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深肠复思远,望月寄君还 986
文/三木秉凤诗文选
庐烛月台闲
来去亦从然
情空再无泪
结草怡衔环
深肠复思远
望月寄君还
书香掩门第
幽帘一梦添
王阳明曰:“大人者,以天地万物为一体也,其视天下犹一家,中国犹一人焉”。中国文化既是“知行合一”文化,又是“天人合一”文化,更是“道法自然”文化,古今道同,一以贯之,故而中国文化乃谓战略文化。文化与知识、战略与战术、宏观与微观、西瓜与芝麻、形而上与形而下、道与术、本质与现象、长远与眼前、太极与两仪、形体与灵感、内容与形式、宗教与科学等等这些看似对立的概念其实是普遍联系互为主用的浑然天成的整体!若“不识庐山真面目”,也许“只缘身在此山中”了。
现象与本质,既是哲学概念也是人文概念,正是由于我们看到了生命的战略本然,才敢大胆落子,人间正道星罗棋布。毛泽东有句名言,“在战略上藐视敌人,在战术上要重视敌人”!战略是什么?战略是道!是涉及事物全局长远的规划与归宿;战术是什么?战术是术!是实现战略的具体方式和步骤程序。《荀子》曰:“不积跬步,无以至千里;不积小流,无以成江海”。人生战略蓝图中的高楼大厦需要一生一世用的战术砖瓦进行垒造。老子《道德经》曰:“天下之至柔,驰骋天下之至坚。无有入无间,吾是以知无为之有益”。若从战略观之,其实无为就是战略,有为就是战术,故而战略者无为而无所不为,这就是以道御术。
《易传》曰:“穷则变,变则通,通则久”。人类历史就是在穷变通久的战争与和平中循环往复,战争是平乱趋稳的手段,而和平则是真正之目的,和平至久则又百弊丛生,贫富分化矛盾再起,从而继续演变为社会利益重新瓜分的改革、斗争甚至战争。自然界万物共存的法则其实与人类社会基本一样,大都以残酷战争手段争夺食物链条中的生存优势,通过某个环节的弱肉强食而达到整个生物链条的欣欣共荣则是法界本然!如何将人类社会中“环节性残酷”升华为整个生命链条的“和谐共荣”!这就需要用人类命运共同体的理念来创建人类文明的新型类态。众所周知,对大同世界的向往写在中国传统文化经典里!刻在中华民族的基因里!载在中华文明的风骨里!几千年来全世界圣贤都在寻找一个答案?如何将“弱肉强食”地竞争无序转化为整个人类社会欣欣向荣的“人类命运共同体”?中国历史和中国现实都给出了中国答案与中国方案。

浪迹天涯路,冥冥感天时 987
文/三木秉凤诗文选
忆在青涩时
少狂懵懂余
流光悄然逝
恍惚若梦昔
浪迹天涯路
冥冥感天时
志盖寒窗苦
烛光拂弊席
孔子曰:“听讼吾犹人也,必也使无讼乎”。人文与自然之运行皆追求和谐共生,而纷争则是打破和谐的重要途径。道义与利益乃是人类文明发展的两条主线!东方文化崇尚道义之和,西方文化崇尚利益之求,而人类纷争几乎皆源于利益之争,所以利益分配关乎天下兴亡之大,如何更加公平合理地分配利益、调节利益、保护利益,除了政策之外就是法律的价值体现之一。若在古时,法与律是两个截然不同的概念,法是名词,法是天地人文之规则与法则,而律是动词,是规范约束及惩戒之意,如自律律他,如果将“法”与“律”结合起来,就是以“法”之则来“律”管人事之争。由之可见,法的价值体现在规则的制定与完善上,而律的价值体现在依法执行的公开与公正上。价值是什么?价值是事物的内涵在外延上的体现与应用。人无弃人,物无废物,万事万象存在本身即是其价值体现,包括法律!法律的本质是什么?自古汲今主要有两种评价标准,一是政治评价即统治意志说,法律是维持国家统治的工具;二是社会规则说,即法律确立了人与人之间的权利义务标准。国家说与社会说作为一对矛盾,从不同角度对法律价值作出评判,国家希望用最小成本管理主宰社会,社会则希望国家在利益分配上主持公平正义。
中国传统治国采取了“德主刑辅”原则,即人治与法治并用,所以中国传统政治文明至少包括政德文明与法治文明两个部分,而传统法律文明从国家角度又是政治文明的一种主要辅助手段,但其重要性逐渐在当前人类社会发展中突显。如果用现代视角去观察世界历史与现实,我们就会发现世界主要由三大文明区构成,即欧美的基督文明区、地中海核心区的伊斯兰文明区以及中国为核心的东亚文明区。而中华文明是当今世界唯一正在延续着的古老文明,考察现有文字记载,中华文明当已存在五千余年以上,而我们的法律制度仅仅存在二千余年,在春秋战国时期法家思想尚未诞生之前的几千年里,中国从三皇五帝一直至夏商周三朝,其实并没有现代意义上的法律构建。
如果回溯3800年前,当西亚伊斯兰文明区出现成文法《汉谟拉比大法典》时,中国尚处于夏朝的末期,当2500前《罗马法》兴起时,中国的法家代表人物正参与诸子百家的思想大辩论的“百家争鸣”时代,当时中国还处于“以德配天”的礼治时代。试想在一个没有法律构建的古老文明国度里,我们这个民族靠什么在传承一个古老且悠远的太极文明?答案是很简单,就是依靠道义!
自从秦朝采用法家思想一统天下且通过严刑峻法治国以来,“法治”开始走向中国历史舞台,虽然秦之法治并非现代意义之法治,但中华法系的基本特点却已若隐若显。世界各大法系皆有宗教的影子,而唯独中华法系却与族规宗法相连。人治是中华传统法系中最难以割去的东西,中国自夏朝开始就是一个家天下的国家,无论如何发展完善法制都离不开宗法人治的影子,中国二千余年的封建社会其治理体系可以用“德主刑辅”来概纳,即以德治为要主,以刑治为辅助,这种世界独一无双的双治体系一直延续到清末光绪时代的“戊戌变法”。
从历史上看,中华法系的主要特点就是德法合一、礼法合一、民刑合一、国法与宗法合一、实体与程序合一、行政与司法诸权合一等。中国文化崇尚道统,且一以贯之,“大一统”是东方文化对法律文化影响至深的典型体现。中华法系作为中华文明的重要组成部分,曾为中华民族的安邦定国生生不息发挥着重要作用,为世界唯一传承着的古老文明承担着保驾护航的重任,无论中华法系有多少先天不足,它对中华民族以及东亚文明作出的贡献却无法否认,中国传统诉讼价值的体现就是中华法系的作用所向,中华文明中的忠信孝悌之道就隐藏在以家为核心的文明传承之中。
东西方文化的差距也导致了法律文明的表现不同。文明没有优劣,文化没有上下,民族没有高低,适合本地域国情民情的东西就是最好的存在状态。西方文明强调个体的自由与发展,东方文明更注重集体和谐以及民族共同利益,这也是中华民族从一个黄河部落演化成五十六个民族大家庭的主要原因,这些传统文明中所携带的传统法律精神会在当今的法律价值取向中逐渐突显。如中国法治建设的与西方法治建设的不同点就在于“中国坚持了法治与德治相结合的特色社会主义法治路线”。其实法律就是调整利益冲突的工具,如何让国家意志、人民意志与社会不同利益之间寻求最大公约数,这会让未来法律制定与法律执行的价值体现渐渐取向中道,在全面建设现代化国家的征程中将国家利益、人民利益与社会各阶层不同利益诉求经过精准调节做到全社会长期和谐共荣,这也就实现了法律的最终价值,正如孔子所言“必也使无讼乎”。

总编简介:
三木秉凤,本名周凤森,1968年生,山东潍坊营里人,大学专业法律,道学、哲学、文学、佛学、国际关系学及战略学业余研究与爱好者,志愿与天下有识同仁鼎力助推华夏文明回归世界历史中的本尊正位,共推民族文化重立大国自信与自强,为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的实现贡献毕生之力。

文化是民族的灵魂!传承优秀文化是民族的责任和使命。以三木秉凤(周凤森)先生为首的三木秉凤文化传媒创建以来,为弘扬中华民族文化,致力于以文化荟萃智者,广交贤人,为实现世界文化大同而努力奋斗。赢得了民众的赞同。2023年,为了发展壮大三木秉凤文化传媒,期待各界朋友的加盟与推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