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只需提供银行卡、手机卡……就能获取高额回报,你以为是“生财有道”,殊不知是迈进了违法犯罪的深渊!近日,洛宁公安根据线索落地核实,查获多名帮信人员。

赵村派出所行政拘留一名帮信人员
12月19日,赵村派出所接核查线索,辖区村民王某某涉嫌将银行卡提供给他人使用。经民警依法查明,10月29日,王某某将自己的两张银行卡提供给上线“跑分”使用,涉案3起,涉案资金达125000元,其从中非法获利670余元。
目前,王某某已被行政拘留。

小界派出所行政拘留一名帮信人员
12月19日,小界派出所接核查线索,辖区马某某涉嫌将银行卡提供给他人使用。经民警依法查明,11月份,小界乡村民马某某通过TT语音联系上洗钱人员,对方答应其提供一张银行卡每过10000元给其2000元佣金。之后,马某某将自己的银行卡提供给对方使用,涉嫌两起诈骗案件,涉案金额11600元,马某某从中非法获利1700元。
目前,马某某被行政拘留。

下峪派出所行政处罚一名帮信人员
12月18日,下峪派出所接核查线索,辖区曹某某涉嫌向他人提供银行卡号。经民警依法查明,下峪镇村民曹某某将自己名下的银行卡卡号提供给他人,利用该卡过钱1198元,其从中非法获利50元。
目前,曹某某已被行政处罚。

河底派出所行政拘留一名帮信人员
12月14日,河底派出所接核查线索,辖区村民程某涉嫌将银行卡提供给他人使用。经民警依法查明,10月30日,河底镇村民程某在明知他人利用银行卡实施违法犯罪活动的情况下,依然将自己名下的一张银行卡提供给他人使用,致使受害人的被骗资金在其卡内流转,其从中非法获利1500元。
目前,程某已被行政拘留。

警方提醒
1.切不要因为一时贪念而把自己的身份证、银行卡、U盾及对公账号、手机卡等重要的个人信息出借或出售他人,以免成为网络洗钱犯罪的帮凶。
2.重视自己的个人信息安全,注意保护个人信息以免给自己的个人信用记录造成不良影响。
3.发现非法买卖身份证件、银行卡、手机卡、对公账户、U盾等违法行为时应及时向公安机关举报。
打击电信网络诈骗,洛宁公安将始终保持高压态势,持续加大对帮信人员的打击力度,从源头上斩断“帮凶”,切实守护好人民群众的“钱袋子”。
(来源:洛宁公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