姐夫是原告,小舅子是被告,关系亲近的两个人却因面临追究刑事责任并承担民事赔偿而致矛盾激化,为防止“赢了官司,丢了亲情”,洛宁法院从中倾力调解,让双方当事人握手言和,重拾亲情,还收到了当事人送来的锦旗,下面就跟小编来一起看看这起案件吧!

基本案情
郭某系罗某的亲姐夫,2023年2月,罗某与郭某因家庭矛盾,在郭某家中发生厮打。情绪激动下,罗某使用木棍将郭某头部及右耳打伤,随后郭某向公安局报案。
经司法鉴定所鉴定,郭某的损伤程度为轻伤一级,洛宁县检察院指控被告人罗某故意伤害罪。同时,郭某向洛宁法院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并提出巨额赔偿诉求。
耐心调解,终获两全
洛宁法院谭继东法官在收到起诉书后,第一时间调取案卷了解详细情况,通过查阅卷宗、实地走访,他觉得该案件不同于一般的刑事附带民事案件:一方面,被告人罗某的经济条件较困难,无力满足郭某所提出的巨额赔偿诉求。另一方面,双方关系原本较为亲近,一纸判决不但无法化解双方心结,甚至可能加深矛盾,导致夫妻不和、亲情断裂,更严重可能“毁掉两个家庭”。
基于此,谭继东法官秉承着化解矛盾,修复感情的原则,积极联合公安及被害人郭某住所地村委、村民上门调解,尽最大努力做双方当事人的思想工作,经过多方的耐心沟通和劝导,被害人郭某激动的情绪得到平复,他表示自己也不想因为这件事而闹僵关系,甚至离婚,当时提出巨额赔偿也只是太过生气,他愿意与被告人罗某达成赔偿协议,并自愿撤回附带民事诉讼。同时,郭某对罗某的行为表示谅解。
在本案的最终判决中,由于被告人罗某的认罪态度良好,并取得被害人郭某的谅解,洛宁法院依法从轻处理,判处被告人罗某有期徒刑10个月,缓刑一年。双方当事人都取得了较为满意的结果,双方家庭矛盾化解,恢复如初。

鲜红的锦旗代表了人民群众对法官辛勤付出的认可,也是人民群众对于司法工作满意与否的直接体现。今后,洛宁法院将继续坚持“法”与“情”相结合,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同时,感受到司法的温度。
(来源:洛宁法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