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消息来源/齐鲁晚报壹点
山东调整全省最低工资标准,临沂三区2010元、九县1820元大众报业·齐鲁壹点 昨天20:45记者 贺云龙近日,山东省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公布全省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调整后的全省月最低工资标准为2200元、2010元、1820元,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为22元、20元、18元。该标准从2023年10月1日起执行。根据调整后的各县(市、区)最低工资标准, 临沂市兰山区、河东区、罗庄区月最低工资标准为2010元,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为20元;沂南县、郯城县、沂水县、兰陵县、费县、平邑县、莒南县、蒙阴县、临沭县月最低工资标准为1820元,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为18元。据了解,最低工资标准,是指劳动者在法定工作时间或依法签订劳动合同规定的时间内,提供了正常劳动的前提下,用人单位依法应支付的最低劳动报酬。月最低工资标准适用于全日制就业劳动者;小时最低工资标准适用于非全日制就业劳动者。调整最低工资标准,将进一步保障低收入劳动者基本生活。通知要求,各市、县(市、区)要加强对《最低工资规定》和最低工资标准的宣传。要进一步加强对用人单位执行最低工资标准情况的监督检查,对违反《最低工资规定》的行为要依法查处,切实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