杖之面面观(七律)
文/傅少森
普通物件效勋存,点地裁天任化魂。
包拯籍威袍智打,妪翁视宝骨柔温。
登攀驱犬诚随伴,暗击惩纰好助尊。
面目繁多难画罄,是非功过度量纯。
注:
1)包拯智审宫廷冤案,有剧“打龙袍”。
2)杖可作暗器击杀伤害,可作常用工具、惩戒之物等,尊为好助手。
作者简介:傅少森,安徽省合肥市人,著述数部,业绩与诗词联等作品多有获奖及入编典籍。中国诗歌学会、中华诗词学会、中国传统诗词研究会、中国楹联学会等会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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