贝贝者,宠物狗也,其貌不扬,毛色灰白,四肢短粗,大眼睛,雌性。贝贝的原主人系一流浪打工汉,租住在村里,房东是我姐。此人外出打工,隔三差五不着家,归期不定,故贝贝也是饥饱不定。姐看其可怜,常喂食与它,不料贝贝弃暗投明,拜我姐为新主,且尾随其后,寸步不离。
其实我姐从小就不喜欢狗,更甭提养了,一来嫌脏,二来家中还养猪养羊,无暇顾及。说来也是,喂猪羊是为食其肉,而喂贝贝,纯属浪费粮食,况且贝贝胃口又特好。撵又撵不走,真赖皮,姐夫曾几次将其装袋送至邻村,结果无功而返,贝贝与姐夫也就前脚后脚进门,因此姐那阵特烦。我建议姐收养,还能看家护院,姐不言语,也许是近期村里比较太平。
其实贝贝通人性,每当开饭,它便准时蹲在门口,不进屋,也不叫,摇着尾巴,眼睛直勾勾盯着你,流着口水,可怜巴巴的样子,不忍心扔块骨头给它,它便叼着跑开了。姐空闲时爱窜门,每次贝贝便尾随其后,守在别人家门口,等她出来,又跟了回来,因此姐称它为跟屁虫。
后来,姐在一家工厂当大厨,离家四五公里路程,每天骑助力车,贝贝也不嫌远,照跟不误,不过也好,到厂也能赚得每日饱食。平时就在门口蹲着,保镖似的等姐下班。两月后姐辞职,辞职那天,贝贝贪玩,姐回家时它没在场,结果当晚没回,姐没在意。第二天姐扭了脚,疼痛难忍,休息在家,忘了贝贝的存在。
一连三天,不见贝贝的踪影,妻说还在厂门口蹲着,耷拉着脑袋,好像两三天没吃东西了。妻上班的地方就在斜对门,这条笨狗,一根筋,以为姐还在厂里呢。姐听了很感动,让妻把它领回来,可贝贝不跟,就认姐,如果妻强行带不回它,只有姐亲自出马了,但愿晚上妻能把它带回来。
晚下班,妻叫它,它飞快地跑来了,见不是姐,又一溜烟地跑开了,根本抓不着它。第二天妻说厂门口没见着贝贝,第三天也没见着,姐听了很伤心,感觉院子里空落落的。估计是贝贝让人逮了,或者是又投奔了新主人。其实狗是一种忠诚的动物,如果你对它好,它是不会轻易易主的。
姐在脚稍好一点后,去厂里找过贝见两次,结果扫兴而归,没有找到贝贝的踪影。姐很是伤感了一阵子,决定再不养狗。
但愿贝贝能找到一个好的归宿,哎,可怜的小家伙。
作者简介:
作者郝鑫元,网名绝壁松,内蒙古包头市人。爱好文学,热爱生活,文章多发表于《守望故乡》、《者事旧人》、《都市头条》等媒体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