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有感于“军人优先”
特约作者:饶晓辉(江西)
当今社会,在各地的机场、车站、码头等一些服务性行业的窗口,我们都能看到“军人优先”这样一条醒目的告示。这也充分说明了,社会对军人的尊崇。

军人依法优先,是军人受《国防法》保护的一项权利。随着军人荣誉体系建设的全面推进,全国交通运输行业军人依法优先工作格局逐渐形成。但在个别地方的少数人当中,也偶有不和谐的声音。而事实上,在这种优先与“权益”“待遇”去相比,换个维度去理解和推行军人依法优先政策,它的意义就显得更为重大。
军人,做为一种特殊的职业,战争年代,他们不畏生死,冲锋在前;和平时期,抗洪救灾、应急抢险,他们一马当先,不言退缩。所以说,国家在出台一些“军人优先”的政策,并不代表是特殊的待遇,这是对军人赋予的荣誉,也可以说是一种尊重。

有一个伟人曾说过:一个在和平年代,不优待军人的国家,是没有未来的;一个在幸福岁月,不尊崇军人的民族,是没有希望的。俄乌战争的生灵涂炭,巴以战火的民不聊生,给了我们最现实的回答,只有优待军人,崇军尚武,才会有永久的和平岁月。

作者简介:饶晓辉,笔名:筱野,网名:竹林听雨,江西抚州东乡区人。1981年10月至1985年10月在福建厦门某部服役。1982年开始文学写作,先后在《解放军报》、福州军区《前线报》以及厦门、泉州等新闻媒介发表稿件。1992年南下广东汕头,就职于一家工艺进出口公司,任公司中层管理。期间,在《羊城晚报》、《汕头日报》、《特区晚报》等发表各类稿件千余篇,并被南方报业集团《汕头特区晚报》聘为特约记者。都市头条采菊东篱文学社执行副社长、特约作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