讲秩序与讲礼貌
朱和顺

在现时我们这个社会里,无论到什么地方,大概总要碰到秩序的问题——出门上路要遵守交通秩序,看电影看戏要遵守剧场秩序,这是明文规定;买东西要挨号,乘汽车要排队,则是世人约定俗成的默契。对于社会的多数人来说,尽管有这些各种各样的秩序,却并不使人感到生活的不便,相反,人们感到有秩序的生活的和谐、安宁,因为,正是这些社会秩序的存在,才在这个有限的时空里,保证了由人口增长和社会发展所带来的不断膨胀的社会需要得以顺利实现,保证了每一个人的生活得以安然进行。人们乐于遵守这些社会秩序,把它作为自己的义务去真诚地履行它,而且,对于社会的多数人来说,这已形成了一种实际上的习惯。
然而,违反秩序的事(在这里我仅仅是指有关调度人们时空关系的秩序),也总是时常发生,这固然有些是由人们道德水平方面的差异所形成的,但也有些则是限于人们各自生活范围的狭小、自制力的差异和其它各种复杂因素而形成的,也就是说,违反秩序的事,有些是不道德的,有些是不理智的,有些则是属于疏忽和失误。社会生活领域是宽阔的,一个人的生活则总是有限的,不可能每个人都对社会上的事了如指掌、事事虑及。社会秩序是涉及社会各方面的活动,它总是体现全社会的总的需要,不了解或考虑不到这些需要,以至不自觉地违反了正常的社会秩序,一般来说是一种正常现象,而一个正直的公民,一旦知道自己做了有违公共秩序的事情时,内心都是深深自责的。正是为了这些缘故,人民总是一方面指责那些不顾社会不顾公众的无视社会秩序的不道德行为,希望社会给予有效的制止,以保证人民生活的正常进行;一方面又希望社会能够温和地管理人民自己。
人民希望自己的政府,能够及时地把各种有关社会秩序的法律、法令、政策告诉他们,而当自己不幸违反了秩序的时候,则希望有关管理机构和工作人员能够善意地对待他们,态度应该是和蔼的,批评应该是中肯的,必要的处罚也要解释清楚,即使是那些不道德或不理智行为的肇事者,也希望以礼相待,人民需要也欢迎有一个正常的秩序,希望生活地安静,不允许别人也不允许自己破坏自己的秩序。
但是,为了维护秩序反而给人民自己造成烦恼则是有违人民的初衷的。这就如同一个正直的人对自己的过错既感自悔亦愿接受他人善意而又恰当的批判,却不能容忍他人随意伤害甚至侮辱自己纯洁的情感和应有的人格。人同此心,心同此理,人民自己的事情,应该用人民所满意的方式去办理。人民希望自己的社会秩序的管理者们,既要表现出高度认真的工作作风,又要表现出良好的道德风貌,人民这种看起来很苛刻的要求,其实正反映了人民群众对自己的美好生活的执着地爱护、追求和向往。
不幸的是,我们有些管理秩序的同志不懂得去体察人民的这种心情,不尽力去满足人民的这种要求,相反,却爱好对人民群众做出一副趾高气扬甚至是飞扬跋扈的样子,以至往往做出一些令人啼笑皆非、怨誉两难的事情来。
前不久,我在某地碰到这样两件小事。先是,几个推着自行车沿路南侧由西往东走的姑娘,茫然不知所措地在一个民警的呵斥下,被迫把车子打在路旁。她们询问的目光换回的只是一句冷冷的回答,说她们违反了单行线规定,每人须拿出一块钱方可离去,那个民警冷峻且带些傲慢的神情,简直象是在对待一群不可理喻的无赖,真有让人不寒而栗之感,不幸的姑娘们得不到足可释然的说明,只好面带难色悻悻地交钱了事。而在不远处,另一个民警则要把一个居然不肯当场交钱的姑娘的车子扔上汽车带走,幸亏别的民警从中斡旋,车子才算没被带走,不然那位可怜的姑娘不知要跑多少冤腿呢!
类似这种不尊重他人人格的令人生畏的呵斥和近乎虐待的随意制裁,几乎是每一个不幸的违章者都要碰到的。这样说,似颇有些危言耸听了,其实,我们并不否认我们的人民警察有而且应该有着忠于职守的严谨态度,但同样不可否认他们当中对待人民群众的冷漠态度则委实反映出他们某种程度上的道德修养的缺乏。这一点,就是某些的确做出了优秀成绩的民警同志亦所难免,笔者曾亲自和一位优秀民警打过一次小小的交道。有一次,我和别人正好在岗亭附近骑车相撞,且争执起来,碰巧,是那位优秀民警值岗,当时,我对他将如何处理此事是带着一张好奇和希望心理的(我想像他会很和蔼的询问我们发生了什么事情,然后告诉我们应该怎么办),可是,他也不过是冷冰冰地斥令我们到交通队去,这很使我有些愕然失望。
我常想,何以磊落之事,却总令人悻悻呢?我们一些民警总是爱做出这种可畏的姿态来:神色冷峻,不苟言笑,好像不这样就不足以显示出他们的威严、他们的气度、他们的美来似的。其实,人民哪里喜欢这种从小市民那里借来的做作姿态呢?(也许他们自己没有感觉出来)。人民真诚希望的是,看到他们对工作表现出的高度严肃认真和对人民表现出的良好道德修养。对于他们视群众几于牛羊的不礼貌的做法是颇感痛心和失望的。很遗憾,这些同志不能体察人民的这种拳拳之心,这大概就是问题的症结所在。
当然,我们的民警也不乏和颜悦色之人(很抱歉,笔者一时记不起来,但我肯定有),这样的同志,往往博得人民的尊敬和赞誉,人民警察,这个名称本来就是我们我们社会主义社会的人民对与自己融洽相处的警察的誉称,而且,人民感到不满的也是那种对我们民族道德水平的全面破坏的恶果,何况,他们也确有自己的难为人察的苦衷。然而,人民有权力要求我们的人民警察成为社会上的道德复兴的表率,因为,他们毕竟是人们行为准则的直接调节者,言行举止在很大程度上带有道德尺度的特性,人民这样要求,并不过分。
体察人民心理,提高自身道德修养,这无论从社会文明的需要,还是从对人民负责,或是更简单从人道上来说,应该是社会秩序管理者的一个重要任务,我们本来有着这方面的优良传统,“纠正违章先敬礼”,曾经是许多优秀民警的座右铭,“人民警察爱人民”,则是人民用骄傲的心声对他们表现出的良好风貌给予的高度概括,据说,一些外国的警察在维护社会秩序时,都是很讲究礼貌的,甚至有违章者害怕警察微笑的事情,我们作为有着几千年文明史的礼仪之邦难道不是应该也一定会比他们做得更好吗?
不久前,我乘车去市内,看到一位卖票的漂亮姑娘,请买车票和给老幼找座的声容是那样的悦耳柔目,即便有刁难者,她亦不曾作色,决没有往日所见的某些青年售票员的那种让人不舒服的徒然丽质的冷漠表情,她我的印象是这样深刻,以至我着实感到了我们社会的新生机。我只所以最后要提到这件似显离题的小事,是我觉得这位姑娘完全值得成为我们的各种社会秩序管理者的楷模,因为她做的就是人民带着失而欲得的心理所殷切期望的那种风貌——讲秩序,又讲礼貌。
我写这点东西,微忱所在,不过希望我们的社会能在世人目中来得更加悦色一些。


刘般伸,特型演员,著名书法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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