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诗歌三首 感怀莘县人民检察院第61个学雷锋纪念日志愿活动
3月5日,在第61个学雷锋纪念日,莘县人民检察院离退休干部五老志愿者,与本院其他干警一起来到莘县徒骇河法治广场,参加了新时代文明实践我行动暨未成年人网络保护条例宣传活动。

心中的美好
——3月5日雷锋日活动联想
孙喜民
东风吹拂,气息渐暖
因为你近了
春光明媚,心身清爽
因为你到了
鲜花吐蕊,兰香芬芳
因为你笑了
莺歌燕舞,玉露琼浆
因为你动了
礼赞启动仪式
温书庆
惊蛰时节好春光
沿河公园洒红妆
文明实践我先行
亮点缤纷惟民生
三月五日学雷锋
启动仪式是传承
志愿服务新时代
暖流润莘吾辈行
纪念雷锋感怀
潘新河
雷锋事迹影响广
爱党敬业铸辉煌
奉献精神励后人
恢弘正气百世芳
改革开放新时代
传承美德续新章
丰碑不朽灵魂在
楷模精神永发扬



作者简介:
孙喜民,男,汉族,中共党员,数学专科、中文本科、法律本科,微信名神剑申论作文,山东莘县王奉镇西岩村人;从事中学教育十三年,多次被评县级模范教师、教学能手,众多学生成才成事;1995年考入莘县人民检察院,任研究室主任兼公诉科副科长,一级检察官;检察日报、山东法制报、中国法学网、山东检察、聊城日报、聊城检察优秀通讯员,莘县作协会员,2012年3月以最高分被评为全市第一届检察业务专家,荣获市、县级优秀共产党员、十佳干警等荣誉几十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