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人民调解员作为维护社会稳定的重要力量,承担着化解矛盾纠纷、维护公平正义、促进和谐稳定的责任。 为进一步提升人民调解员的调解技能,更好地服务基层调解工作,11月1日上午,洛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委会专职委员刘宏伟到洛宁县上戈镇为人民调解员开展培训。洛宁县副县长、上戈镇党委书记宗勇,洛宁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金利兵,长水人民法庭庭长参加培训会。

在培训会上,刘宏伟以《民法典是人民群众美好生活的法律保障》为题结合自身工作经验,从“深刻充分领会习近平总书记讲话精神;深入学习并贯彻落实《河南省矛盾纠纷多元预防化解条例》;建立“枫桥工作站”,贯彻落实新时代“枫桥经验”;进一步推进“无讼村”的建设工作”四个方面着手,与人民调解员展开深入探讨。他指出,要充分发挥村(居)民委员会维护社会稳定、化解矛盾纠纷第一道防线作用,积极开展平安村(居)等创建活动、坚持依靠基层、发动群众开展预防化解矛盾解纷工作。探索构建更自主、更高效、更多元的纠纷预防和化解新格局,以点带面助推上戈镇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普法宣传等工作,最大程度实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乡,矛盾不上交”的良好局面。

长水法庭庭长郭朝武通报了辖区内上戈镇民事诉讼案件基本情况,并结合上戈镇实际情况,向人民调解员讲解了诉源治理、多元解纷工作开展的重要意义。他表示多元解纷工作是以人民为中心满足群众需求的一项重要工作,具有定纷止争的功能,人民调解员在诉源治理工作中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应该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员的作用,为人民群众化解矛盾纠纷。

最后,宗勇代表上戈镇政府向刘宏伟专委的授课表示感谢,他指出这次培训班是人民调解员提升专业能力的重要途径。希望通过培训,大家能更加明确自己的职责和使命,以更加饱满的热情、更加扎实的调解技能投入到之后的调解工作中,妥善解决矛盾纠纷,为基层社会治理贡献力量。


课程结束后,参加本次培训工作的人民调解员纷纷就在实际工作中遇到的法律难题进行现场咨询,刘宏伟专委、金利兵副院长就调解员所提的问题进行了一一解答。大家纷纷表示培训内容深入浅出,将理论与实践相结合,指导性和实用性强,今后将学以致用,努力做好矛盾纠纷调处工作。
下一步,洛宁法院将常态化开展人民调解员培训工作,不断提升人民调解员的工作规范化水平,增强人民群众对调解工作的认同感,全力助推多元解纷和 “无讼村”的建设工作,开拓诉源治理新格局。
(来源:洛宁县法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