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浅谈非文学作品的文学价值
作者/刘小军
文学有四大样式——诗歌,散文,戏剧和小说。这四大样式构成文学的四种体裁,因此一般来说这四种体裁的文学作品其文学价值容易判定。然而,还有一些区别于上述四种文体的作品具有文学性,或说具有文学价值;比如——人物传记,报告文学,文学评论,宗教经典,文化名著,伟人著作,社科著作,时事评论等等。那么,这些作品中的文学价值该怎样判定呢?
人物传记,报告文学,文学评论,这三种文体的作品一般属于文学范畴,因此其文学价值也容易判定。而宗教经典——我们先以《圣经》为例。《圣经》不是文学作品,然而,《圣经》具有至高无上的文学价值。《圣经》有些篇章——比如《传道书》,如果把其看成文学作品来读,可说是史上最好的“散文”;而“福音书”——尤其是《马太福音》,可说是史上最好的“小说”。日本第一个获得诺贝尔文学奖的作家川端康成说过,“佛经”是一座文学宝库,代表东方最高文学成就。中国佛教典籍《坛经》,也具有很高的文学价值。——宗教关照的是人的终极价值。宗教经典虽属“思想”范畴,但它和文学的距离最近。事实上,宗教经典语言的缜密、精当,思想义理的宏博、深邃,都代表最高等级的文学。
中国古代文化名著,比如《左转》《战国策》《孟子》《庄子》等,通常包括“文史哲”三方面价值,而我们直接就把其中的某些篇什当做文学作品来读,并统称“先秦散文”。“先秦散文”诚如苏轼所说,如“黄钟大吕”,有着很高的文学价值。
毛泽东是一个领袖,是一个伟人,但也是一个文学家。毛泽东的诗词,及文艺专著《在延安文艺座谈会上的讲话》,本身就是文学作品,其文学价值自不待言。而毛泽东为大众所熟知的文章,比如《纪念白求恩》《为人民服务》《愚公移山》《改造我们的学习》《别了,司徒雷登》等,也同样具有很高的文学价值。(其实“毛选”中的大多数文章都有一定的文学价值,只不过“毛选”作为“思想”领域的“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著作”,其文学价值完全可以忽略。)
社科著作中,具有作者人格书写的作品,有文学价值;反则反之。
时事评论,分两种情况。一种是纯属于文学范畴的“杂文”;另一种就是专业程度很高非文学的“学术论文”。“学术论文”属于“社科著作”,如果包含有作者的人格书写,就有文学价值;反则反之。
宗教经典,文化名著,伟人著作,社科著作,时事评论等这些不属于文学范畴,而属于“思想”“历史”或“学术”范畴的作品,其所含的文学价值,我发现很多人判定这些非文学类作品所含文学价值的标准只是根据“语言”——遣词造句的准确、生动及语言节奏——把“语言”作为唯一标准。他们的根据是:非文学类作品所表达的思想或观点属于“思想”或“学术”范畴,不属于“文学”范畴,因此,其中的文学价值,只有语言。然而,这种貌似正确的说法是错误的。因为,如果仅以“语言”为判定非文学类作品文学价值的尺度,那么这就把文学纯粹看成了是一种“语言技艺”,而忘记了“运用语言来表达思想、感情和经验”这个文学的定义。非文学类作品所表达的,是某一具体思想、具体观点,除了必要的语言严谨外,它只关照某一具体思想或具体观点的“是非”。而文学所关照的,除了作品中某一具体思想、具体观点外,它更加关照作品整体所体现出的思想意识及深度,以及表达这种具体思想或观点、体现这种思想意识及深度所进行的语言组织——也就是行文。比如社科著作或时事评论,两种具体思想或观点完全相反的文章,可能具有相同的思想深度,因此可以具有相同的文学价值。还有更重要的一点——语言行文和思想深度是相辅相成的,表达的思想越高越深,对语言的要求也就相应越高。不存在语言低劣而思想高深的作品;也不存在思想浅薄而语言卓越的作品。文学和非文学作品从来都是——思想越高,语言越好;思想越低,语言越差。因此,判定非文学作品的文学价值,和判定文学作品一样,依然是根据语言行文和思想深度两方面。(当然,文学作品的文学价值还包括其他方面。)
(作者简介:刘小军,河北行唐人,以作文为消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