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消息!南昌县发布通告,对45名仍非法滞留境外的南昌县籍人员予以公开警示并勒令在2024年1月1日之前返回境内。
关于对南昌县籍滞留境外人员的
劝返通告
2021年以来,南昌县深入落实中央、省、市关于打击治理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工作的重要指示和相关会议精神,坚决依法打击跨境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多次劝返南昌县籍滞留缅甸、老挝、柬埔寨、阿联酋、菲律宾等地重点涉诈人员回国。经前期工作,已有大部分滞留境外的南昌县籍涉诈人员回国。但仍有45名南昌县籍重点涉诈人员(魏新芳、万文强、章亭亭、魏来、陈珑、付超、祝伟、付鹏、晏斌、吴永光、朱军武、朱春、朱志鹏、李雪凤、闫为群、袁伟、罗京彪、罗京飞、闫军安、肖佳华、张良标、聂燕梅、李小兵、刘伟、袁海军、熊文龙、袁根红、刘晓红、龚冬强、万顺旺、李起红、刘洋平、罗阳、陶波、闵友亮、谭桂平、杨文华、李蔚芬、肖俊伟、李俊涛、黄江飞、邹琪、黄守民、胡国龙、熊玉标)无视党和政府的政策宣传和大力规劝,拖延或者拒不回国。根据国家相关政策、法律规定,现对所有仍非法滞留境外的南昌县籍人员予以公开警示,勒令在2024年1月1日之前返回境内,并在入境前7天向户籍所在乡镇报备,否则将依法采取以下措施:
一、暂停本人名下所有的手机卡、银行卡等业务,暂停五年内本人银行账户非柜面业务和支付账户所有业务,并不得开立新账户,对本人所使用的第三方支付如微信、支付宝等将由政府部门出函建议运营商封号。
二、一律冻结其户口,停办所有户籍和出入境业务。对长期失联或在规定时间内拒不回国的,依法注销户籍。
三、滞留境外人员有检举、揭发他人犯罪行为,经查证属实的,以及提供重要线索,从而得以侦破其他案件,或者有积极协助司法机关抓获其他在逃人员等立功表现的,可以依法从轻或者减轻处罚;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可以依法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四、滞留境外人员家属自本通告发布后,及时联系劝促滞留境外人员尽快回国入境投案自首,滞留境外人员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可以依法从轻或者减轻处罚;犯罪情节较轻的,可以依法免除处罚。
南昌县公安局治理电信网络诈骗违法
犯罪活动专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3年12月16日





消息来源:洪观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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