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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族文学》李传锋小说:
山巅之村
(202301088期)
小说头条
山巅之村
李传锋
一
晚霞已经烧红了山崖。
司机朝上指了指,说:“只能送到这里了,你就沿着这条山路朝上走,山顶就是香獐隘。”
夏蝉叫得撕心裂肺,我朝周围匆匆打望了一下,莽莽群山,山根有新建的村庄,再远处隐约有一条河。我仰起头来才能望到那山顶,山大人稀,乌雀乱飞,我突然感受到了孤单。
山路像一条大蛇在荆棘和野草中钻行,时而簝竹,时而灌木,时而山岩。昨夜肯定下过暴雨,不少地方有垮塌的泥土和山石,还有蝴蝶和小鸟的尸体,溪水还在山涧跳跃,画眉鸟儿在树枝间吵闹追逐,不知名的花儿幸福地开放着。
我手搭凉棚朝天上望了望,晚霞中有一只鹰在盘旋。我也在盘旋,在山中盘旋,但我是鹰吗?我曾经想成为鹰,现在成了虫子。随着鹰的飘移,我忽然看见了早出的月亮,本来一肚子的烦恼,被眼前这景象感染,竟然想起了一句古诗:“新月已生飞鸟外,落霞更在夕阳西。”
此行并无诗意。香獐隘据说就在离晚霞最近的山顶,那地方交通阻隔,多年来,由于资金缺乏,扶贫攻坚工作难有进展。去年,乡党委下了决心,在山脚建了一处小康新村,将整村搬迁下山。听说有个老头儿,叫灯笼爷,倔得很,死活不肯下山,乡长说换个新人去再做做工作。临走,他特别交代我:“搞农村工作,你不能太斯文!”
突然,远处传来一声类似枪声的响动,这声响在山崖间一波一波传递,我不免一惊。过了一会儿,有一只大黄狗从后面蹿了上来,忽的一下从我身边闯过,随着它死命奔跑,随风带来一股血腥味儿,给我传递出某种危险的信息。我想,自从开展了收枪运动,连鞭炮都禁了,是谁还敢放枪打狗?!
那狗早蹿得不见了踪影,但我发现路上有血迹。鲜血这东西是一种兴奋剂,不知为什么,我立刻想到了猎人的追踪,想到了战场的厮杀,想到了电影里的一些桥段。我不认识那只大黄狗,更不能断定那狗的奔逃和枪声有关联,但我认定一点,这只受伤的大黄狗跟我一样,是要上香獐隘去。鲜红的狗血滴在石头上,经晚霞映照,星星点点,格外显眼,我就跟着这血点儿往前走。
我一面走一面想,这畜生是不是跟我一样,也中了别人的暗算?我一贫家子,涉世未深,满腔热情地进入机关,以为寻觅到了一块净土,只顾埋头工作。没想到在提拔我的关键时刻,却被人诬告陷害,接着,女友离我而去……
山路还只爬了一半,就有些筋疲力尽。我从来没有走过这样的山路,黄山、武当山、华山、峨眉山,那些名山高则高矣,但都有很好走的旅游道。眼前这山是原生态,称得上穷乡僻壤,一条羊肠小路断断续续被遗弃在山坡上、挂在石壁间、藏在草丛中,外乡人走在这山路上,随时都有摔倒的可能。我由于精神高度紧张,总是担心会摔下山去,身子就缩着,双腿总在弯曲、伸直,弯曲、伸直,脚掌和小腿被迫保持着很小的角度,时间一长,踝关节就叫苦连天,腿杆忍辱负重,这些部位的肌肉很难受。但不管多么难受,也还不至于像那狗一样,流着血还得逃奔。我奋勇登山,想赶在天黑之前找到那个倔老头儿。
转过一座山,我以为到了,没想到前面却出现了悬崖,小路附在悬崖上,上边是石壁,下边是深渊,好在从石缝中长上来几棵大树,枝叶繁茂,掩藏了许多恐怖。小路太窄,只够一人通过,路边放着一截中空的木头,这叫梆鼓。我听人说过,当要通过这段险道时,上下的人谁先到谁就先敲响那梆鼓。我抓过木槌发泄似的一阵猛敲,梆梆梆梆梆!山崖那边没有人声。我忽然明白,村子都被遗弃了,怎么还会有人和我争道?如果有一只野猪和我争道,它也听不懂梆鼓。我看了看山形地貌,以一个外行的眼光来估摸,这才是真正的高山峡谷,凭一村之力要想修一条上山的公路真的比登天还难。
没有了晚霞,地上的狗血便失去了灿烂,但我终于爬上了山垭,汗流浃背,一屁股坐下来。如果是回到城市家中,我一定会先打开空调,或是来一杯柠檬冰水,或是一块雪糕,或是猛喝一杯凉茶,但眼下我只希望有山风吹拂一下,可恨的是这当口竟然没有一丝儿风。我喘了几口粗气,等心跳慢慢平复下来,才发现屁股下是一块残破的石碑,我扯了一把草擦了擦,那石碑上的文字风化得严重,但大致能认出几个字来。这是清朝年间的一块指路碑,准确地说,是雍正十四年,“改土归流”前,一个本地茶商捐资修了这条茶道,指明我现在坐的地方是土汉分界的一处关卡,叫香獐隘。
我报名下派来这里扶贫之前,急匆匆读过几本相关的书。有一个山东人叫顾彩,他受邀到过容美土司峒地,写过一本《容美记游》,其中有很多诗,有几句给我印象特别深:“虎不伤人堪作友,猿能解语代呼童。远锄灵药他山外,近构茅亭野涧中。更喜不闻征税吏,薄田微雨即年丰。”这老头儿从大码头进山,忽然见识了山中异景,就认定这峒地就是陶渊明笔下的桃花源。大约是从宋代开始,朝廷的史书才对这一带有零星记载,说这湘鄂西土司地界出峒茶,峒茶主要是绿茶。后来,改土归流,土汉交流,有广东师傅来教做红茶,从宜都上船运往汉口,汉口客商就称之为“宜红茶”。鹤峰、五峰、石门一带是古宜红茶的茶源地。也就是说,我眼下的这一条山路,当年可是一条土汉交流的繁华商道,背茶的,挑茶的,驮运土产药材的,往来客商,终日不断于途。
万籁俱寂,我仿佛听到了古人的喘息!从古到今,凡是途经香獐隘的人都喜欢在这个垭口坐一坐,喘口气。这样的关隘险阻在今天被认为交通闭塞,被视为畏途,成了国家扶贫脱困的重点。而在冷兵器时代,香獐隘这样的关隘却是闭关自守的天然屏障,一夫当关,万夫莫开,要过也是要交买路钱的!这条茶道在明清时期能通向土司奥府,民国时期这里兵匪塞途,土地革命时期曾是湘鄂西苏区,在这香獐隘后山建有红军医院。
突然间,我感觉有一双眼睛瞪着我,我一下子弹跳起来,老虎?!土狼?!我再细看,草丛中竟然有一只狗!当我确信这是一只狗时,出窍的灵魂才重新回到我的身上。我一眼认出,这不就是那只滴着血冲到我前面拼命往香獐隘跑的那只大黄狗吗。当时,我还吼了一嗓子,它回头望了我一眼。现在,它静静地躺在草丛中,那眼光中有警惕,更有期盼。我怎么就没有先发现它呢?它会咬我吗?它也许血已快流尽,神情充满哀伤和无奈。我俩就这样对视着,“静默三分钟,各自想拳经”。我很犹豫,这荒郊野外,一只完全陌生的狗,而且浑身是血,它咬人吗?它有传染病吗?它是怎么看我的?我是持枪人?是偷狗贼?我要救它吗?它接受我的救助吗?它会不会是一个忘恩负义的家伙,等我把它背在背上,再乘机咬住我的脖子怎么办?
暮霭开始飘浮出来,像山鬼酒后吞吐气息,像魔女呼出烟圈,鸟的噪叫在慢慢停歇,阴阳正在转换,我深深地呼吸着,想把一肚子乌烟瘴气吐出去。
我老家也养狗,狗是人类的好伙伴,是家庭成员,是农民生活的重要助手。眼前是一条垂危的生命,我不能见死不救!我走过去,用棍子拨弄了一下草丛,这是一只成年狗,鲜血已经把半身黄毛变成了红毛。说真话,我已经做好了准备,只要它一龇牙,我立马走开。大黄狗无力地动了动尾巴,这是友好的表达。我问:“伙计,你怎么啦?遭了暗算?”令人惊异的是,它居然眨了眨眼睛,好像听得懂人话。我平时没有认真看过狗眼,这狗眼居然跟我爱过的那个女人一样,是能够说话的。我和这狗对视了一阵,竟然被它的哀伤和信任打动,我不再犹豫,毅然把黄毛狗背在肩上。奇怪的是,两条生命一合体,我的胆量居然大了起来。
转过一个山头,又转过一个山头,我以为到了村庄,前面却又出现了一座山头。紧张和无助随之像天上的夜云一般笼罩下来。我开始后悔一个人贸然上山,又有些责怪乡长不给我安排一个同伴,难道是想打磨掉我身上的“斯文”?苍茫的山野从喧闹中慢慢进入昏暗,我背着一只受伤的狗,慢慢向黑夜深处走去,不知今夜落脚何处。
这只狗肯定从没洗过澡,身上散发出令人窒息的臭味,加上血腥味,搞得我晕头转向。我几次想把它掼在路边,但此时此地和我最亲近的生命也只有它,如果遇见了狗熊或是野猪,说不定它还能吼叫一声。忽然,前面隐约有歌声传来。啊,我的个乖!是一个少女的歌声,嫩嫩的,颤颤的,浑如天籁。那歌声穿透夜色,像尖利的风钻进我的心,像蜂蜜滴进我的嘴。大黄狗大约也听到了这歌声,在我的肩上挣扎了几下。
夜色中,隐约有一个小山村,眼前是一块被勤劳的双手打理得很好的土地,像是公园里的一块花圃,整齐的苞谷秆在土垄上排成一列列长队。苞谷的须子已经由白变黑,苞谷地边,有一个简陋的“埋杈子”窝棚,随意地偎依在大树下。从远处看去,像是狗熊随便做的一个窝,走到近前,我才发现里面生着火。
歌声就是从“埋杈子”里传出来的,这歌显然不是唱给别人听的,因为周围没有人,也不是唱给狗听的,因为狗还趴在我肩上,一定是唱给山鬼听的,唱给树怪听的,唱给野草听的,唱给夜鸟儿听的,要么,就是唱给野猪听的。我听得出来,这声音是长期喝山泉水滋养出来的,从娇嫩的喉咙里滑出来,没有杂音,没有浊气,像是被洁净而富氧的空气滤过。我站在近旁,因为终于找到了人家,一直悬着的心落下一半。我就这样呆呆地听着,不想打断她的吟唱。这狗却急不可耐,拼尽全力叫了一声,窝棚里的歌声立刻停止,但半天没有动静。我就想,是不是把这姑娘给吓住了?过了一阵,有一个毛茸茸的人头谨慎地探了出来。
哈!果然是一个漂亮的山妹子,年龄不算大,五官十分协调地安放在瓜子脸上,天真无邪的双眼扑闪扑闪,黑黑的头发很随意地飘散着。嗯,像六月的鲜桃,有一种很浓烈的青春气息散发出来,将我拽住。我静静地看着,仿佛看一个幻影。我的心在咚咚跳,手脚下意识僵持着,听不见周围唧唧虫鸣,竟然听到了心跳。我满脑壳想的都是找到那个倔老头儿,没料到忽然遇到了一个天仙般的少女!当然,也能找出缺点,即使在很重的夜色中,我也能辨认出来。比如,她穿的衣服是地摊货;还有,她的脸上有一点太阳红,衣服颜色搭配不好。眼前的她是一种自然态,也许正因为如此,她才是一个真实的山姑,真实得让人心神摇动。
妹子谨慎地注视了我一阵,我肩上的狗在拼命挣扎,我忘了把它放下。突然,她把手中的大棒扔了,朝我直冲过来。其实,她不是冲我而来,是冲着狗来的,嘴里大声责问着:“哎呀!这是哪门子搞的唦?!”
我赶快将狗放在地上。大黄狗毛血粘连,已奄奄一息,但它却使出最后的力气摇了摇尾巴,欢快地哼了一声,仿佛是外出的游子终于回到了故乡。显然,这山妹子是大黄狗的主人。狗的眼神像是临死者终于见到了最亲近的人,有欣喜,有求助,有不舍。山妹子三下两下从大黄狗脖子上解下一个布袋扔在一边。这东西是干什么的?我先前怎么没有发现。山妹子扔下狗和我,去山地转了几圈,回来时嘴在咀嚼着。她从鼓涨着的嘴里吐出嚼碎的草药,用手指往狗的伤口上一点一点地涂抹。
“还好,脖子虽然被打穿,但没有打到主动脉和颈椎骨。”她说。
哦!我也很欣慰,太好了!
“是不是你打的?!”她忽然恶狠狠地逼问我,“打我的狗,哼!恶霸地主!哼!贪官污吏!”她一面包扎伤口,一面愤愤不平。
“这里有恶霸地主,有贪官污吏吗?”
“打我的狗,就是恶霸地主,就是贪官污吏!”
“恶霸地主”这个词儿多少年没听过了,竟然从一个十几岁的少女嘴里说出来,恐怕和那个很倔的老头儿有关系。
我发现姑娘的眼神有些犹疑,仿佛不只是没见过坏人,恐怕也没单独见过年轻的男人。趁她在料理狗,我把在山下听见枪声,如何遇见狗的情形大致说了一下。她的眼里,有一束小小的火焰在闪。
几年之后,当时的细节我已经无法回忆,但我还记得她给狗的伤口仔细敷了药,朝我笑了笑。她的笑容是对我善意的邀请。这世道,我倒真希望她能对我有所警惕,产生怀疑,保持距离,并做好发生不测的防备。在这已被遗弃的山村,在这人烟稀少的荒野,她竟然对一个陌生的男人绽开笑容!在人潮拥挤的都市里,我见惯了陌生的女孩子那种拒人于千里之外的眼神,而这个山妹子,竟然毫无防备之心。她就那样温柔善良地望着我,像是看着自己的父兄,我的心也就老实了许多。
山妹子直到这时才注意到我手上、肩上、背上沾染了狗的毛血,像一个杀人犯。她要我把衣服脱下来洗洗,大概想起这是在山野的窝棚,无法水洗,又急忙拿了一块布巾给我擦拭。
“你把我快吓死了!”她说罢又笑了笑,“你是谁?”
“我是我!”我被自己这样古怪的回答给弄蒙了,一时不知道该如何和女孩子说话。
“你从哪里来?”
“我从山下来。”我自知这个回答仍然很笨拙。果然,她紧接着就回了一句:“你不从山下来,难道还从天上来?”
“请问妹子叫什么名字?”我问。
“我叫栀子。”
“树枝子?!”
“你没读过书?‘五月栀子花儿开’的栀子。”
“今年多大?”
“你猜。”她把头轻轻一甩,那神情,仿佛自己已经成了个大人。
我倒很希望她是一个大人,大到最少也满十八岁,这样中看的妹子,怎能还不到十八岁!
“你家里有几口人吃饭?”
“三个。”
她说她家中有爷爷,还有大金毛。当她恶狠狠地说“你打我的狗,哼!恶霸地主!哼!贪官污吏!”我就猜到她家中有个老人,最少也有七十岁了,因为那是老一辈人经常使用的语言。
“你爷爷是不是叫灯笼爷?”
“你怎么知道?”她一惊,好奇地看着我。
栀子不问我吃过饭没,估计也没有饭。她去苞谷林子中啪啪掰下两个青苞谷,整个塞进火堆里,用红灰掩埋起来,又在火堆上加了些柴草。她做着这些动作,一点也不拖泥带水,很撩撇(简单快捷),俨然是一个理家的好手。
在这荒凉的高山,一个小窝棚,一堆篝火,这妹子的日子是怎么过的?我就问她:“你怎么一个人住在这样的窝棚里?”
“我在这里狩野猪哇。”
“狩什么野猪?”
“就是赶野猪,不让野猪偷吃我家种的苞谷。”
“你不怕老虎?”
“早没老虎了。”
“不怕狗熊?”
“多年没来过狗熊了。”
“那你不怕坏人来?”
“大金毛会帮我。”
“大金毛是你爸?”
山妹子瞪了我一眼,“才是你爸哩。”
我不知道她为什么突然间有些不高兴,她又突然大笑起来,指指那只狗,说:“它叫大金毛。”
啊!我背回来的这只大黄狗名叫大金毛。她刚才说她家有三口人,爷爷,还有大金毛,我还以为大金毛是她爸呢。我不由得哈哈大笑起来。
“我听说你们香獐隘的人都搬迁下山了?”我试探着问。
“是的。”
“那你们家为什么不搬到新村去住?那里不用狩野猪啊。”
“不狩野猪,吃什么?”
“买米吃呀。”
“买米谁给钱?”
栀子的回答有些咄咄逼人,但句句都抓住了要害。她觉得我说的话很奇怪,不再回答我的问题,随手抓过一根燃烧着的柴棍从火堆里刨出一个苞谷,在手里拍了拍,三两下剥了壳叶送给我。肉色的苞谷粒蒸腾着热气,我是第一次见识在山野焖烧苞谷,火烧的苞谷散发出一种诱人的清香,诱得我食欲格外活跃。我有些迫不及待,接过来就啃,有点狼吞虎咽。栀子像一只温顺的小狗,偏了头看着我吃,说:“不急,不急,还有的。”等了一会儿,她问:“好吃吗?”我没有回答她,我的嘴正忙着呢,没油没盐,但好吃!我吃得吧唧响。她就说:“你怎么也吧唧嘴?我要是吃东西吧唧嘴,爷爷就会打我一巴掌。”在乡下,嘴里吃东西吧唧响,那是猪吃食时发出的声音。现在,我实在是饿了,又是这样的美食,情不自禁便忘了斯文。也许是我吃得吧唧响,那只大金毛也偏了头羡慕地盯着我,姑娘又刨出一个苞谷,撕了皮丢给它,大金毛从空中张口就接住了。我猜想她和它经常这样玩游戏。
二
我从来没这样烤过篝火,时间稍长,我的眼睛便有些干涩迷离,无数火舌在跳跃。我一面和栀子说话,一面回味只身上山的惊险与刺激,这山中的奇遇,是真是假?这妹子是人是妖?让人有点儿忘乎所以。
远处突然有了响动。我的听觉在喧嚣的城市本已迟钝,但在这万籁俱寂的高山上,一下子变得十分灵敏,仿佛休眠已久的某根神经突然被激活了。我有些紧张,想抓一把刀,想抓一根棍,却抓住了栀子的手。近了,我才认出那是一个老人的身影,像一头黑熊在山坡上奔跑。我发现他是直冲着我们来的,怒气冲冲,挥舞着长长的棍子,好像要一下子把我拍成肉饼。我本可以飞快逃跑,像土匪一样往森林里一钻,谁奈我何?但我又一想,我为什么要跑?不能跑,如果我一跑,岂不是此地无银三百两!
老人愤怒地扑过来,嘴里咕噜着,大约是在唤他的狗,又像是在喊栀子。这大黄狗一定是老人最得力的助手,只要听到主人的喝令,准会朝我猛扑过来,一口咬住我的手或者直取我的咽喉。今天却不见大金毛出现,老人感觉到了异常,他不知道我和老黄狗也算有了一次生死之交。老人看见我抓住栀子,本想一棍把我拍个半死,也许见栀子安然无恙,还在火堆边偷偷发笑,他就把狗忘了,那根可怕的长棍只在我的头上挥舞了几下,终究没有落下来。
“你是什么人?!”他凶狠地责问。
我说我是好人。
“你深更半夜来这里干什么?!”
我说我没干什么,我是来找灯笼爷的。
“找谁?!”
“找灯笼爷。”
“找我?”
“是的。”
不错,这头老熊就是灯笼爷,我终于找到这老家伙了!果然是一个很倔的老头。见到了要找的人,我不但不再害怕,还暗暗觉得有些亲近。
老人瞪着牛眼,望着孙女问:“他欺负你没?”栀子下意识摇了摇头,却突然说:“他欺负我……”
我的个天!这是能开玩笑的事吗?我看见老人又举起了那根要命的长棍子。我急忙分辩,但一急,就语无伦次。就在这时,栀子发出了一串欢快的笑声,说:“我是说有人欺负我们的大金毛!”
我很庆幸此前对栀子没有什么孟浪之举,在老人狐疑的目光逼视下,我像犯错的学生与老人一问一答:
“你从哪里来?”
“我从城里来。”
“你到香獐隘来干什么?”
“我是扶贫尖刀班的。”
他一听说“尖刀”二字,神情立刻绷紧,可能以为我带着尖刀。
大黄狗激动得一直在哼,老人这时才发现他的老伙计大金毛受了重伤,急忙丢下我,去察看他的狗。他像抱着自己的儿子,把大黄狗抱在怀里,抚摸着,安慰着。我不得不又把大黄狗受伤的经过说了一遍。老人听了,态度才慢慢和缓下来。
从危险紧张中解脱出来,我首先发现,飞舞在老人手中的那根可怕的长棍子其实是一根长长的烟袋。这个东西大约两米长,直径有乒乓球那么大,杆子是一种稀有的武陵竹,竹节短、均匀、标直,烟嘴和烟锅由黄铜做成,金光灿灿。铜匠还在烟锅底部做了一个厚厚的尾垫,这样整支烟枪就显得匀称,无论是斜放还是直拄,烟锅都不会直接着地。更加吸引我的是烟嘴和铜烟锅上刻着花纹,很像一种盘龙纹。这些花纹使得这个东西看起来很有些年头,长长的竹竿被烟油从里往外浸润,紫红色,油光水滑。在烟袋杆的中腰,居然打着十字结拴着一个做工十分精巧的烟荷包,里面一定装着很多浪漫的故事。
我野马般的思绪忽然被老人毫不客气地拉了回来。
他问:“你说你是工作队,驻哪个村?”
我说:“香獐隘。”
他用闪烁的眼光盯了我很久,说:“香獐隘还是个狗屁村!都搬光了。”
“请问尊姓大名?”我想变被动为主动,就问他。
“免尊姓覃,西早覃,小名覃章理。”
我忽然觉得不好称呼,覃老?覃爷?不能直呼其名,我就说:“那我还是叫您灯笼爷吧。”
栀子迫不及待抢着说:“要得,全村的人不管大小都喊灯笼爷。”
我本来想先不谈工作,先和老人拉拉家常,但我求功心切,嘴就岔了:“我这次上山来,是受镇政府领导委派,要请灯笼爷下山,到新村去享福!你看,党的政策好,建了新村,异地搬迁,香獐隘就只剩……”
“我不搬!”他断喝一声。
我的话还没说完,他就表了态,我只好尴尬愣住。
“爷爷是个老顽固。”栀子赶快笑着补了一句。
“住嘴!”爷爷的脸上已经结霜,他忍了一下,说,“我知道,你们要宣布全县脱贫,一个都不能少。但我不能搬。”
看来,老人家不是不知道政策。我吞吞吐吐地说:“这山太高了,公路修不上来,下一步经济很难发展,难以脱贫致富,国家为你们着想,才整村搬迁。人户集中,村民的各种社会服务就好办了……”我还是年轻,没经验,没城府,叽里咕噜把要说的话都说完了,这些话显然没有打动老人,这是照文件念出来的,或者说他听得多了,没有再吱声。
灯笼爷小心翼翼给他的大金毛敷药、捋毛、喂食,他不跟我谈搬迁,要跟我谈狗。
老人愤愤不平道:“算起来,这狗的祖宗也帮过红军,怎么能随便朝它开枪!”
老人说,癸酉年秋天,霜降过后,山柿子已经红透了。国民党搞第三次“围剿”,红军的后方医院就转移到了我们香獐隘,红军一上山,就在山崖壁上用石灰水写了门板大几个字——打土豪,分田地!这香獐隘上八分山两分地,土地比什么都金贵,所以,红军的那条标语算是写到穷人的心坎上了,各家各户都把攒着的鸡蛋、苞谷、洋芋、红苕往山洞医院里送。上山来的轻伤重伤最多时近百人,而最大的问题是弄不到药,洋药弄不到,中药也弄不到,对于伤病员来说,有药就有命!那时候,灯笼爷的岳父是香獐隘上有名的土郎中,会采中草药,采药人也就成了红军最需要最敬重的人,一只黄毛狗和他形影不离,那只黄毛狗算起来应当是大金毛的祖奶奶。
祖奶奶黄毛狗跟着采药人像香獐一样在悬崖绝壁上攀爬,练出了一手绝活儿。主人在它的脖子上拴一个布袋,把采到的药材装进去,拍拍它,它就能在悬崖绝壁上找出路来,把药材及时送回到红军洞。
工农红军之所以选择把医院藏在香獐隘,这里有三个有利条件,一是有这道天险,一夫当关,万夫莫开;二是山村边有几个大山洞,可以住下近百号人,而且冬暖夏凉;三是这里的群众基础好,有红色政权。还有个题外话,武陵山有几味名贵药材:虎骨、熊胆、麝香、崖蜜、天麻、三七、江边一碗水、头顶一颗珠,这香獐隘差不多都有。就说那麝香,是香獐身上的分泌物,哪怕红肿化脓的枪伤,只要用麝稔子一插,三天就收口。
敌人像狼一样盯着红军医院,在一个刮风下雨的夜晚,敌人偷偷摸上了香獐隘,要不是黄毛狗及时发出警叫,那一次医院就被敌人掏了窝。上了一次当之后,保卫排的战士发现了狗的特殊作用,就让民兵牵了狗在山口参与放哨。
黄毛狗简直就是一架永不懈怠的机器,白天跟着主人上山采药,夜晚参加放哨。它有极其灵敏的听觉,还有十分敏锐的嗅觉,能从雨声中发觉异响,能从山风中捕捉异样的气味,再加上它从远古祖先身上继承下来的对主人的那种忠诚,俨然成了红军医院的一员干将。
灯笼爷说:“我听老丈人说,自从黄毛狗参与值班放哨,敌人的几次偷袭都没有成功,他们因此恨透了香獐隘的狗。”
红军医院的这些伤病员有的来自洪湖,有的来自湖南,有的来自山东,有的来自河北,有的来自四川,最远的来自广西。多数人家中都很穷,也有少数很富有,他们多是些二十岁左右的小伙子,打起仗来不怕死。这些年轻人来到山上,都十分喜欢采药人和大黄狗。后来,香獐隘的村民给红军医院送来几只小狗,战士们就把它们养起来,这一养就养出了感情。狗多了,有的参加站岗放哨,有的脖子上挂了布袋去镇上买东西,那只黄毛狗就成了狗王。狗王领着它的狗群,成了一支别动队,是红军医院得力的保卫者和服务员。
敌人的封锁一天紧过一天,粮食越来越少,药物也断了。有时,伤病员一天只能发一个红苕,采药人建议成立打猎队,香獐隘上最优秀的猎手和他们的猎狗都参加了打猎队。那时候,三五只猎狗能把一只几百斤重的大野猪缠住,围困。如果遇到麂子,不用猎人开枪,一只狗就能把它制服。总之,山上的野猪、麂子、兔子、野鸡、斑鸠、蛇、虫子,只要能捉住,都是伤病员的大补之物。伙食得到了改善,加上采药人弄回来的药物,很多伤病员很快就扯掉纱布,重新上了前线。
大山的馈赠远不止这些,草莓、桑葚、板栗、核桃、洋桃果、八月炸、葛根、蕨粉都成了四季的美食。在红军洞的背面,有一处避风的山崖,天生许多的罅穴,香獐喜欢藏在这里。那些罅穴里不规则地长着草木,有的地方长了苔藓,还有开着红花的芍药。这地方是鸟雀和虫子落脚的地方,一群群红嘴长尾山鹊终日在那飞进飞出,叽叽喳喳争吵,偶尔也有林中大小动物过来,不过,动物大多是夜里过来。它们不是来这里饮水,而是到这里来加餐。别人不知道这个秘密,只有采药人知道,这罅穴里有崖蜜!野生崖蜜有促进消化、提高免疫力、改善睡眠、保肝、抗疲劳、润肺止咳、促进钙吸收等功效,是上等的补品。采药人引着红军医院院长来到山崖前,院长察看一番之后,高兴得手舞足蹈。
蜜蜂是全世界最勤劳的虫子,香獐隘蜜源植物又多,野樱桃、油菜花、映山红、沙参、苞谷、五倍子、金银花、野棉花、芍药花等等,一年四季山花不断,山蜂酿出的蜜就多,积蓄久藏,自食有余,缓缓漫流出来,就在崖石上形成一条长长的蜜流。这是天然的美食,是大自然出产的琼浆。所以,采药人一直保守着这个秘密。
红军医院院长外表像个农民,其实是个大知识分子。他说:“早在宋朝,大诗人苏辙就写过一首诗,其中有一句‘烹煎崖蜜真牵强,惭愧山蜂久蓄藏’,这次是真的开眼了。崖蜜,顾名思义,山崖所产之蜂蜜也!诗中烹煎的‘崖蜜’就是眼前这种东西。”
采药人说:“山蜂把巢筑在山崖间,有山崖遮风挡雨,采世上百草花,酿人间自然蜜,这崖蜜就成了一味好中药。”红军医院院长找了一只木桶放在山崖下,收集从崖壁缓缓流下来的蜂蜜。他们把一只狗拴在木桶近旁,让它站岗放哨,不让野兽靠近,也不让鸟雀来啄食。采药人本有一些看法,想想这些伤员,也就没作声。医院院长那样忙苦,却也有些闲情逸致,他挖了一蔸红花芍药,栽在山洞门口,尽管只是落叶的枯枝,但人人都希望着它来年春天能开出美丽的一景。
我也读过一些闲书,大约是在一万年前吧,狗就被驯化。自被驯化以后,狗就能帮助人类干很多活儿,比如追踪猎物,看守门户。它们能做的不仅是嗅探气味和在危险迫近时发出吠叫,还有放牧、保护畜群和寻找走失的牲畜等等。
我问灯笼爷:“这里的红军医院后来怎么样了?”
灯笼爷堆满皱纹的脸上显出悲戚神色,说:“听我老丈人讲,主力红军长征去了,敌人用几倍的兵力来“围剿”红军医院,医院保卫人员、乡亲们,还有狗群,在香獐隘上坚守了几天几夜,弹尽粮绝,除少数人活了下来,多数人都牺牲了。”说到这里,我看见灯笼爷粗糙弯曲的手指在不停地抖颤。
我读过不少革命史,很少有关于狗的记载,我就追问:“红军医院养的那群狗后来怎么样了?”
那群狗跟着红军伤员们生活,站岗放哨,追击敌人,双方建立了深厚感情。所以,敌人从香獐隘一露头,狗群就发出急迫的预警。一时间,枪炮声、爆炸声、厮杀声、狗叫声,惊天动地。但敌强我弱,红军这边多是伤病员,只能边打边退,最后退到了后山的悬崖边。狗们眼睁睁看着很多红军战士跳了山崖,眼前没有了生路,但狗群并没有显出惊慌,只见它们聚集在一处隘口,那只黄毛狗王威武地站在一处山石的高处,回过头来,大张着双耳,龇着牙,怒视着冲上来的敌人。狗王嘴牙指天,发出一声慑人的嚎叫,狗群也都跟着发出一片吼叫。那时刻,狗们背后是红日青天,狗王和它的伙伴站在山崖上的身影极像天降神犬。有关狗的传说,无论是在敌人当中还是在老百姓当中早已被渲染得神乎其神,眼前的一幕奇观更是把敌兵一个个吓得半死。进攻一时就停顿下来,这也就给挣扎在山崖间的部分伤病员争取了一线生机。
敌人慢慢缩小包围,几十条枪一齐对准了黄毛狗王。也不知是不是这些枪弹把它打飞起来,总之,随着震耳欲聋的枪声响起,这只狗王几乎同时弹跳起来,飞向天空,在青山映照的天上划出一道弧线,然后以奔跑的姿态向山崖下扑去……
灯笼爷说:“我老丈人当时就在炮火现场,趁着狗群把敌人拦住,他急忙带领最后一部分伤病员从险道上往悬崖下撤。但这悬崖上的路是香獐黄麂走的路,这些伤员攀藤扯葛,需要手脚并用,很多伤病员体力不支,又怕拖累战友,就摔下了悬崖。每说起这一段经历,我老丈人都会泪流满面,泣不成声。”
采药人带领一部分伤员突围之后,怎么也舍不下他的老黄狗,等敌人一退,就去寻找。谁都没想到,狗王受了枪伤,但它跳下悬崖时被挂在了一棵密枝浓叶的大树上,奇迹般活了下来。大黄狗死里逃生,它的难兄难弟大多被枪杀了,幸存下来的狗王几乎成了光杆司令。
还有一件事,采药人在和乡亲们安埋死难红军伤病员的过程中把形影不离的长烟袋弄丢了,没法抽烟,一坐下来就跟丢魂似的。“狗通人性”这话一点不假,老黄狗竟然能感应主人的心事,等它身体恢复之后,就出门去了。它跑遍了香獐隘采药人走过的山山岭岭,找遍了战场,竟然把那根长烟袋给找了回来。采药人感动得不得了,一把抱住老黄狗,像抱着心爱的女人,亲了又亲,揉了又揉。后来,采药人找了一包子弹壳,让镇上的铜匠把烟袋认真装饰了一下。烟嘴是子弹壳和一颗长长的机枪弹壳焊的,那烟锅是炮弹皮熔化了打造的。这根烟袋经过铜匠师傅精心打造,就成了采药人的随身武器。它可以抽烟,可以当拐杖,走夜路可以防蛇,到外乡去可以防恶狗,如果遇到了坏人,还可以防身。
灯笼爷拄着他的传家宝——烟袋拐杖,带我来到一处山湾。山湾里空气干净得无法形容,遍地青葱,到处开着新花,山风一吹,香气扑鼻,有蜜蜂发出一片嗡嗡声。山崖上有几个很大的山洞,像是嘶吼时张开的嘴,洞旁画着一颗巨大的五角星,是用香獐隘的红土画上去的,也不知是当年红军伤员画的还是后人画上去的。这里就是工农红军后方医院,前几年老促会新建立的纪念碑高耸在山冈上。灯笼爷在这里备有镰刀、扫帚和撮箕,他经常来这里捡扫渣草。不远处是几亩精心耕种的熟地,地边有一片坟地,那里睡着死去的烈士。灯笼爷说:“他们年纪轻轻,离开爹妈闹革命,连名字也没留下,就把命扔在了我们香獐隘!”他一面说着一面伸手把坟包上的野草一棵一棵拔去。
洞前有一丛红芍药开得娇艳欲滴,灯笼爷说:“这花是红军医院院长亲手栽下的。”山洞的上方开着五彩的花,蓬勃的葛藤攀附在崖壁上,有的垂吊下来,开出粉嘟嘟的花,每一个枝丫处都生出一根新枝,朝着自己向往的方向蔓延。采药人的坟紧挨着烈士们的坟,这是按照老人的要求,他们曾经生死与共,他要和红军烈士埋在一起。采药人遗言:“我要去跟他们做伴,继续为他们采药治病。”
灯笼爷轻声说:“我老丈人跟我讲,当敌人退走后,香獐隘还活着的人绕行到山下为红军烈士收拾尸骨,把他们一一抬上山,都安埋在这红军洞前,把他们和那些伤病没能治好而牺牲的战友们埋在一起。”他又指着旁边几座小坟,说:“这里埋的是那次战斗中死去的几只狗。”我们停下脚步,肃穆于墓前。我惊异地发现,这狗坟前立有一块显眼的石碑,上面赫然刻写着一个人的名字——覃章猛。
灯笼爷并未觉察到我的惊异,还在愤愤不平地说:“人都能评烈士,狗为什么不能评烈士?它们可都是为香獐隘立过大功的狗啊!”
其实,狗被授予勋章是有先例的。公元43年,罗马军队入侵不列颠岛时就带着狗,这恐怕是世界上的第一批军犬。尽管狗狗们战功卓著,但勋章都挂在了主人的身上。直到1943年,也就是说狗走上战场经过了1900年,在二战最激烈的时候,一只名叫奇普斯的军犬帮助美军攻占敌方机枪阵地并俘获意大利军人,因此才视同军人被授予一枚紫心勋章。只是这些历史灯笼爷不知道。
我就说:“狗是可以授予勋章的,狗也可以被称为烈士。”
灯笼爷望了我几眼,不屑地笑着说:“你说的顶个屁用!”
三
天一亮,栀子就砰砰地拍我的房门,“尖刀,走,帮我去查查水笕,肯定又是被那些该死的野猪给拱断了。”
栀子早晨起来去厨房,发现水缸里没了响声,水断了。他们家吃的是后山一眼山泉,水从石头缝里流出来,水量不大,但长年不干,足够一家人生活用水。据说当年的水很大,红军战士经常站在笕头下冲澡,像瀑布一样。山里人引水的办法很简单,就地取材,砍下粗竹,一剖两片,把竹节打通,一根接连一根,就能把水接引到家里来。长长的竹笕也方便了沿途的动物,动物在竹笕上喝水一般不会搞破坏,但野猪很豪横,有点像地痞流氓,它喝了水,再拱几下,水笕就被弄断了。
春天给大山涂抹青绿,太阳给山顶抹上一层金黄色的面霜,有几抹晨雾还缠在山腰,像年轻的情人缠缠绵绵舍不得早起。
我们刚走上山岗,栀子就悄声对我喊:“你快看!”一面用手朝对面山坡指去。啊!天底下竟然还有这般美丽的精灵。在阳光下,青山里,坡地头,一群花鸡,头上顶着一束金黄色的毛冠,小小的脑袋,颈部细长而灵活,身披五彩夺目大氅,腹部通红,细细的腿杆儿仿佛裹饰着黄金甲,特别是它那弓形的尾羽,近一米长,向后伸着,整个身形称得上精彩绝伦。
“小凤凰?!”
啊,我立刻明白过来,这种鸟学名叫“红腹锦鸡”,山里人称之为金鸡。山村里的人搬迁之后,野鸡家族最先前来收复失地,金鸡则紧随其后。它们今天大概是学成都人出来喝早茶,发现笕水没了,早茶喝不成了,就三五成群,在草地上晒太阳,散步,追蚱蜢、青虫、蝴蝶。有几只鸡在调情,公鸡抖动着翅膀,将长长的尾羽向天上翘起,抖动,屁眼外露,这神态既让人感到可笑,又让人想起京剧舞台上那些花脸武将们转台的热闹情景。最有趣的是公鸡走路的神态,昂首挺胸,把脚抬得高高的,然后慢慢向前踩过去,像出身豪门见识却浅薄的青年人走路,傲慢中显出犹疑。我在动物园里是见识过这种鸟的,但无论是颜色还是精气神,都不能跟这山野的金鸡相比。
大金毛很早就发现了金鸡群,它蠢蠢欲动,但因为没有得到栀子的指令,只好强忍着冲动。其实,自从受了枪伤,它的体能还没完全恢复,根本无法去追击金鸡,它这是雄心未泯,看到栀子和我在指指点点地谈论金鸡,就被本能支使,想在客人面前显摆一下,但事与愿违,它动了一下,伤口撕裂的疼痛立刻让它回到现实。它急得大叫几声,一下子就暴露了我们。金鸡王听到狗叫,立即发一声令,鸡群瞬间就消失在灌木丛中,像是过电影一样快。
回到家中,我对灯笼爷说:“我下次给你买几圈塑料水管来,把那竹笕换掉,就不怕野猪拱了。”说了这话,我立刻就后悔。我明明是来动员老人搬迁下山的,却说要给他买胶管上来,这不是鼓励他顽抗到底吗?
没想到灯笼爷立即就反对,说:“那不行的!”
我就奇怪了,塑料水管不是比竹笕要好得多吗?为什么不行?栀子见我茫然,就说:“你把水笕换成了管子,沿途那些鸟雀,那些野牲口去哪里找水喝哇?让它们都渴死?”原来,灯笼爷一家人考虑的不只是人的喝水问题,它还在顾想着森林里的那些鸟兽,它们也是要喝水的,水是上天落下来滋养万物的甘露,人人都有份。
没过几天,和这一家子混熟了,栀子就像一只金鸡,开始在我面前叽叽喳喳,跳进跳出,不时向我打听城里的情形,她说她好想看电影,想逛商场,想去公园。小姑娘不会撒谎,她说了很多话,其实只有一句话,她想到城里去看看。
我说:“那你为什么不继续上学读书?”
栀子闭了嘴,手抓衣角,眼光乱闪,朝我望了一阵,然后才说:“我爷爷一个人住在山上,我得跟他搭伴。”
哦,小小年纪的栀子要在山上给爷爷做伴。这样懂事,这样有孝心的好姑娘,她如果能上高中,再上大学,将来说不定能成为栋梁之材。我就问她:“你爸爸妈妈呢?”所有的大人见了孤单的孩子,总会这样问。但我似乎不该问这个问题,因为乌云忽然就遮住了太阳,栀子脸上的笑容像那群金鸡一样瞬间就消失了。她默不作声,过了一阵,觉得应该回答我,才轻声说:“从记事起我就没见过他们。”小姑娘的语气中含有某种无奈和埋怨,“也许我妈不要我了,也许在外面混得很糟糕,没脸回来。”
面对这样一个不大不小的姑娘,我的脑海里就是搜索不出“留守”二字,却蹦出了“遗弃”这个可恨的字眼,我一时不知道该说什么好。
下了一阵雨,山坡上的路很滑,脚踩上去不稳,但我们得去给大金毛采草药。我接连摔了几跤,栀子先只是觉得好笑,这么大的人还走不稳路?笑过又教我:“走山路,你不要直下脚,更不能朝着稀泥巴去踩。”
“那怎样走?”
“你要把腿杆儿放松,略微弯曲,侧身,脚板要稍微横着落地。”我试了试,还是不得要领。
“你们城里人,生来只会走大马路,真笨!”
我不知道她为什么会有这样的结论,可能是因为那些曾经上山来的城里人生活技能都不如她,便给她留下了这么一个印象。我这个城里人到了山里,除了嘴,确实样样都比这个小姑娘笨。她伸出手,干脆把我拉着走。她的小手柔软而有力,她通过手的力度和方向把很多信息传导给我。正当我胡思乱想之时,脚下突然一滑,接着就是一个仰天跟头,她先是试图拉住我,结果自己也摔倒了,这就摔出一片笑声。采药回来,我浑身摔得像泥巴牯牛,灯笼爷哈哈笑过,接过草药自去给大金毛换药,栀子赶快烧水找盆,让我洗澡换衣。
自从大金毛受了伤,栀子就没了保镖,没了伙伴。我看在眼里,趁回县城的机会,想给她弄条小狗回来。城里狗多,哈士奇、吉娃娃、萨摩耶。其实,这些狗都已不是正宗,它们混交,满街杂种。上天也许垂怜我,也许是关照她,让我意外地得到了一只小狗。我给它取了一个名字,叫萨摩雪。萨摩雪一来到香獐隘,就显现出惊人的天赋。当我把它从纸箱里拿出来的时候,是一只毛茸茸的小狗。它眨眨眼,先不是看人,而是看见了大金毛,它汪汪叫两声,尖声尖气,而且一下子就跳到了大金毛的身边,有点像外国女人见了朋友就扑上去拥抱。大金毛是乡下土狗,没见过世面,它吓得扭着受伤的脖子就跑,引得栀子一阵欢笑。
“这是什么东西?狮子猫?还是小狐狸?”灯笼爷问。
“这是宠物小狗,是‘尖刀’给我买的。”栀子不无骄傲地说。
灯笼爷听说这是一只狗,就哈哈大笑起来。“花钱买狗?还花钱去城里买条小狗!香獐隘上人不多,就狗多,家家都有。”原来,村子里的狗从来不用花钱买的,谁家狗娘下了崽,你想要,就去捉。因为狗们习惯乱交,狗娘一窝能生出不同花色的几只狗崽。你只要说,伙计,把你那只黑狗儿给我留着。对方就会说,伙计,等断奶了,你就来捉。村子里的狗就是这样发展起来的,规矩也是这么流传下来的。钱那样金贵,谁会花钱去城里买狗啊?
灯笼爷把他的茶壶递给我,请我喝茶,我愣了一下,这茶壶已经看不出是铜是陶,茶垢烟渍,那成色显露出很有些年纪了,栀子肯定是觉察了我的表情,知道我嫌脏,一把抢过茶壶还给爷爷,说:“爷爷,你自己喝,我给尖刀另泡。”
为了化解眼前的尴尬,我就不无骄傲地讲述是如何弄到萨摩雪的。在城郊路上,水滩里有一个小东西在挣扎,我以为是一只癞蛤蟆,走过去仔细一看,发现是一只小动物,大概是前面车上掉下来的,被泥浆粘糊着,已经认不出是猫是狗。我不能见死不救啊,就把那个泥糊糊的活物拎了起来,小东西软绵绵的,糊得没了鼻子没了眼,都快断气了。我把它拎到水里洗了洗,认出是一只小狗!我就把这湿淋淋脏兮兮的小狗抱回了家,用吹风机给它吹干了毛,没想到竟然是一只漂亮的小狗。我就想,难道天上的神仙也知道栀子正缺一个伙伴?
萨摩雪是香獐隘上第一只宠物狗,恐怕也是最后一只宠物狗。灯笼爷宽大的手把小狗抓起来,捏开它的嘴,朝里面吐了一点唾沫。据说只有这样,狗才从此认定新的主人,不会改换门庭。灯笼爷用另一只手挖了一坨崖蜜塞进它的嘴里,萨摩雪大概是第一次吃到蜂蜜,开始还挣扎,当它尝到了甜蜜的滋味儿,很快就伸出红红的小舌头不断地翻舔着嘴唇。
萨摩雪从喧嚣的都市来到这清静的山寨,仿佛被人丢到了荒岛,没有人群来欣赏它的美丽和娇俏,更没有狗群来陪伴,这让它很有些不适。过了很久它才安静下来,又慢慢感受到了自由自在的美妙。它在灯笼爷身边疯,跟在栀子后面跑,其他时候就陪在大金毛身边,像一对祖孙。香獐隘山清水秀,空气洁净,气候温润,真是一个康养的好地方。萨摩雪的眼光一天天变得清澈明亮,听力一天天深广,眼也看得越来越远,皮毛变得蓬勃顺滑,大金毛也在小伙伴的陪伴下奇迹般快速康复。
灯笼爷每天回到家都要吸一锅叶子烟,这是习惯,也是规矩。他不抽村子里曾经大片大片种植的白肋烟,也不抽烤烟,他抽的是香獐隘上祖传的一种蓝花烟,蓝花土烟比烤烟的叶片油性大,比白肋烟的叶片肥厚,晒干,搓碎,喷点香油,劲头大得很。每次都是大金毛给主人拿烟袋,爷爷一面抽烟,一面还在研究宠物狗。他在烟雾中问:“这狗好像和土狗大不一样,长相不一样,毛色不一样,有点古古怪怪。”
“它肯定不是土狗,可能是萨摩耶和雪松的后代,尽管不是纯种,却遗传了二者的基因。你看,蓬勃而厚实的毛发,小老虎一样的四肢,特别是那尾巴,不长不短,很灵动。”
“这样的狗,有什么用?”灯笼爷直白而不屑地对这只娇小漂亮的小狗发出了老农民式的疑问。
在农村,女人要支撑起一个家,得五大三粗,才抗得住三病两痛,狗也是。能打猎?能看家?能狩野猪?能看小孩?这狗一样也不行。
栀子说:“好看啦!”
灯笼爷大声说:“好看?好看顶什么用?!”
灯笼爷一生都在为生存而奔忙,他自己说:“我前半生穷快活,后半生快活穷。”他一生办过无数件大事,但没有几件是成功的。据说,当年,他被老黄狗咬着裤脚从水运队押上香獐隘,采药人张灯结彩,大宴宾客,宣布唐登龙正式入赘,赐名覃章理。办完这件大事没过几年,采药人就寿终正寝了。临终前,他把女儿冬梅和女婿覃章理喊到床前,郑重地摸出珍藏多年的三块银圆,说了自己在红军医院那一段最光彩的经历。但他隐去了后一段,后一段是冬梅后来才说给丈夫听的。采药人给红军医院做事那算不算正式参加了红军?采药人自己说是,政府的甄别人员说不是,采药人如何辩解都无济于事。再一件事,覃章理和冬梅婚后生了一个儿子,这个儿子会读书,但没赶上好时机,那时候,学校师资不足,儿子的书没读好,就外出打工去挖煤,开始几年还是赚了钱的,还讨了老婆。后来,煤洞里出了事,儿媳妇只送回来一罐骨灰,还送回一个婴儿,话也没说明白,就匆匆走了。
儿媳妇留下的婴儿是灯笼爷的孙女,也就是栀子。栀子是爷爷奶奶用土豆泥养大的,不知儿媳妇后来是否又成了家,估计也过得不大如意,因为她从没同家里联系过,也不问栀子的死活。
邻居们都走啦,搬下山去了,享福去了。一家一家走啦,人走了,猪走了,狗也跟着走了,但乡亲们的魂还在,房子还在,红军洞还在,那丛芍药花还在盛开。灯笼爷不肯走。村主任来做了几次工作,尖刀班也来过几次,“鱼对叉不对,锣对鼓不对”,灯笼爷油盐不进,就是不下山!他要守在这山上,再尖利的刀也刺不进他思想的堡垒。
我说:“爷爷,这栀子还小,歌又唱得好听,应该让她继续上学去,要好好培养她,她将来会大有出息的。”我打迂回战。
“都去城里,都不安心种地,那吃什么?”他这是说年轻人都进城去了,打工去了,都不肯在家种田了,他担心没有粮食吃。他也可能是想到了儿子,唯一的儿子曾经是他的骄傲和希望,是打工要了他的命,这是说不出的一块心病。
“难道让栀子就这样一直跟着你永远在山上种地、狩野猪?靠唱山歌找朋友?”我这样一问,发现灯笼爷眉头动了动,没有再说话。我突发奇想,说:“听说您老人家特别会唱山歌,能否唱一支给我听听?”灯笼爷朝我看了一阵,没有作声。
栀子说:“上一次来了几个人,说是采风,采了我爷爷半天的风,爷爷倔脾气,死活不肯唱。”
灯笼爷可能是不同意孙女说他“倔”,低声说:“这山歌讲究的是你唱我答,离了山,没了人,一个人有个啥子唱头?”讲完又补一句,“我是看那些人只是为了给自己写文章,我才懒得给他们唱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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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族文学》汉文版2023年第9期
李传锋,土家族,湖北省鹤峰县人,当过农民、基层干部、《长江文艺》小说组组长、《今古传奇》主编、州委宣传部副部长、县委副书记。曾任湖北省文学艺术界联合会常务副主席、党组书记、省人大常委会民宗外侨专委会副主任、省政协民族和宗教委员会主任等职。长期从事文艺期刊的编辑和出版管理工作。1986年加入中国作家协会,发表近千万字作品,主要写乡村小说、动物小说、历史小说,两次获得国务院和国家民委“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模范个人”称号,两次获得全国少数民族文学创作骏马奖,数次获省市级文学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