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是贵州黔南福泉市新福源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福源公司)的股东,成立于2014年1月6日的新福源公司,是为修建福泉市城市主轴南段改扩建工程而设立的,我们与福泉的缘分也是从那时开始。
实话实说,曾经的我们特别相信政府、相信政府领导的承诺,但这种信用感随着福泉政府对我司工程款的拖付而不断消减......直到现在,福泉市政府还拖欠我司本金1.5亿元。由于当时的领导如今均已换位,继任领导对我司工程款就大幅降低了关注度,导致政府对我司工程款的支付几乎处于停滞状态。由于我司还有巨额工程款没有到位,导致我司在借债优先支付了农民工工资之后就再也无力支付材料商的材料款,作为项目的投资人,近年来我们一年到头都在被人催债逼债的高压下生活。无奈之际,我司呼吁现任福泉市委黄桂林书记和夏世飞市长体谅我们民营企业的艰难与不易,以钉钉子的精神清理拖欠民企工程款的“旧账”;以换位思考和担当精神理好拖欠我民企工程款的“旧账”。
黄书记:我司于2012年通过招标程序踏上了福泉的土地,回想和扫描当年的福泉,从城区到乡下只有水泥路、砂石路、泥土路,柏油路则尚付阙如,我司是来福泉填补这项空白的。水泥路改柏油路,俗称“白改黑”。福泉的“白改黑”,是从高速路到福泉城区,即从马厂坪到市政府主轴南段,总投资约7亿元。我司做的是BT模式,即由作为投资方的我司负责项目的融资、建设,并在规定时限内将竣工后的项目移交项目发起人福泉市政府,福泉市政府根据事先签订的回购协议分期向投资者支付项目总投资及确定的回报。为了如质如量如期地完成改扩建工程,我司率领200多名农民工夏战酷暑,冬战严寒;雨天一身泥,晴天一身灰,经过3年多的艰苦奋战,于2016年4月将工程交付使用,福泉市政府各方都对我方施工的工程质量表示满意。经第三方审计,认可的工程款为69700万元。到2019年,福泉市政府给我司支付了5.5亿余元工程款,此后的支付就“搁浅”停息了:福泉市政府领导以“没钱”为由,自从我司将验收合格的工程交付使用后的7年间,仅仅其中一年给我司支付了100万元,第二天只给我司支付5万元,我司没有接受。政府自知理亏,于是就承诺给我司支付利息,以安抚我们。
迄今为止,连本带息已达2亿多元!事实上,政府领导承诺计息也是开的空头支票,想想吧,连本金都没有支付,怎可能支付利息?政府7年间仅给我司支付100万元,要连本带息还我司2亿多元,得一两千年甚至一万年才能支付完毕!让人略感欣慰的是,福泉市政府没有哪位领导否认拖付我司1.5亿元的工程款,只是“哭穷”、喊着“政府没有钱”而已。
问题是2016年,福泉市政府原本将1.6亿元付到了我司的账户上,但当时有领导打招呼,让我们将其中的8000万元付给另外一家公司,我们只能照办不误,但不知这其中究竟有何猫腻?作为一级政府,诚信至关重要。无论对个人而言还是对政府而言,欠债还钱,都是天经地义的事情。福泉不是有着丰富的矿产资源吗?没有钱还债,为什么不用矿产抵债?政府不容易,企业更不容易。福泉市政府表示每年还我司100万元,这个还款方案我们肯定无法接受。政府工作人员要吃饭,企业投资人和企业员工也同样要吃饭。2月27日,贵州省委、省政府召开全省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暨营商环境建设大会,出席会议的省长李炳军在发言中强调:严格兑现政府承诺,全面清理拖欠企业账款,切实降低民营企业生产经营成本,当好服务企业的“店小二”,不断提升民营企业获得感。我司强烈呼吁现任福安市委黄桂林书记、现任福泉市政府夏世飞市长关注和重视我司的诉求,按照李炳军省长所说的“严格兑现政府承诺,全面清理拖欠企业账款”,尽快将拖欠我司的工程款还给我司,以维护法律的尊严和福泉市政府的诚信形象;维护福泉的法治环境和营商环境,也维护民营企业和企业投资人的合法权益!
附债权债务和催债还债情况:
1.债权方名称:福泉市新福源投资有限公司
建设单位:广东华坤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2.债务方:福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3.结算金额:¥697794632.60元
已付金额:¥553430993.23元
未付金额:¥144363639.37元 利 息:¥58653000.00元(截止2023年12月31日) 合 计:¥203,016,639.37元
竣工验收时间:2016年底结算时间:2019年8月16日
4.债权形成的原因和过程:详细资料见合同与工程结算定案表
5.我单位为催款已经做出的努力。
6.我方未向法院提起诉讼,原因是我们相信政府有能力支付剩余工程款。 7.债务方是否认可此笔欠款:认可
8.是否已挂账到债务方财务应付账款中?我方未知。
9.最后一次付款时间及金额:2019年2月3日、金额是¥100万元整。
10.最后一次催款时间:2023年6月27日。
11.是否已经开票:已开票¥6.4亿元 12.是否有对账单:无
13.项目资金来源:财政拨款:
14.是否有签字盖章齐全的合同:有(详见合同)
15.是否有签字盖章齐全的竣工验收单:有
16.债务方目前经营状况及还款能力:我方未知
17.是否有签字盖章齐全的结算单:有福泉市新福源投资有限公司
2024年3月3日打造诚信机制根治工程款拖欠"顽症" 本来,贵州福泉市采用BT模式实施“白改黑”的政府投资项目,就是政府的一个错。因为,政府投资项目,应当由财政预算资金予以充分保障,按国家要求实施项目代建。
如果以BT模式实施政府投资项目,让社会资本去融资垫资建设或者带资承包,则属违规代建,是引发地方政府隐性债务的重要根源。事实上,在福泉市政府对城市主轴南段改扩建工程进行招商引资的2012年之前的2006年1月,建设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和中国人民银行就印发了《关于严禁政府投资项目使用带资承包方式进行建设的通知》(建市[2006]6号)。但这纸“通知”未能对福泉市政府起到约束作用,福泉市城市主轴南段改扩建工程仍然被当地政府采用BT模式和新福源公司签约,由新福源公司带资投建。既然签了约,就该依约履行,不可背信弃义,食言而肥,否则,政府有何公信力可言?
不可否认,前些年,包括福泉市政府在内的一些地方政府为了谋取“政绩”,不惜盲目举债、乱铺摊子,搞形象工程、政绩工程,结果由于资金跟不上,造成“工程烂尾”或“工程款烂尾”,曾经引起社会的广泛关注,也让当地人民和施工单位遭受多年的债务拖累,严重阻碍了当地经济的发展,也严重伤害了政府的公信力和诚信形象。有鉴于此,国务院及相关部委近年来就拖欠工程款问题密集发文:2019年10月,国务院出台的《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明确“国家机关、事业单位不得违约拖欠工程、服务等账款”!2019年5月,国务院《政府投资条例》出台,明确要求“政府投资项目不得由施工单位垫资”!2019年9月,工信部发布的《及时支付中小企业款项管理办法》中,要求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大型企业从中小企业采购货物、工程、服务的,应当在30日内付款;合同另有约定的,最长不得超过60日,逾期应支付利息。未作约定的,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类贷款基准利率的1.5倍支付利息!
面对前任领导留下来的“烂尾工程”或“烂尾工程款”,继任领导往往表现出两种态度:一种是采取“事不关己,高高挂起”和“新官不理旧账”的态度,不愿意给前任领导“揩屁股”,觉得“理旧账”是费力不讨好,不但“理”不出政绩,反而会得罪人。一种是把烂摊子捡起来下功夫处理,抱着对群众负责的态度积极履责,千方百计理好“旧账”。他们认为前任领导留下的麻烦事儿,总要有人把责任担起来,逐个去解决,把遗留的羁绊剪掉。如此,方能轻装上阵往前行。毫无疑问,人民群众欢迎的是后一种态度。前一种态度是没有责任感、缺乏担当精神的表现,后一种态度则是一种治病思维,彰显了担当与气度。
黄桂林书记、夏世飞市长:有个道理我相信二位领导比我悟的更深:历史不是某个人能创造的,也不是某个时期就能创造的,一片土地要有好的发展,一片土地上的人民要过上幸福生活,需要一届又一届的领导干部努力奋斗,这是个接力的过程,是长江后浪推前浪的过程。因此,二位领导作为福泉市的主政领导,应以长远的眼光和历史的责任看待“工程款烂尾”的问题,立足实际,针对问题,不论是哪届领导留下的麻烦事儿,也不论问题已遗留多久,都应将人民利益和国家利益置于最重要的位置,以恫瘝在抱的民生情怀和换位意识,务实发力、真心诚意地予以解决,惟其如此,才是真正有担当的接力人。
黄书记和夏市长担任福泉主官以来,致力于黄桂林打造千亿级产业舰队、争当贵州工业排头兵。两位领导的“政绩目标”,令人振奋,催人奋进,不过,我认为作为地方政府的主政官员,一方面要大力推动经济的发展,一方面要注重诚信体系的构建。诚信不仅是对个人修身养性、道德涵养的基本要求,更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健康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的道德基石,诚信同样是福泉市打造千亿级产业舰队的基石。将先前的“旧账”理好理清,赢得的是新官有担当、政府守诚信的口碑,这种口口相传的口碑,将会吸引更多的投资商来福泉投资、助福泉发展。发展经济是积累“政绩”,解决“历史旧账”民生问题也是“政绩”,而且是粘附着“诚信”二字的更加难能可贵的“德政”。我坚信黄书记和夏市长会以“理旧账”的治病思维和为前人揽责的大度;以把人民幸福和地方发展放在首要位置的从政理念,将李炳军省长说的“严格兑现政府承诺”落到实处,尽快解决拖欠新福源公司工程款 的问题,如然,则福泉的营商环境幸甚!福泉的诚信形象幸甚!新福源公司的投资人幸甚!
来源:正义云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