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护幼儿小拾零》
文/山里布衣
一个孩子从幼小到成人,父母(祖辈)要经过百般呵护千辛万苦,累酸筋骨操碎爱心,才能把儿子养的虎背熊腰聪明上进,女儿楚楚动人亭亭玉立。其间的痛苦且又幸福的过程用一本千百页的书都难以言尽,一篇短文根本无法详尽表述。
本文从一个微观角度,单说一点儿护儿防意外的一孔之见。
带过婴幼儿的人都有一个共同体会:保护孩子的人身安全,防止意外的不测,只有四个字:“不离视线”。若说具体点是12个字:“不要让孩子离开自己的视线”。在孩子安全的问题上,什么都能丢,都可以丢,就是不能“丢了人”。物质钱财丢了可以再挣,若把孩子丢了或严重损伤了,将是一个家庭的“踏天大祸”或“灭顶之灾”。这是总原则铁规矩,也是包括笔者在内的无数人总结出来的经验,同时也是不少人背离这个精神发生的残痛教训。
笔者在大街上 ,公园里、商场内等公共场所,把看到的这几个现象简单列举并稍作评论:
现象一:童车里坐着婴儿,有监护人推着走在前边,稍大点儿的幼儿跟在后边儿随行。这极易给拐卖妇女儿童的犯罪分子提供可乘之机。也可能人为地造成孩子迷失或发生其他问题。
城市很多街巷两旁,停放的各型车辆如“蝼蚁搬家”一辆接一辆,如犯罪分子趁机将孩子劫持到车上,家长连发现危险的机会都没有,而孩子在瞬间就“人间蒸发”了。
现象二:家长在前边儿只顾走,把幼年的孩子甩出老远。特别是家长生气后,一面说着“不要你了,自己走吧”,一面大步流星朝前赶,年幼的孩子自己在监护人后面苦苦挣扎,疲于奔命,号啕大哭,大人却置若罔闻。同样会发生“现象一”的问题。
笔者的一个朋友就因说气话,上演过一出五岁孩子冒险自己走出八华里,经过两个村庄到镇上,然后又自己乘坐二十多公里的公共汽车,下车后还要穿过几个自由市场,侥幸回到爷爷奶奶家的险戏(过程略过)。多少年过去了,至今想起来还心有余悸不寒而栗呀。
现象三:孩子骑小车或滑板车向前奔跑,与监护人隔离上百米远。
如果在这段“真空地代”出现个大事小情,年幼的孩子不懂紧急避险,而家长又因“鞭长莫及”不能及时施救,只能眼睁睁地看着孩子遭受伤害而不能有效止损。
现象四:家长或监护人跟孩子赌气,对孩子大呼小叫吹胡子瞪眼,处于居高临下的强势,极个别家长对孩子大打出手,让本就处于弱者地位的孩子处在极度恐慌之中。
这对孩子是极不公正公平的。一个堂堂的成年人,在乳嗅未干且十分孱弱的幼童面前“逞强显能”应该算不上什么“本事和英武威猛”吧。千万年来某些人奉行的“棍棒下面出孝子”的旧意识,在崭新的社会制度里,是否应“割除旧弊,吐故纳新”呢?“有理不在言高,无理才要大吵大闹”。让人能入耳入心见诸行动的话,往往是和风细雨润物细无声的,动之于情,晓之于理才能打动人心,更何况是不通人情事故,睡觉还不知道头东脚西的小孩子了。用粗声大气,暴跳如雷的简单粗暴,肯定是不能服心的。长此以往肯定是“百害而无一利”的赔本方法。
现象五:对孩子说极端的话,让孩子走了极端。年幼的孩子尚分不清是非曲直,不知深浅㡳里,更没有生活体验,作为家长,不论什么情况下都不可对年幼的孩子放狠话,为图一时痛快造成终生遗憾。
有少数家长,在用不当方法,过激的言词或野蛮的举动激怒孩子以后,不懂“泼点冷水”在息事宁人之后循循善诱,“四两棉花一张弓——慢慢弹(“谈”),而是“加碳煽风”,火上浇油,至使导致哭黄天都无泪,难以挽回的重大遗憾……。
总之,要保护孩子们安全就是要遵循“不脱离视线”的原则,这是保护孩子安全的底线。同时也要注意,虽然是在视线之内,但监护人离孩子太远,当他们遇到各种情况需要帮助时,监护人不能一个箭步冲上去扶孩子于“将倾”,救孩子于“危难”,无可奈何地看着孩子发生危险而爱莫能助的情况。
本人特别关注中央电视台的“为爱守候”节目,从节目中时常听到看到某地的孩子在家门口独自玩耍,家长去干别的事儿,结果眨眼功夫孩子就不见了;孩子跟着父母或其他监护人到车站集市,由于人多拥挤,结果孩子走丢了;还有在上学或走亲访友中孩子失踪了,凡此种种不一而同。但不论是什么情况,只要孩子找不到了,这个家庭的各种不幸就会接踵而至,全家上下心急如焚,如坐针毡,六神无主,陷入惶惶不可终日的苦恼折磨之中……。
如今,咱们国家的法律日趋完善,“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早已落地生根,社会秩序良好,治安稳定,是世界上最安全的国家。
但“树欲静而风不止”。一些犯罪分子处于各种动机,伺机作案,为非作歹,危害社会,侵犯人身权利自由,尤其是拐卖妇女儿童的犯罪行为,屡打不绝,屡禁不止。这些犯罪分子虽然是极少数,但危害之深,影响恶劣,是公认的害群之马,历来为广大人民群众所深恶痛绝,切齿痛恨。我们必须对各类犯罪分子依法实施严厉打击,坚决地豪不留情地同拐卖妇女儿童的刑事犯罪分子作不可调和的斗争,让那些犯罪分子受到法律的严厉治裁和人民群众的正义之声,正义之感的强大压力,放弃犯罪恶念,停止犯罪行为,规矩老实做人。
谁家都有子子孙孙,谁家的孩子也是在父母长辈的呵护下长大的。请赋有监护人职责的成年人在享有法治社会安全的大环境里,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都要坚持让孩子“不离视线”的原则,让我们的子子孙孙平安健康的茁壮成长。
与此同时,家长要具备必要的法律常识和一定的“防卫术”,教导孩子力所能及的学一些反劫持反诈骗的本领,能学会报警和自救,让犯罪分子在法律面前惊慌失措,在反抗面前发抖出汗,进而有效遏止犯罪。
看护、教育孩子是一门很大的学问,涉及面十分宽泛。我仅在一个小侧面谈了个人的浅识愚见,以求抛砖引玉,引起大家树立起注意保护孩子的安全意识,在思想深处打上保护好孩子的烙印,在实际行动中恪守实在管用的措施,不能给拐卖妇女儿童的犯罪分子提供可乘之机,或因为疏于看护发生其他问题。不当之处,请批评指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