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纪监委追查岳麓区天顶街道川塘村各项征拆补偿款去向
我叫谢桂华,是长沙岳麓区天顶街道川塘村马家塘组村民,作为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公民和川塘村马家塘组的村民,我要行使自己的一项权利:强烈要求纪检监察委追查川塘村各项征收拆迁补偿款的去向及用途,以体现村集体经济组织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在村集体财务上给川塘村村民一个明白,还川塘村干部一个清白。
地处长沙市城郊结合部的川塘村自1995年以来,从组集体土地到村民时代传承下来的赖以生存的承包土地共计6000多亩,均逐渐被征收,征收单位支付了巨额补偿款,村民所得甚少,和征拆补偿款的金额极不相匹配。举报人要提出的问题是,川塘村许多项目被征拆后所获得的补偿款,村委会都没有公开公布,其具体金额、去向和用途,均笼罩在层层迷雾之中。
川塘村面积大、土地多,地理位置优越,土地价值高。我村土地面积实为6000多亩,其中60号令颁发后征收了5170余亩(但审计局确认的是4400亩),103号令颁布后征收了1000亩。近30年来,川塘村被征收被拆迁的项目多达数十个,
(1)川塘村被征拆后的纸袋厂、汽修厂、红砖厂、纺纱厂、老村部办公楼及两个林场(东林场和西林场)的房屋、经济林、杉木林,有着一笔金额巨大的补偿款包括土地款、劳动安置补助费,但村民未获分文,村民要求公布这些项目被征拆后的补偿款去向及用途。
(2)川塘村的村级公路、水利设施、水电设施被征拆后,有着一笔金额巨大的补偿款,村民要求公布这些项目被征拆后的补偿款去向及用途。
(3)川塘村于上世纪九十年代曾花费几十万元办理蓝线,被征收后有着一笔金额巨大的补偿款,村民要求公布这些项目被征拆后的补偿款去向及用途。
(4)103号令下达后,川塘村再次步入一个征拆小高潮,大片土地被征用后获得了巨额补偿款,村民要求公布这些项目被征拆后的补偿款去向及用途。
(5)川塘村村委会于2009征收骆家湾村民组12.69亩土地,村民要求公布这12.69亩土地的用途及征收补偿款的去向。
(6)川塘村上届村书记将4000多万元土地款交由下届村书记投资青山花卉市场,村民未见到分文回报,乃至连青山花卉市场都消失的无影无踪,村民要求公布这笔资金的去向。
(7)60号令下达后按13%的比例返回了几百亩生产生活用地,这些土地被几经转卖后,获得了巨额补偿款,村民要求公布这些生产、生活用地的面积、地点以及出让后的补偿款金额、去向及用途。
(8)川塘村被大面积征收后,未张贴征地公告、未公布项目名称、劳动力安置补助费金额以及失地农民的医保、社保和就业情况等等,村民要求逐项公布。
(9)川塘村的土地被征收后,剩余资产是多少?数千平米的门面总面积是多少?村民要求张榜公布。
(10)川塘村集体土地出让后,没有公示出让单位、往来账目明细及账号,村民要求予以公布。
(11)川塘村未处置的位于麓龙路与麓云路交汇处的土地(058号地块)和八家湾30亩土地出让后,没有公示出让单位、账号、资金去向,村民要求予以公布。
(12)八家湾黄荆小区22个宅基地拍卖后,没有公示拍卖款的金额、每个宅基地的支付往来账目明细、资金和剩余资金的去向,村民要求予以公布。
(13)上世纪八十年代兴建的川塘村小学,其资金来源于村民的集资,被征收后没有公示补偿资金数额及资金去向,村民要求予以公布。
(14)天顶街道个别干部涉足川塘村的资产,其名下有5家公司,该干部的公司从来不单独运行,而是通过和他人名下的公司合作运行,且5家公司均没有做过项目,也没有生产过商品;既没有做过交易,也没有向社会提供服务,村民要求查清并公布其资产和公司的来源;要求查清其名下的5家公司是否是贪腐和洗钱的平台。
(15)川塘村范围内的危房补助资金总额及其去向、困难户救助资金的总额及其去向,多年来因缺乏透明度而让人质疑其分配不公平不合理,村民要求公布其去向及分配情况。
国家为了使村干部廉洁奉公、财务清楚,对每一月的财政收入支出等都要公示上墙,叫群众查看监督,以避免村干部对某些事情上的不合理开支以及某些专款没有专用等等现象,确保群众心里明白,钱都花到了何处,也是对村干部的一个考核。为此,我强烈呼吁上级纪委监察委重视我的诉求,积极履行监督职责,依法依规查清川塘村各项征拆项目补偿资金的去向及用途,给村民一个明明白白的交代。
举报人: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区天顶街道川塘社区村民 谢桂华
联系方式:15580816653
2024年3月29日

微评:村民有权要求村委会的财务透明
读完谢桂华的举报材料,感觉长沙岳麓区天顶街道川塘村的财务简直就是云遮雾罩,诚如凤飞飞的一首歌名:月朦胧,鸟朦胧。村民“观”村委会的财务,有如“雾里看花”,文文莫莫、混混浊浊。有道是:浑水好摸鱼——都想捞一把。个别基层干部故意将村财务弄成“浑水”,无非就是为了“摸鱼”,即从“车轴卷住乱麻—理不出头绪”的混乱财务中“捞一把”。
毋庸讳言,农村征地拆迁是贪污腐败的重灾区,一夜之间通过征拆补偿变成“肥鱼”的基层干部大有人在。川塘村这口“塘”,原本就水资源丰厚,容易招来“馋鱼”。因该村土地面积大又是城中村,村里的土地被征用、房屋被拆迁后,获得了一笔又一笔的巨额补偿款。在征拆的过程中,极少数心怀贪欲的基层干部亢奋异常,嘴边流涎,眸子里放出绿光,恨不能一夜之间暴富。为了将属于村民的拆迁款挪进自己的口袋,便千方百计将水搅浑,以躲避村民的眼睛,同时通过注册“皮包公司”“空壳公司”转移资金以及将非法资金洗白,以规避法律风险,难怪谢桂华当初向街道纪工委举报某基层干部有多家公司时,街道纪工委称这些公司没有在某基层干部的名下,但天眼查的资料表明:某基层干部“任职5家企业”。于是村民质疑:某基层干部为何要创办5家公司?为何要任职5家公司?为何这些公司只是和他人的公司合作,自身却什么都没有、什么都不做?谜团背后有着怎样的“不足为外人道”的真相?
公开透明是反腐的一剂良方、一把利剑。原因很简单:所有的贪腐行为都是在“黑箱”“暗道”中进行,一旦将财务收支“晒”在阳光下,即便个别基层干部想贪也不能贪。谢桂华要求村委会公布村财务、公布所有土地、所有固定资产项目、所有包括征拆补偿款在内的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的去向与用途,没有任何毛病!一旦财务公开,伸向征拆补偿款中的黑手就会浮出水明,纪检监察委可由“捉活鱼”变为“捡死鱼”。从这个意义上说,谢桂华抠住了基层“腐蝇”的“命门”!况且,村民要求村财务透明,得到了法律的支持!民法典第264条:村民有权要求村委会公开村里的收支情况明细。即使村民不主动要求公开,村委会也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村规民约等向村民公布村集体财务账目,以供村民查阅、复制与监督。村民作为村级实物的当事人,有权监督村委会的各项资金、物资的使用情况,要求村委会公开村集体财务账目,可谓天经地义、顺理成章。
既然川塘村的财务让川塘村的这口大“塘”成了一塘浑水;既然村民有要求村委会公布村财务和各项征拆补偿款去向与用途的诉求;既然民法典将要求村委会公开村里的收支情况明细确定为一项法律义务,我想湘江新区监委监察委一定会支持谢桂华的诉求,彻查川塘村所有征拆补偿款的去向与用途,一经查实,则将啃食民脂民膏的“腐蝇”全部拍下,以凸显法律的尊严,维护村民的合法权益和川塘社区“塘水”的清澈!
本博主将持续关注谢桂华维权的进展情况并予以跟踪报道。
正义云声
1301377873@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