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票房之外的价值
作者:董邦耀

今年春节,张艺谋的《第二十条》进入贺岁档,票房虽然一开始没有贾玲的《滚烫热辣》高,但是口碑却节节攀升。看过的人都一致评价,这是一部几乎少有差评的电影。
我有好几年没有看过电影,写过影评了,而这次却是情不自禁,有一种写作的冲动。影片名字为什么叫《第二十条》?她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0条,上面写的对进行行凶,杀人,抢劫,强奸,绑架以及其他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采取防卫行为,造成不法侵害者伤亡的,不属于防卫过当,不负刑事责任。而在社会现实中,正当防卫一直缺位,这个社会最大的问题就是坏人坏的蒸蒸日上,好人好的没有希望;坏人坏的理直气壮,好人好的遍体鳞伤。当无耻随处可见,所谓能耐就是相互抵赖;当悲剧成了常态,文明就成了病态;当坏人抱成了团,好人就是一片散沙。一个社会最可怕的是什么呢?不是因为坏人太嚣张,而是因为好人连个不字都不敢讲。南京的彭宇案之后,类似的案件越来越多,江苏的张黄立案、天津的许云鹤案、西安的张衡案……这些案件影响深远,却从未停止过,未来也很难停止。从而使“扶不起,不敢扶”司空见惯,反而变本加厉的出现了“互殴”一词和“打赢了进法院,打输了进医院”的说法,真算是中国法律条款的一大发明。这让中国法制化倒退了几十年,恐怕并非是危言耸听。只因为这个罪名和说法,直接把善恶正邪的本质全都给抹去了,剩下的只有各打50大板,倒是给办案人省去了不知道多少时间和精力,却给当事人留下了诸多不公、委屈、怨恨和愤怒。事实警示我们,确实是应该深刻反思的时候了!

这个题材的应运而生,继天而作,将对促进法制建设有着不可估量的深远意义,并被审核通过,得以放映,让大家讨论,就值得对张导和众演员说一声谢谢。如果没有人站出来为老百姓发声,为老百姓主持公道,那我们这个民族就会失去灵魂。
与《坚如磐石》一样,《第二十条》这部电影也是一部现实主义题材的作品,也触及的是灰色地带和敏感话题。但该片拍的质朴流畅,更有票房之外的追求。

你看,王永强像狗一样,被坏人拴在自家的门口,而就在自己的家里头,他有听力障碍的妻子郝秀萍正在被坏人强暴,完事之后,坏人告诉王永强,以后我还会再来,每来一次抵200块钱的高利贷。你说谁能受得了这份屈辱?王永强就跟坏人动起手来,坏人准备去拿刀。这时,王永强用力在坏人身上一通乱扎,坏人被扎成重伤,后来在医院里死亡,王永强因为故意杀人被拘捕。负责这个案件的检察官是韩明,他有一个特别富有正义感的儿子,叫韩雨辰,为了救被霸凌的同学,他跟施暴者张科打起来了,结果把对方鼻子打骨折了,而张科的爸爸,是学校的主任,为了儿子的前途,韩明两口子苦求儿子,你向对方道个歉吧,可是儿子坚决不答应。
韩明曾经负责过一个案件,公交车司机张贵生面对被流氓猥亵的女乘客,出手相助和歹徒就打起来了,在歹徒准备逃跑的时候,张贵生用重物砸向歹徒,他到底是见义勇为的英雄,还是故意伤人的罪犯?结果他被认定为后者,下狱三年,出狱之后,他上访多年未果。
雷佳音和马丽这两口子,承包了全部的笑料:“四个人打你,怎么打的这么轻?”全场是哄笑一片,爸爸怎么可能嫌儿子被打的不够重呢?因为作为检察官,他知道只有儿子伤的重一点,法律才能管,儿子把别人打成鼻骨骨折,当妈的苦劝儿子去道歉,可是自己的儿子被别人报复,挨打的时候妈妈去找张科爸爸讨说法时,义愤填膺,结果把张科的爸爸推倒在地,造成对方骨折。当马丽扮演的妈妈要被带走拘留的时候,马丽的表演让全场爆笑,在笑声里飞扬的全是眼泪。不愧是老谋子,上一秒让你笑到飞起来,下一秒让你泪流满面。

影片最精彩的是韩明最后的发言,他说的每一句话,都是我们这些老百姓想说却说不出来的话,追求公平正义是要付出代价的,但这个代价谁来承担?让老百姓吗?难道让他们用自己的命运,用整个家庭的命运,甚至几代人的命运去承担这个公平正义的代价吗?我们文艺的使命是什么?推动社会的进步!为什么这么多明星来参演这部电影,不仅是因为张艺谋的号召力,而是我们每一个爱着这个世界的人,都想让这个世界好一点,能做点什么。该片有笑有泪,有认知有内涵,有生活也有升华,更有票房之外的追求。
其实,电影里面的内容是什么并不重要,重要的是通过剧中情节探讨了法律的界限,展现了法与不法的博弈,呼吁公平和公正,这是一部为老百姓,为善良人,为老实人说话的电影。因为,正当防卫,大部分是老实人受到侵害之后的自我保护,那么防卫过当是依据形势决定还是依据伤势决定。在影片中,用公交司机的案例给我们上了生动的一课。见义勇为者动手被定义为互殴,更可怕的是一旦失守,那么见义勇为者或者被侵害者就变成了法律要惩治的对象,那法律到底是保护谁呢?法律不是冰冷的逻辑,是情与理的结合。这部电影对个体的关注,对个人受法律影响的命运,再到对整个法制建设都做了展现,这也是一部讲了真话的电影,法律并不是无懈可击,也有不完善的地方,甚至因此造成了很多家庭的伤痛,而以郝秀萍一家为代表的弱者,他们的生存并没有受到照顾,而是充满了屈辱和无奈。
那么,电影《第二十条》的意义到底是什么?是我们遇见霸凌的时候有人能冲上来制止,是我们遭遇不公的时候不再被别人袖手旁观,是他人有危险的时候我们有勇气施以援手,是我们在危险时候有底气正当防卫,是为苍生请命,是为弱者呜冤。
因而,最高检连续对影片《第二十条》一直在推发宣传,助力了百姓对法律的公平正义的呼声。虽然法律追求的是公平,但天底下没有绝对的公平,合理的对非法的不公平,胜过不合理的对法的公平。法是对正义的保护,而不是对非法的让步。对正义要进行倾斜,就是要体现对正当防卫的公平,要远大于对防卫过当的苛刻。毕竟,法律是法,也是情,是理,它是国法,法也是民情,更是天理。
诗有诗眼,文有文眼,《第二十条》也有对法制进步具有深远意义的金句:法不能为不法让步。法律是让坏人的犯罪成本更高,而不是让好人出手的代价更大。我们办的不是案子,是别人的人生。一次犯罪,污染的是一条河流;一次错误的裁决,污染的是整个水源。所有正确的事都有代价,但不能因为有代价就不去做。我们究竟是把怎样一个世界交到他们手里?

董邦耀,笔名骊山、高言,原为陕西省高速公路建设集团公司工会副主席、陕西省交通运输厅史志办主任,中国作家协会陕西分会会员、中国散文学会会员、陕西省文学创作研究会顾问、陕西省交通作家协会副主席、陕西省摄影家协会会员,1977年以来,文学作品和征文等获奖百余次,出版报告文学集《长安飞虹》(合作、陕西人民出版社)、《大道星光》(太白文艺出版社),个人文集《浅海掬浪》上下卷(中国文联出版社)、散文报告文学集《大道撷英》(太白文艺出版社)和散文集《浪花如雪》(沈阳出版社),主编出版报告文学集、画册《龙脉天路》、《情铸生命线》等,2006年入选《陕西文化名人大辞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