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潍坊司机注意了!摩托车也是机动车,持证勿酒驾!

近日,郑某驾驶一辆牌号为鲁G***2J的普通二轮摩托车沿奎文区健康街由东向西行驶至文化路口处时,被奎文交警查获。后经潍坊市公安局刑事科学技术研究所鉴定,郑某体内血液中酒精含量为108mg/100ml,达到醉酒驾驶机动车的标准。民警要求郑某出示驾驶证时,郑某支支吾吾,始终提供不了有效证件。
经进一步检查,郑某未取得摩托车驾驶证,原来持有过C1驾驶证,因在2019年醉酒驾驶机动车被吊销驾驶证。郑某的行为属于无证、醉酒驾驶机动车。据了解,郑某本以为驾驶摩托车不会被查,存在侥幸心理。

民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对郑某无证驾驶处以200元罚款,对其涉嫌醉酒驾驶的行为,民警正在按照有关法律程序进行办理。

在此,潍坊公安交警提醒:摩托车属于法定机动车,上路行驶要持有摩托车驾驶证,而不是C1驾驶证。驾驶摩托车同样遵守交通法规,拒绝饮酒,否则同样是酒驾,请广大驾驶人知法、懂法,更要守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