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虎亲兄弟,上阵父子兵,有一对父子齐心协力上阵,用“电猫”打野生动物被洛宁县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民警抓获。




12月22日上午9时,森林警察大队接匿名电话举报称,洛宁县兴华镇瓦庙村后山有人使用“电猫”打野生动物。接报后,大队民警迅速出警。目的地是兴华镇后山区,山上积雪覆盖,道路结冰,车辆无法通行,况山高林深,作案地点范围广,民警只好徒步走访、排查、蹲守。经过两天的艰难跋涉,民警追踪到嫌疑人的动向,在其必经之路上排兵布阵,一举将返回的两名嫌疑人抓获。
经查,两名嫌疑人雷某林、雷某东系父子关系,12月20日至23日,父子二人携带“电猫”等禁猎工具到洛宁县兴华镇瓦庙村大沪池沟内猎捕野生动物,猎获野猪一头。经进一步深挖细查,父子二人还使用“电猫”于2022年年底,到洛宁县兴华镇窑子头村耕地内猎捕野兔7只,于2023年9月份,到洛宁县兴华镇瓦庙村大沪池沟内猎捕野猪一头、獾类一只。
12月24日,民警踩着光滑的冰雪,将两名犯罪嫌疑人带至案发现场进行了指认,并提取了作案工具。

目前,两名犯罪嫌疑人因涉嫌非法狩猎罪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法律条款:《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341条第2款为非法狩猎罪。本罪是指违反狩猎法规,在禁猎区、禁猎期或者使用禁用的工具、方法进行狩猎,破坏野生动物资源的行为。
野生动物是生态系统的重要组成部分,保护野生动物对生态环境的维持和修复具有重要意义!
关注生态,守护自然!自觉呵护绿水青山是我们每个人义不容辞的责任!
(来源:洛宁公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