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照伟
自党的十八大以来,党对普法工作的全面领导显著加强,普法工作服务群众的成效突出,全社会的法治观念明显增强。本人供职于基层市场监管部门,在工作中切实感受到了广大消费者们与日俱增的维权热情。随着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的不断提升,如今的消费者可以通过各类平台进行消费投诉,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现我就如何处理基层消费投诉问题,提出一些个人观点。

处理基层消费投诉,要想成功且高效地化解纠纷,就要从法理和人情两个角度切入,以律法度量,则人人敬服;以温情止争,则社会和睦。作为市场监管部门的执法人员,我们一贯秉持居中调解的立场,调解纠纷时既要保障纠纷双方的合法权益,还要兼顾社会法益的实现。在基层消费投诉中,5000元以下的小额消费投诉占主流,其特点是虽然数量众多,但处理难度较低,故我们在处理此类纠纷时,只要把握好方式方法,就能确保调解成功又确保高效。
在处理投诉时,我们会依法告知商家被投诉的问题内容,并到现场进一步了解该纠纷产生的原委。我们在现场通过对商家提供的产品和服务进行检查,以确定其是否存在问题。通过检查,发现商家确有违法行为的,我们会当场固定好证据,向其宣读我们的处罚依据,并告知其法律后果,以强化商家的调解意向和守法意识。而后,我们再联系投诉人进行反馈,鼓励商家与投诉人积极联系,释放友好协商的信号,促成双方和解。
从投诉人的角度来看,我们督导商家认识并改正错误,通过道歉或赔偿的方式弥补了投诉人的损失,保障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给了消费者一个满意交代。同时,作为市场监管方,我们也会视商家的实际违法情况、认错认罚态度及投诉调解结果,依法对其酌情处罚,以维护和谐健康的市场环境。最后要注意到,处理消费投诉,不是谁闹谁有理,而是要依法决断。若经调查后查明投诉内容不实,也应维护商家合法权益,将真实情况及时反馈给投诉受理平台。
在诸多消费投诉中,有一些投诉的产生,主要是表达消费者对消费体验的不满。诸如“顾客投诉某金店工作人员态度不好、旅客投诉酒店服务不到位、游客投诉景区内销售的饮料未明码标价……”,处理此类消费投诉,重点要缓和买卖双方的对立情绪。正所谓“千里修书只为墙,让他三尺又何妨”,很多消费投诉并不存在严重的违约或侵权行为,而是消费者认为商家的服务不到位。故处理消费投诉,不仅要通过法律明辨纠纷中的是非对错,依法处置,还要缓和纠纷双方的对立情绪,督促商家提高服务水平,以促进双方握手言和。
大额消费投诉的处理步骤则相对复杂,我们在处理时,会请纠纷双方先行协商。我们通过旁听双方的协商内容,既可以了解实际情况,又可以实时提出调解对策。当双方协商无果时,我们再对纠纷进行法律层面的剖析,述明纠纷双方各自的权利义务,待双方冷静后做好思想工作,以缓和其对立情绪,最终提出双方都能接受的调解建议。如果遇到僵持不下的情况,必要时可请村、居委干部到场协调,发挥村、居委会协助基层治理的作用,通过多方合力去化解纠纷。
我们在处理消费投诉时,始终秉持“依法处理,以情止争”的工作初衷。做好消费投诉调解工作,既可以降低消费者的维权成本,又可以节约更多的司法行政资源,有利于我们共同营造和谐诚信的社会环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