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晨曦散文】走在老去的路上(81)
——贵州篇
人,活在这个世间上,是要受到很多条条框框的约束的。古训“没有规矩,不成方圆。”大概说的也是这个意思。
所以,我们要遵行现行法规的基本原则,在保留其个性言行的基础上,不能损害别人的利益。从而维护一定程度的和谐。
但,有时我们个体人生中会遇到一些十分不合理的约束。这是因为任何一部法规的制定,它的趋向值是针对大部分人的。
既使在开明盛达辉煌的唐朝,它也有很多愚昧可笑的制约。比如天才诗人李贺,从小胸怀大志,立志报国,但满怀希望的他,却因避讳而不能参加进士考试。原来他的父亲名叫“晋肃”,“晋”与“进”同音,按当时的规定,他被剥夺了参考的资格。
由此可见;制定这规定,绝对不是针对李贺的。但李贺却因为这规定,失去了一次人生的重大机会。这对李贺与唐朝应该都是一种损失。
当时韩愈听说这件事情后,大为愤怒,即为李贺打抱不平。于是韩愈写下了《讳辩》这篇文章。
韩愈当然不敢明着反对避讳,毕竟当时这种习俗根深蒂固,统治阶层极力倡导。所以,在《讳辩》里,韩愈巧妙地运用经典和法律依据找到了避讳的矛盾,从而提出自己的观点,就是“反对将避讳搞得太过严苛”。
韩愈在《讳辩》里说:“父名晋肃,子不得举进士,若父名仁,子不得为人乎?”
韩愈说的“作人得如周公、孔子,亦可以止矣”,语气平淡、意味深长:我们应该注重品行,而不是重形式。
可惜,即便如韩愈这般名声在外、有巨大影响力的人为李贺打抱不平,但依然改变不了李贺不能参加进士考试的命运。
这件事对李贺的打击十分大,因为前途渺茫,李贺一直郁郁寡欢,最终染病身亡,终年27岁,真是令人唏嘘不已。一位天才诗人,就这样终结了自己的人生,而他却留下了千古绝句的诗篇。
我们再设想一下,如果韩愈的《讳辩》被采纳了,或者李贺放下了仕途的得失心,那么,结果又会怎么样呢?
我们不能奢望韩愈的《讳辩》被采纳。因为这对唐朝来说,是一个很庞大的社会系统工程。不可能在短时间内修正。但我们自己可以学会放下呀。如果李贺淡然一笑,潜心诗作,他的人生也必定是丰富多彩的。
这个故事告诉我们;少年该有凌云壮志,但一旦受挫,绝不能一蹶不振。人,要有一颗不甘寂寞的雄心,但也要有接受当下种种不如意的能力。
这样,当我们老了,回望自己走过的路,就不会有什么遗憾的地方。才能安心,舒坦地活在当下。
2023年9月于贵阳

作者简介:苏娴,笔名晨曦,毕业于法律与中文专业,研究生学历,文学爱好者。共发表文学作品两千余篇,由中国作家出版社结集出版了系列丛书《风》《花》《雪》《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