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七律/清明节祭父(上平十三元)
文/刘永占
时至清明晨色暗,悲风度宇晓光浑。
携儿带女培坟土,后辈香烟慰祖魂。
缕缕思情怀爱父,张张祭纸祭慈尊。
牢铭善诫承家业,永记良言继孝门。
甲辰年二月二十二日晨于北京。


作者简介: 刘永占,笔名树德,北京市房山区长阳镇高佃村人,汉族。现为东方诗人协会会员,东方兰亭诗社社员,东方文明传播会北京分会常务理事。东方巨龍艺术研究会会员。都市头条认证编缉。作者自幼酷爱诗词。作品散见于都市头条和兰亭诗社等网络平台。《中外诗人》《新绪文学》特约作家、签约诗人。2020年荣获全国《双馨杯》赛艺术家称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