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3日清晨7:30,洛宁法院继续开展集中执行行动。执行局干警准时集合,整装待发,党组副书记、副院长郭彬作简单部署后,各执行团队按照提前规划路线,奔赴执行现场。

1.消失不见?“保险”联系!

郭某和韦某因民间借贷产生纠纷。经洛宁矛盾调解中心主持调解,达成调解协议,郭某同意于2020年12月31日之前一次性偿还韦某借款本金200000元及保全费2300元,共计202300元。洛宁法院经审查后出具了司法确认裁定书。达成协议后郭某迟迟未履行,韦某向洛宁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首次强制执行后,郭某履行了100000元,对于剩下的欠款郭某承诺会尽快还清。但事实是,郭某仍未兑现承诺。在恢复执行后,执行局干警多次向郭某打电话,发信息,但郭某迟迟没有回应。在集中执行前一天执行局干警通过系统查询到郭某名下有一份保险,立刻对保险进行了划扣。收到保险被划扣信息后,郭某慌了神儿,于集中行动当天,自己“上门”主动还款。在执行局干警的见证下,如数还清所有欠款。
2.“请把4070元的酒钱结一下”

2011年8月26 日、2011 年11 月5日,张某先后两次从文某处购买酒品,并向原告出具了欠条两张。后文某向张某讨要欠款多次无果,诉至洛宁法院。洛宁法院经审理后依法判决被告张某一次性偿还原告文某4070元。判决生效后,张某一直以手头紧没有钱还钱为由推脱。文某向洛宁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清晨,执行局干警赶到张某家中。
“我是真没钱啊,真还不了。”张某的态度依旧不变。
“ 如果你还是这样的话,我们就要对你采取强制拘留措施了,这欠款也不多,我们还是希望你能想想办法,尽快把钱还了。”执行局干警在对张某进行释法明理的同时,也希望张某能够积极联系亲友把欠的酒钱还上。
最终,为了不让张某被强制拘留,张某的哥哥替他一次性偿还了所有欠款。

3.强制执行“赡养费”

王某父母一直身体不好,多次住院,却无力承担医药费。无奈之下,老两口将一直未尽赡养义务的女儿告上法庭。洛宁法院经审理后依法判决王某支付父母4500元医药费,并于每年4月1日前支付当年度上半年每月1000元的赡养费。
判决生效后,女儿王某并未依法履行赡养费和医药费共计10500元。王某父母向洛宁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执行局干警驱车赶往下峪镇王某家中,对王某晓之以情,动之以理。但是王某仍不肯拿出这笔赡养费。场面一度陷入僵局。就在执行局干警感到无可奈何之时,王某的女儿站了出来,承担了这笔抚养费。

截止昨天下午6点,本次集中执行行动拘传10人,拘留2人,执行完毕6件,和解终结3件,到位金额51.5万元。


集中执行行动持续进行中......
(来源:洛宁县法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