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散文《手持安置卡的退伍兵必须妥善安置》
作者:高新文
2009年,吉林省白城市有关县(市、区)为省军区招收一批边防兵,2011年就转业退伍了,参军时,当地民政局安置办给应征入伍的新兵颁发了优待安置证,老百姓称安置卡,含义就是退伍后给予安排工作,自主创业的发给安置费,此证(卡)上盖有当地民政局和国家民政部的印章。
可是计划没有变化大,事与愿违,个别地方说话不算数,朝令夕改。手持安置卡的军人,服役期满退伍回来,地方以财政贫穷困难和没有编制为由不给安置,城市居民身份退伍的军人,没有土地,只好自讨方便,以打工为生,月收入两千元左右,娶妻生子后,生活非常困难,多次上访,至今无果。
这批退伍兵在部队多为边防兵,手握钢枪,日夜守护在祖国的边防线上,非常辛苦。遇有紧急情况,如有的发生地震、泥石流或抗洪抢险,冒着生命危险奋战第一线,两年的军旅生活,有的表现突岀,光荣入党。可他们回到地方,没有固定工作和收入,却无人问、无人管,他们感到心寒。
笔者退休前曾在县市主政,而且是国家级贫困县,但我们那里有安置卡的退伍兵没有一个没安置的,而且全部安置到全额财政拨款事业单位工作。安置退伍兵,是政治任务,因为他们在部队是保家卫国,没有他们,哪有我们今天安宁的幸福生活?优待退伍兵,怎么优待都不过份。 我们地方编制再紧,财政再穷,也不能紧了退伍兵,更不能穷了退伍兵。 笔者认为,有安置卡的退伍兵必须妥善安置,一是安置到全额、差额或自收自支事业单位。二是安置到效益比较好的国企或民营企业。三是按规定发给安置费,鼓励退伍兵自主创业。安置退伍兵是需要一些费用,向上级争取一点,地方千方百计压缩机关事业单位办公经费,特别是大力压缩应酬招待费,还要把贪污受贿犯罪份子上缴财政的资产,全部用于安置退伍兵。撒手不管而失信于民。使退伍兵真正感到党的温暖和政府的关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