莫伸手,伸手必被捉,法律红线不容触碰、“顺手牵羊”不可取,以身试法终将受到法律制裁!
近日,一女子因“顺手牵羊”偷手机被行政拘留!

12月6日18时50分,洛宁县公安局巡特警大队四中队接110指令称,延滨市场某服装店一店员放在试衣间的一部vivo手机被盗。接到指令后,民警第一时间赶赴现场。
经调取多方监控,民警仅发现一张嫌疑人的模糊照片。民警在情指行合成作战中心的鼎力支持下,经大量工作,最终锁定宜阳县韩城街一名女子,当即奔赴宜阳韩城街将该嫌疑人王某某抓获归案。
王某某到案后,对自己一时贪念,顺手偷走他人手机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流下了悔恨的泪水。

受害女子任某得知案件快速告破,被盗手机被追回,甚是激动,特制作一面“破案神速 为民解忧”的锦旗送到巡特警大队四中队民警的手里表示感谢。

目前,王某某已被行政拘留,被盗手机已返还受害人。

法律链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九条:盗窃、诈骗、哄抢、抢夺、敲诈勒索或者故意损毁公私财物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1000元以下罚款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规定: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莫伸手,伸手必被捉!莫侥幸,被捉必严惩!
君子爱财,取之有道,不义之财不可取,勤恳赚钱才是真,切莫因一时贪念而触碰法律红线。同时,广大群众也要增强防范意识,保管好个人财物,切莫给不法分子可乘之机。
(来源:洛宁公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