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4月,来自宜阳县的务工人员韩某在洛宁县一工地房顶刷涂料期间意外身亡,其家属李某提出170万元赔偿要求遭到拒绝,遂到洛宁县信访局上访。洛宁县人民调解中心驻县信访局专职调解员接到该转办案件后立即进行调解。调解员耐心释理说法,并邀请项目负责人到当事人家中走访。走访后,工地项目负责人深受触动,表示愿意提高赔偿金额。调解员经再次做工作,最后双方达成共识签订调解协议。
这是洛宁县创新探索“三调对接”工作模式,化解矛盾纠纷的一个场景。
近年来,洛宁县充分发挥人民调解维护社会平安和谐“第一道防线”作用,聚焦信访、诉讼、治安等领域,针对各类纠纷的不同特点,完善组织架构,细化调解流程,强化部门联动,探索形成以访调对接、警调对接、诉调对接为主的“三调对接”工作模式,实现了降低信访量、降低治安案件量、降低诉讼量、提升群众满意度“三降一提升”工作目标。洛阳市访调对接现场会近日在洛宁召开,推广了这项典型做法。

“依托县人民调解中心对矛盾纠纷的类型、分布等进行数据分析研判,针对矛盾纠纷较为集中的信访、诉讼、治安三大领域,分别在县信访局、县法院基层法庭和公安派出所设立调解工作室,主动前移调解阵地,延伸调解工作触角,变被动接访应诉为主动溯源调解,变单一部门调解为多部门联动调解,调解成功率不断提升。”洛宁县司法局局长宋延军告诉河南法制报记者,该县司法局结合县域实际,充分发挥职能作用,织密县、乡、村三级人民调解网络,完善矛盾调处工作机制,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了矛盾纠纷。
针对矛盾纠纷较为集中的领域,洛宁县司法局在县委政法委的统筹指导下,建立“1+7+N”工作平台,即县人民调解中心负责牵头抓总,下设7个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委员会,选聘22名专职调解员,分别派驻在县信访局、县法院基层法庭和部分公安派出所设立的调解工作室,实现矛盾纠纷专人专管专调。

信访事项人民调解委员会在县信访局设立调解工作室,派驻专职人民调解员4名,对适宜调解的信访事项,由信访局移交调解工作室,调解成功的双方签订调解协议书并经信访局回访确认。
18个乡镇(街道)人民调解委员会在当地派出所设立调解室,由专职人民调解员协助公安机关调解治安纠纷。能当场调处的,由公安民警通知调解员到场调解;对不适宜当场调解的,经双方同意,由调解员择日组织调解。
诉前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在县法院和3个基层法庭设立4个调解工作室,派驻8名专职人民调解员,依法开展矛盾纠纷调解。对适宜调解的矛盾纠纷,由县法院积极引导当事人通过专职人民调解员先行调解,调解成功后双方签订调解协议书并进行司法确认,调解不成功的再进入诉讼程序。

洛宁县委书记王淑霞说:“我们县将结合正在开展的主题教育,继续加强‘三调对接’工作,完善人民调解与相关领域工作对接机制,合力将矛盾纠纷化解在萌芽、解决在基层,为平安洛阳、法治洛阳建设贡献洛宁力量。”
来源:法治洛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