难看出其中的利益链。试问,不管是什么或大或小的公共项目,“朝廷”如果没有说话有份量的“大臣”,你能拿得下来?对于“中标”者而言,如果没有层层的“礼尚往来”,你想顺顺当当的,那也是不可能的事。如此一来,几万块钱的项目,“成功”升级几十上百万,也就不足为奇了。

对于投标人、招标人、评标人串通勾结、沆瀣一气、暗箱操作;一批职业黄牛、工程掮客辗转各地运作“勾兑”,围猎政府工程项目的腐败行径,国家应该重拳出击,严惩不贷。只有这样,才能净化公共设施建设的环境,才能让这些关乎民生大计的建设,成为公开、公平、公正的“阳光工程”。

作者简介:饶晓辉,笔名:筱野,网名:竹林听雨,江西抚州东乡区人。1981年10月至1985年10月在福建厦门某部服役。1982年开始文学写作,先后在《解放军报》、福州军区《前线报》以及厦门、泉州等新闻:媒介发表稿件。1992年南下广东汕头,就职于一家工艺进出口公司,任公司中层管理。期间,在《羊城晚报》、《汕头日报》、《特区晚报》等发表各类稿件千余篇,并被南方报业集团《汕头特区晚报》聘为特约记者。都市头条采菊东篱文学社执行副社长、特约作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