守正创新,传承发展
——关于现代诗词格律使用的探究
文/许兆河
近二十年来,喜欢古体诗歌创作的人越来越多。除了一批有文化的退休老干部外,还有一批年轻人,也介入了写作行列。也许是受时下热播的几档节目,如中国诗词大会,经典咏流传,朗读者等等的影响吧,一种百年前被一场文化运动腰斩的文化形式古代诗词又重新复活,以锐不可挡的势头重新占有文化空间,大有碾压现代诗的势头。这种现象的好与坏是否值得探讨,这种曾经被摒弃的文学旧形式是否应该重新审视?当初的霹雳行动是否有点矫枉过正?这些都有待从事文艺批判的人认真研究。但无论如何,古诗的创作可用“野火烧不尽,春风吹又生”来形容。相当长的一段时间里,古体诗创作都是小众化的活动,写的人少看的人更少。而现在,有了很大改观,写古体诗和现代诗的人数大概可以平分秋色,这其中还不乏双栖诗人。除了《中华诗词》等一批纸刊外,《诗刊》《诗选刊》也开辟了古诗专栏和专刊,至于微刊就更加数不胜数了。
那么我们在创作古体诗时要注意什么原则,是否要严格遵循古代格律诗的创作方法。笔者看了不少诗词理论,都是认为要与时俱进,应该用新韵创作。这一点笔者却不敢苟同。我们不得以与时俱进为幌子,而排除了最起码的原则,古诗创作就是用旧瓶装新酒,是披着镣铐跳舞。你要是功力不够,可以去充电,而不能自己给自己降低台阶,强词夺理,韵是否要押,格律是否要守,字数是否要限定,如果一昧的放弃底线,你写的绝句是不是绝句,律诗是不是还是律诗。从某个角度来说,格律和用韵是一首古诗词的底线要求,是评价一首诗是否成功的最低标准。
当然,如果你的艺术技巧和诗歌意旨达到了常人无法企及的高度后,些微格律上的小问题也不应是问题。毕竟,瑕不掩瑜吧。所以我认为诗词创作要拟古而不泥古,在遵循古人总结出来的创作规律的同时有所包容。如果能做到守正创新,传承发展,这对于营造良好的古诗创作生态是很有裨益的。
至于写作者,还是谦虚一点,不要强词夺理,指鹿为马。你写的四句话的诗非得冠名为绝句,八句话的诗非得叫做律诗,几句毫无诗意的生硬文字也不是非得叫诗吗。更不能把《江南好》说成是《南乡子》,《临江仙》说成是《鹊桥仙》,《沁园春》说成是《满江红》,以野蛮掩饰自己的无知,是固执和可悲的。你不能指着一堆的现代的高楼大厦说是明清建筑,就算是你要诓骗世人,也要修旧如旧吧。
有的研究者自认为读了几百首诗,就悟透了写作之道。还有些写作者自视甚高,不是取名叫李慕白,竟厚颜无耻耻的取名为李超白,要把大诗人李白也踩在自己的脚下,真是一狂天下谁无畏,敢把青莲作小童。写诗的人多少有几分个性,但也不能狂傲到自认为老子天下第一。
但也有唯格律论者,他们把格律作为评价诗的好坏的唯一标准,一见到诗中有出律现象便立刻一棍子打死,认为那便是好诗存在的硬伤,忽略了某些诗更大的艺术价值。关于好诗的标准,也可以展开探讨。应该是一种综合评价,而非一家之言。有人就认为维纳斯不够美,因为她断了臂,残缺了。熟不知,局部的残缺反而成就了整体的和谐。艺术是如此,文学又何尝不是如此呢?
有人对一首好诗提出以下标准,一、意境:作者必须独立完成立意造境,意境可以采用情景双兼的手法。
二、词采:作者必须具备丰富的语言能力,高超的想像空间,且表达自如。
三、形象:诗应主旨分明,形象生动。言之有物,言之有据,言之有理,言之有指。
四、寄兴;也就是寓意。古人云,诗言志。诗为心声。就是要把自己的人生观、世界观和与强烈的思想感 充分地展示出来。
我想这观点不仅适用于现代诗,古体诗也同样适用的。
那么我所说的守正创新,传承发展是什么呢。
守正,是指坚守正确的创作方向,用正确的诗歌理论指导写作,按好诗的标准来写作,不仅要掌握基本的方法,还要掌握系统的做法,诗歌创作才不会偏离方向。创新是指在前人的基础上再向前走一步,遵循前人的创作经验,又有所进步。传承便是指善于吸取前人丰富的经验,用于指导写作,也只有这样,诗歌才能产生经久的艺术魅力,推动文化继续发展,创造出源源不断的文化新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