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母亲
兰花丛里过年年,
有节虚怀称竹贤。
门里种他经岁月,
枝繁叶茂保平安。
马竹贤者,余先母也,小名竹云。其为人也,亦如竹,虚怀有节,贤明有见识,佐先父成事,临危不惧,不离不弃,平常妇人所不及也;一生勤劳节俭,教养子女,恩惠遍及诸孙,亦为农村传统妇女之典型。
传(一)
先母生于公元一九二九年。先外祖父讳名安远,马塬村人,有四女,先母居二。
先外祖中医世家,尤长于外科,为彼时乡下少有之文化人也。耳熏目染之下,先母虽无学,然少晓汤头歌,知民间故事和戏剧。因年代久远,余大多忘却,惟有一句印象深刻,即"庞涓砍了孙膑的脚",至今记得。至我成年时,方知此乃战国孙庞斗智之事。先母亦时出常人所不能言之哲语,如“大石头尚需小石头垫"、"自看自大,人看己小",诸如此类,乃知先母非乡下寻常之妇女可比,盖有外祖教诲也。
先母亦少晓医理。自家体热内燥,常用果导释之。人若体实发热,先母亦介之以果导,曰积之于食,形之于体为热,果导克之,食消则热自去。果导一药,灵活多用,故人称"果导先生"。果导者,酚酞片也。
先母长先父一岁。公元一九四八年,二十岁时,二人结缡。其时,先伯父于黄良经商,先伯母从之。吾祖母崇佛多游,家之内务多与吾母有劳。寒冬腊月,犹纺线不已,手足俱冻伤,其劳苦可知。外祖诘问吾父,先父孝母,竞曰:"无非一张纸而已!"。外祖怒,亦无可奈何。然先父一生事略,多赖吾母。吾母一生,入则为妇,出则为力。吾父从事体力劳动,力不及处,辄言吾辈:"唤汝母来!”吾母与吾父,一生冷暖与共,甘苦共尝,实与兰氏有功,且与马氏有光者也。
文革中,吾家蒙难,家产几尽,草屋渡日。先父遭批斗,先母维护之,反驳,亦受批斗殴辱,亲朋多不来往。时大队支部书记要先母同先父划清界限。先母怒曰:"日则同食,夜则同衾,如何划清界限!汝与吾开介绍信离婚来!"其人计穷而罢。文革中,夫妻离分,父子背反,朋友反目,亲戚断交,非鲜事也。其时吾母若弃家而去,吾家必云散矣。
疾风知劲草,坦荡识良臣。时穷节乃见,夫妻不离分。吾常思,先父若柱,先母若梁。若无先父,先母固无依托。然无先母,先父又何以独撑吾家?吾母之恩,与兰氏厚焉。
文革多年磨难,先母与先父,早已休戚与共,融为一体。父出外打工,必委家与母。母有难处之事,必唤父回。故肝胆相照,可托心腹。1987年,三嫂父丧,吾父一时照顾其家,村人甚有风言,惟先母坚而不信:"吾夫同吾一生走来,四子已大,岂肯有他念?"后事可证,信然。
吾父亡后有年,先母思及,曾问吾:"汝谓汝父泉下何在?转世何处?"吾曰:"九泉之下,骨肉必化。魂灵何往,无迹可寻。"先母不语。吾谓母曰:"母若另寻伴侣,可慰晚年,余不反对。"先母则曰:"此何言哉!"
先母一生,产二女五子。一女早夭,第五子予人。吾之长兄曰灵娃,大名新成,二兄曰未娃,大名新味。三兄曰牛娃,大名新忍。吾初名新清,后改现名。母亲一条儿女一条心,多子多累,辛苦一生。
先母于子,夲觉慈爱。吾长兄体弱多病,多劳家人,祖母背负其外出,延至四岁。发热损其耳力,言语亦晚,益增父母担心。吾母常置其于室内,更与窗外唤之,试其反应。慈爱之情,于兹可知。
文革中,批斗,上京,出逃,被监督劳动,故吾父多不在家,家事多系吾母之身,生活窘迫,多子累心。故吾母性情日烈,三春之晖已难及幽草。又深受先父影响,面常肃然。
故自吾记事起,难感先母慈爱。夜间尿床,必罚站于床上,待母睡着,吾自择一角,悄悄入睡。日间犯错,必饿之于食,坐于大门外而不得入。打时必用棍棒,更有甚者,夜间被赶出在外,于草垛间栖身。至吾小学之时,吾母于吾犹严厉待之。天下父母,谁不关爱儿女?若非蒙冤受屈,吾母性情何至于此?吾之孝母,先父德性传承先于母子亲情。回首往事,政治运动,损及母子感情纽带,一悲也!
公元一九七三年,时吾父正劳动于汤峪水库,余幼弟降生,家境窘迫,经别人介绍,满月后即送于西安北池头人家。先母曰:"成份在身,家徒四壁,现有四子,犹立巢于树杈上,风雨飘摇之中,不知生死,何况更添一子。送人犹能逃生。”先母晚年犹多次提及此事。生子而不能养,二悲也。
文革中捏造和夸大事实为常事,吾家深受其害,蒙冤受屈,证据皆为虚枉。吾母由是形成防范过重之心理,孤僻、多疑性格日显,不善与人沟通,情急之,不免出语赌咒。
一九七六年唐山地震,各地防之。吾二队亦搭防震棚于大场中,队人多避之于内。时吾父、大兄及二兄劳动于外,先母领三兄、吾姐与吾栖于家中。外面大雨滂沱不断,大队喇叭不绝于耳,要村人增防震意识,忌麻痹大意,切勿居之于家。吾三兄亦数次要先母领家人外出避于防震棚中。吾母怒曰:"吾蒙冤受屈,夫与子昔长期离家在外,生死何异?湛湛青天在上,害人者惧避之于外,吾又何避之为?"此吾八岁时事也。
吾为幼子,昔时与父母同睡。中夜醒来,常听吾母自说自话,唠叨不绝,议论日间事,曰某某人行事如此,若不防范,日后必为所害云云,吾父一旁则鼾声如雷。先母多疑、防范心理,即对儿媳亦不例外。先姐出嫁后,曾有存折托与先母。先母一时找寻不见,即疑长媳藏匿,诅咒不已。吾妻无奈,即行挂失,增加钱额另办存折。数年后,大嫂拆换先母之衣服时,见原存折,先母犹疑其另有目的。先母与吾妻之间,亦有此类事。吾母性格,对余与三兄性格形成极深。余作学者,注重理性判断,三十年来方克制此性格之缺陷,深庆幸之,然不能不为先母哀之。此三悲也。
传(二)
虽然,先母仍以其柔弱之刚强教导、庇护着儿孙。
一九八五年,余初中毕业,中考于蓝田县城。村与县城无直达交通,需在汤峪洪家寨乘车,先母未及黎明即起,准备干粮,饮食后送吾出行,表现出少有温情。一送坡下,二送上原,临别依依,无言以別。此吾永世难忘焉。
其年秋,余腹泄不止,复转痢疾。先母谓先父曰:"昔日刘备久泄不止,终亡。今日吾儿亦久泄不止,奈何?"担忧之情形之于色。
吾之西安财会学校就学,父亲作工,以供我资,母亲动手,以补我衣。余犹记得一次回校,余服补丁服,化肥袋装被子,下车后歇于道旁。路人以为吾打工于城内,问焉,余答曰上学,众人皆不信。
一九八九年,余初中专毕业一年后,先父去世。时长嫂腿有疾,二子尚幼。先母遂成为家庭主要劳动力,种地、喂牛、家务、照顾二孙,无不涉及,闲时还织布纺线,制作床单、粗布衣服。吾至今还保留着先母缝制的绵大褂,每启柜视之,便想起母亲一生的辛劳。
一九九O年,三侄女接回,其犹不会言语,走路亦不稳,惟吃饭用大碗,人见怜之。吾母不计前嫌,在大兄处劳动之外,又照顾三侄女。次年,兰震生,吾母复照顾焉。吾母常言,"好犬护家,外人来,吠之,岂能反噬家人,人犹不如犬乎?"母心无私,护佑着每个儿孙。
一九九二年起,吾大专自学考试毕业。一九九二年初考南开大学研究生,一门课无教材,总分差十余分而终。期间,在县图书馆读《马恩选集》,为马氏阔大视野和严谨逻辑所折服,遂遍阅馆藏马列著作并笔记之,管理人员奇之,反复询问缘由。一九九三年欲再报,误报名日期,经人介绍于陕师大杨秋宝老师。吾持笔记见之,老师为之心动。询之于研召办,无法补报名而无奈作罢。一九九四年报考陕师大,上线,因路明师兄分在我先,又不中。时余接先母在县城照顾生活,先母听说未中,心中大为吃力。一日,吾在隔壁同党校李老师闲聊,忽心血来潮,惶惶焉,遂回房间,吾母在床上拉窗帘欲倒,吾急扶焉。后医院检查,血压升高所致,母子连心,明矣。
一九九五年,余复报陕师大,以第一名
入选 。因吾母常教诲于吾,宁做了再说,勿说了不做。 得知考中后,余虽喜,不形于色。吾不言,母亦不敢问。一晚,吾缓缓告母:"吾今中矣。"母大喜。次日随我赴水陆庵游玩,母上山坡如履平地,入庙见神像即拜,欢喜雀跃。
一九九六年三月八日,余与肖养蕊成婚,不置家俱,仅一床一桌,花费少于一千,此亦吾之工作积蓄也。吾初工作时,基本工资四十七,工资全额七十四,后遂进迁,增加有限。在蓝田工作并自学八个年头,后终出蓝田,吾笑谓"八年抗战"终胜利矣。工资所得,除吾日常所费外,以及少量资助弟兄外,遂付上研和成婚之用。
幼子终于成家,乃母亲丧夫后一大快慰之事。一九九七年,吾女兰怡清出生于兰田县医院,时吾无知,毫无准备,仅以姐夫所携羽绒服裹之。时吾妻己迁史家寨中学教学,小女返家后,吾母又复照顾之。此乃母亲一生看护的最后孩子。三春之晖,复照来年寸草。
一九九七年还有一件难忘之事。一日,余清晨以水净面,置眼镜于地上。先母不察,踩而断一腿。余近视度数颇高,离镜颇为不便,遂恼之,复踩眼镜,先母见此,又疼又气,遂责曰:"读书何为,竟有此举?"余愧不能言,至今思而悔之。妻常曰:"此乃汝之黑历史,敢入家史乎?"吾今记于斯,永为吾鉴。
一九九八年,吾毕业,赴绍兴文理学院工作。先母照顾幼孙女,与妻居于学校门房隔壁北平房之中。其年冬,燃炉煤取暖,门窗甚严。一晚,煤湿,煤气甚重,二人俱中毒。次日早,妻起,甚头昏,遂栽下床。先母欲起床扶之,亦倒。倾之,妻强起,开门叫人,吊针医之,遂安。
一九九九年秋,妻赴绍,先母亦随之,此先母生平仅有一次远行。时吾居于八号楼,三人同居一间。吾与妻教学或上班,先母照顾孙女。时小女淘气,性野,常于校园四处游玩,吾母时七十,随之看护,甚累。
小女生来体弱,一次感冒甚重,遂入院治疗。先母又入医院照护。某日余课后替换先母照料小女,妻陪先母回家作饭。步行入东校门鲁迅铜像处,此处与八号楼甚近。妻询问先母记得回家路后,赶去美术学院处理事务,事毕,回家不见先母,慌甚,打电话与余。余即赶回,到处询找,后在铜像附近见母。询之。原来二人分手后,先母沿操场西环路,出西门,过秦望路,入平时曾往农村田地,自觉有误,复从原路返回,又入操场,不辨南北,遂徘徊不已,有学生询之,即言与子、媳失散,导之于铜像处即可返家。母子相见,彼此心安。回思此事,余犹后怕不止。吾千里接母而相依,若失之,又有何面目回乡见弟兄耶?今幸找回,夫妻相见,俱额首而庆幸不已。
先母居越,首尾三载。公元二OOO年,学校房改,为吾母上楼方便,吾特买望花西区文理住宅区二幢201,望花幼儿园亦在附近。虽彼时经济尚不宽裕,但生活条件终有改善。虽然,吾母居越日久,烦恼日生。当地人口音不通,同楼居民多不相交,吾母接送小女以外,坐守困宅。吾母言之,余尚不悟。二OO一年,吾母左眼雾生,告余。即送母赴二院就诊眼科,医生告余属血液循环不畅所致,开药丹参滴丸。又做大脑CT,发现有脑萎缩之症候,若不干预,即有老年痴呆之虞。余问医生何以疗而防之,医生曰别无药方,但求与人多接触,刺激大脑,以防进一步发展而已。余思良久,只有置母于故乡儿孙之间,环境既熟,又可与亲友与乡人交流,方有益于母亲。加上先母离乡日久,思乡情切。此年署假,便送母亲还乡。
公元二〇〇二年暑假,余夫妻回西安赴四军医大为小女作手术。住院期间,吾母身不能至,故出资遣三兄入院看望。
公元二〇〇三年,吾购风和苑新居,未还乡,是年冬,老家东过道厨房火炕失火,伤先母臂,大嫂为之疗癒。二〇〇四年吾装修完毕搬入,未及还乡探母。
公元二〇〇五年暑假,余回家探母,先姐兰养玲去世。此乃吾父去世后,吾母与吾又一悲痛之事。吾姐长吾近四岁,余幼时母亲劳动,姐看护于吾。又携吾玩。吾与姐一齐成长,故感情尤深,姐亡,余痛不已,常梦而惊醒。母虽悲痛,然亦刚强。见吾夜不能安,故每吾寐,即坐守于旁,犹待婴儿。
姐丧,吾悲,为免触景伤心,二〇O六年吾未还乡。二〇〇七年春节方还,与先母、三兄合照于东厦房火炕上,母子间甚欢。 余与三兄计议,先母一生,慈光普照,遍及儿孙。宜各尽孝心。三兄应之。
是年,三兄接先母至其家照料甚周。后因兰震锁骨受伤住院,三兄夫妇需病房照料,先母独居困于三兄处,腹泄不已,无人照顾。三兄打电话与吾。其时吾事亦不顺,闻言生怒,"汝应养母,今有事便置母亲而不顾,何为人子?"二人话不投机而罢。后余复思三兄确已困于子伤,便电话与大嫂,说明情况,接母返归。亦复电话与三兄以闻。
二〇〇八年春节还乡,请先母复来越,不允而罢。是年,二兄忙于生计,遂请母亲看守门户,自做自吃。一日,先母取水,滑倒在地,跌伤一臂,独自困守二兄处,艰难渡日,经久未愈。余因岳母丧事复还乡,得知此事,遂见而责曰:"生儿育女,所为何来?今既受伤,何不返大兄处?"先母闻言,方随余返归河西老宅。吾闻巩村乡白村有医,世代疗伤,颇有良效。遂上门求药。早上辗转交通,正午方至。见其门前排队颇长。余取药返归,日近落山。吾至兰桥,见吾母站立路上,翘首以待。吾知先母不为求药,为其子出门未归萦心焉。收假返越,余留药与大嫂续治,其后母愈。
二〇〇九年,大兄盖平房后,夫妻移居于后,母独居前之厦房火炕。二O一O年暑假,余赴兰州开会,亦还乡探母,无事。冬,母病,经久不愈。二〇一一年,吾春节还乡,多方延医,挂吊瓶疗之。每日余与其洗脸,递食,母愈而返。其后每思先母辛劳,吾不在家,朝夕相处而痛,然思此月每日照料母亲而稍自安。
吾母历年受亲友馈赠,略有储蓄。行前吾谓母曰:"今汝年岁日高,需人照顾,宜付长嫂,免生二心。"吾说此言,盖因吾母独僻,不善与人沟通,于己子,无论肖与不肖,皆信之;于儿媳,常防范之,无论贤与不贤。自家年老健忘,吾与亲戚所馈,往往设法藏匿,自家健忘,失其藏所,即疑儿媳。故婆媳之间,不甚亲近故也。数次受窘,亦有此因。且二侄日长,长兄又无经济收入,又新盖房,吾母日常生活,需其照顾,自家藏钱亦无大用。先母许而行之。
是年,因厦房墙危,大兄移先母居于平房厅后左间平板床上。四月,吾因骨股胫骨折,入院手术。为免吾母闻而忧心,故不告之。
二〇一二年春节,余亦未还乡。大年三十,吾与老家人视频,侄子请先母网上会面而不肯,嘟囔人不回乡,则视频有何用。事后听人言,先母曰小儿忘母矣。
四月,余取钉,康复。暑假,吾夫妻还乡探母。其时,先母已甚衰,不能独立行走。头有嗑伤,床有尿痕。余为其换床衾、衣服,告前未还乡之原因。母大便艰难,余购开塞露,扶坐缺座椅子,久而通之。余又接洪家寨吾姨来村,老姊妹通言。时先母虽尚清醒,但实已有痴呆症状,一日,妻为其换衣服,吾母久视,妻问:"吾何人?"答曰"敏娥”。敏娥,二嫂之名也,常来探视婆婆,故记之。
吾嘱母曰:"有事即可唤儿,不可自苦,否则,生儿何用?"母即允之。夜唤大兄。吾甚惑,何不唤余?久而省之,吾母疼其幼子,不欲累吾也。
吾见母甚衰,似不久于世。乃告大嫂:"今兰坤亲事无定,大门已拆,房未盖全。母殁三年不得动土。趁母尚在,需早盖之。旋即请人动工。吾告母曰:"前院盖门房中,不宜擅动。"一日晚,母强挣,私自外出,吾觉而责之。事后方悟,其欲外出观房焉。
暑期未完,有事返校。十数日后,大嫂打电话与余,母垂危矣。学期将开,诸事理顺而返家,吾母己离世,开冰棺瞻仰遗容,甚安祥,一如生前,余心始定。
后闻家人言,先母对离去已有预感。是年先父碑倒,母亲闻而对子言曰:"汝父唤吾矣。"
后又闻家人曰,先母辞世数日前,胃口尚好。大兄立木待客,姐夫进肉而食之,胃口遂衰。盖其难行走,久呆塌上,生机已衰也。
又闻二兄言,先母辞世数日,闭目喃喃而语:"爸,妈,女儿来随矣。"殆此时有幻觉矣。
母出葬日,大雨滂沱。算吾父殁后二十三年,吾母去世,享年八十四岁。终其一生,母心无私,惠及儿孙。鞠躬尽瘁,死而方休。盖天亦悲其一生蒙屈和辛苦焉。
雨停出殡,棺行中坡。吾悲,吟葬诗曰:
送亲上东原,路枣子离离。
树鸟鸣啾啾,草虫声唧唧。
芝麻花初升,玉黍粒待实。
草木周复始,天伦会无期。
诗中所谓枣子离离,喻吾母子孙繁多,俱送葬也。芝麻玉黍句亦谓孙子辈正在成长,尚未成家立业也,然吾氏复兴有托,母去无虞之喻也。
母没后,其年,吾尚梦吾母衣单色白,坐于吾侧。醒后即嘱老家人烧衣与钱纸,乃安。
赞曰:
虚怀有节,弱姿挺立。克勤克俭,为妇为力。夫妻一体,终生不移。子皆蒙恩,孙遍承晖。鞠躬尽瘁,至死方毕。性虽孤僻,瑕不掩瑜。

后记
先父生前,未享自己一天之福,故先父离世,吾将事父之心转到了母亲身上,利用一切时机,来弥补父亲去世早的遗憾。最终,母亲身无余憾,安祥而去。才开始的时候,自己还有些自得。时间既长,却不由自主思念起母亲来。
我曾自认为在自己心里,父亲重于母亲。不仅是因为父亲的德教和威望,而且是因为自己少时,很少母亲那里得到慈爱的感觉,故从小同母亲心理上有些疏远。
然而,一天天过去,我也上了年龄,仔细品味,终久能体会到母亲平生的辛劳和无奈,大爱无言,终能品味出母亲于无声处关爱自己儿子的细节,更重要的,是我自己也传承着母亲身上的品性和德范……所有这一切,却随着时间的推移,一步步明晰了起来。
于是,对父亲的思念,一步步藏在了自己心底,母亲的形象,却一步步丰满了起来。常思吾母一生辛苦,多子多累,未享全福。每到看到别人母子团聚,其乐融融的景象,心里充满了羡慕和感伤。林欲静而风不止,子欲孝而亲不在,斯人已去,悠悠苍天!
吾之新宅有一中堂画,曰"琴瑟和鸣"图,乃绍兴文理学院美术学院原院长李敬仕所绘,其上兰竹石相依,又有寿带鸟一对,以寓先父母一生情长,彼此扶持。顶有匾额一幅,词曰"芳荫满庭",以示父母恩德,左右配郑板桥兰竹诗一首:四时花草最无穷,时到芬芳过便空,唯有山中兰与竹,经春历夏又秋冬。右拓大篆印章一枚,即曰"琴瑟和鸣"。计吾祖至吾凡三代,先祖父母,先父母,吾夫妻,凡夫妻合心者,家必兴旺。吾制此匾画,希兰竹不衰,寄望于后人焉。
古诗云,有竹报平安。新宅门侧,我又植竹多竿。母亲生前,操心着她的子女,身后亦当护佑着她的儿孙。
劝世人亲在尽孝,莫待事后而悔。世间因果相随,欠父母债,必从儿孙还,岂可不慎哉!
诗曰:
来过竹里馆,
日与道相亲。
前人不可见,
复有后来人。
壬寅年国庆节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