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为维护胜诉当事人合法权益,洛宁法院持续开展集中执行专项行动,9月14日早上6:30,执行局全体干警整装集合,按照既定方案,兵分多路火速奔赴执行现场。



“我拒绝‘挤牙膏式’还款”
赵某因养猪需要从韦某处购买猪饲料,并打欠条一张,承诺到期还款。后赵某并未履行承诺。韦某将赵某诉至洛宁法院。法院经审查依法判决被告赵某偿还所欠韦某的猪饲料钱,判决生效后,赵某以各种理由推脱,迟迟不肯履行生效判决所规定的法律义务。无奈,韦某向洛宁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此前,洛宁法院执行局干警曾两次拘传被执行人赵某,每次他拼拼凑凑都只拿出5000元,并拍胸脯承诺剩下钱款一定按时给付,转头离开法院后就继续推脱。
9月14日清晨,根据申请人提供的线索和执行局干警的前期摸排,确定赵某此刻就在家中,执行干警将其拘传至法院,被执行人赵某有了前两次经历,在去法院途中多次表示仅有5000元,并态度强硬,“要不要就这么多”。
他认为自己这次还了5000元就能继续推脱,但奈何“信任”已用光,申请人韦某表示不愿和解“他像挤牙膏一样,拘留一次还5000,我不接受”!执行局干警转达韦某意思,并告知赵某为其办理拘留手续,赵某面对强制措施,有些“慌了神”,原本“只有5000”的坚持开始摇摆不定,执行局干警趁机对其展开数个小时的沟通劝解及释法明理,被执行人赵某“幡然醒悟”并四处筹钱,在与申请人韦某沟通后,当场履行11000元。

您的母爱已“欠费”,请“充值”
王某(女)和张某(男)因婚前缺乏了解,婚后感情不和,诉至洛宁法院,洛宁法院经审查依法判处原告王某与被告张某离婚,其婚生子张某康由其父张某抚养,母亲王某承担每月300元抚养费。判决生效后王某连续1年未按时给付其子张某康的抚养费,共计3600元。张某向洛宁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清晨,执行局干警前往罗岭乡王某家中,并未见到王某且电话无人接听,就在执行局干警以为此次行动要“扑空”时,王某的哥哥告知了执行局干警其妹妹目前的详细居住地,执行局干警立刻赶回县城,按照其哥哥所说地址赶到附近并再次电话联系,最终找到王某。听明白执行局干警的来意后,王某也深表愧疚,骑在电动车上当场履行完所欠抚养费。


借款逾期不还,小核桃树来做担保
石某与洛宁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农商行”)签订一份300000元的借款合同。借款到期后,石某未能按时还款。农商行向洛宁法院提起诉讼,洛宁法院依法判决石某在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偿农商行300000元本金。但石某一直未履行生效判决。
农商行向洛宁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清晨执行局干警和农商行工作人员赶往石某家中,石某仍声称没有钱,还不起。协商一度陷入僵局,无奈之下,石某承认自己有13万棵小核桃树,可以等随后卖了钱还款。
“口说无凭,写一份保证书吧”。执行局干警说道。
“写了这份保证书你就不能私自卖小核桃了,否则就是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要承担刑事责任的,明白了吗?”
随后,在协商中,农商行工作人员退让一步,让石某先还款50000元,石某表示愿意立刻去筹钱,执行局干警暂时扣押石某的一辆汽车。
截止下午4点30分,本次集中执行行动拘传12人,拘留1人,执行完毕3件,和解执行10件,到位金额167400元。

执行行动持续进行中......
(来源:洛宁县法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