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上8点半的城关人民法庭突然传来一阵争吵声,只听争吵双方互不相让愈吵愈烈,瞬间吸引了大家的注意。
原来是调解室里双方当事人发生了争吵。两方当事人情绪都显得十分激动,你一句我一句吵的不可开交。
但令人惊讶的是,争吵声过后大约一个小时,只见当事人之一李某就急匆匆地往外跑,十分钟左右她带着鼓囊囊的包回到了法庭。在所有人好奇的眼神中走到立案前台,打开包,拿出五沓人民币.....李某当场履行了欠款,于是,在法庭调解员的见证下,张某开始喜滋滋地数钱。

从吵得脸红脖子粗到当场履行,这期间发生了什么呢?让我们走进调解室......
基本案情
张某与李某双方签订了一份《承包合同》,约定张某为李某装修房子,李某先付一部分定金,在张某施工完毕后,再付剩余尾款。之后,张某带领工人完成了工程,李某却未按时支付尾款。经张某多次讨要,李某一直未给张某剩余尾款,无奈原告张某诉至城关人民法庭。
耐心调解,化干戈为玉帛
面对双方当事人激动的情绪,调解员们采用“先兵后礼”、“角色互换”的策略,先将争吵的两方人分开,并对他们在法庭吵闹的行为进行斥责,待双方情绪稍显平复后,分开进行调解。
调解员耐心地听原告张某诉说委屈,抒发情绪,以安抚原告张某为主,深入倾听他的想法,从法律方面向其提供解决问题的途径。对于被告李某,调解员则先严肃向他释明其不给付工程款的法律后果,在得知他的困难后,帮助其采用折中的方法与原告张某协商。
在调解员耐心真诚地交谈下,双方当事人都对调解员表达了十分的信任,各退一步,签订调解协议,约定被告李某在调解当日先向原告张某支付一半的欠款,剩余部分按月支付。于是在调解员的见证下,被告李某立即到法庭附近的银行取了钱,当场履行协议内容。
早上还吵得不可开交的两人,握手言和时竟然还有些不好意思。

“真感谢你们,调解的真好,今天来我不仅直接拿到了钱,还帮我节省了一千多诉讼费,我跟小李(被告)之前也是朋友,本也不想闹太僵,幸好有你们从中调解,让我们不用对簿公堂。”原告张某握着人民调解员老朱的手,感激地说道。
被告李某也对调解员表达了感谢,感谢他们为自己争取到可以“分期付款”的机会,让他暂时得以“缓一缓”。
至此,这场纠纷告一段落,双方都心满意足地离开了法庭。调解员们也长舒了一口气,又是通过调解化解矛盾,为营造和谐社会做出贡献的一天呢。
城关人民法庭始终践行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深入推进诉源治理工作,在实施“5+2+1”诉源治理新机制中,突出“五步调解”中人民法庭诉前调解的关键环节,以努力满足群众需求为导向,以着力解决群众诉求为抓手,努力将矛盾化解在诉前,全力服务保障乡村振兴,积极融入社会基层治理,为建设法治洛宁贡献司法力量。
来源:洛宁县法院城关人民法庭 李旭阳 王萌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