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宁县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关于公示第五批
洛宁县非物质文化遗产
代表性项目的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河南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条例》《洛阳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条例》等有关规定,洛宁县文化广电和旅游局组织开展了第五批县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的申报和评审工作,并成立了专家评审委员会。在广泛征求社会各界意见,及各乡镇、县直单位推荐申报的基础上,经评审委员会研究审议,提出了第五批县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推荐名单共33项。
现将第五批县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推荐名单向社会公示,公示期自2023年11月1日起至2023年11月20日(共20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反映至我局。我们将把有关意见转请相关评审专家组研究。
受理单位:洛宁县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地 址:洛宁县文体中心洛书综合楼5楼
电子邮箱:lnxwglj@163.com
联系电话:66266335
特此公告。
附件:
第五批县级非物质文化遗产
代表性项目名录推荐项目名单
(共计33项)



(来源:多彩洛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