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需出借、出租、出售银行卡或收款码就能“躺平”收钱,实则巨额的赃款通过你的账号瞬间洗白,让诈骗变得更轻而易举。

尤其是年轻人,为了蝇头小利,出售、出租银行卡,为他人实施犯罪提供支付结算帮助,这种看似轻松的赚钱方式,其实已经涉嫌违法犯罪!

真实案例
近日,洛宁县公安局长水派出所民警乔杨、辅警贾冲在日常巡逻检查时发现,一青年在农商行营业点与银行工作人员发生争执,遂上前了解情况。
据银行工作人员反映,客户贾某某银行卡被外地公安冻结,涉嫌从事电信诈骗活动。民警将贾某某口头传唤至公安机关配合调查。
经查,贾某某系中专毕业生,因没有工作和收入,便在互联网上将自己名下的银行卡出租、出借给他人使用,致使受害人霍某被诈骗分子诈骗1万元,贾某从中非法获利1000元。
目前,公安机关已对贾某某作出行政处罚,并追缴其违法所得。


出租、出借、出售银行卡给他人,将面临以下惩戒!
信用惩戒
人民银行将相关个人的信息移送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受惩戒期内将影响相关人员的贷款和信用卡申请。
限制业务
5年内暂停相关人员银行账户非柜面业务,支付账户所有业务。也就是说,相关个人5年内不能使用银行卡在自助机存取款。不能使用网银、手机银行转账,不能刷卡购物,不能通过购物网站快捷支付,也不能使用云闪付、微信、支付宝扫码付款或收发红包等。
严管账户
银行和支付机构5年内不得为相关个人新开账户。惩戒期满申请开户的,银行和支付机构将加大审核力度。

警方提醒:君子爱财,取之有道,千万不能贪图小便宜,将自己的银行卡出租、出借、出售给他人!否则,不仅可能泄露个人信息威胁财产安全,甚至可能成为犯罪分子的“帮凶”,走上违法犯罪的道路。若银行卡一旦丢失,应及时挂失补办,以免给不法分子可乘之机。
来源:洛宁公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