思考当下诗歌的问题根本困难在于,打开一些问题死结所迫切需要的,是在一个全新的问题层面、思维层面上来观照和解决问题。但这往往被一些不求甚解的人误解,他们以为时光倒流,又回到了一些挂满了他们曾经的荣耀和辉煌的陈旧问题上。这样,基本的结构性困境和悖论就是,需要被解决的问题,正在于需要去解决问题的头脑:今天需要的是从根本上破解和转换那种二十多年来被认为是天经地义的思考诗歌问题的思维方式本身。在这其间,我们时时感受到的是一种不断向内收缩的观念陀螺:它那貌似的自给自足和独立不倚,绝非真正的强大和稳固,它那匆促的身影,不管是洋洋自得还是无可奈何,只是维持了一种贫瘠的自律和脆弱的平衡。最多,只是画下了几道苍白、单调、复叠到令人眩晕的弧线,作为它唯一的生存轨迹:这么多年来,如果几代批评家连概念用语、遣词造句、文体文风都很相似,这肯定不是繁荣昌盛的标志。因此,某种不断加速的思维方式的涡流,掩饰不了其内部苍凉的文化风景,今天只有撕开那个疯狂的涡旋,才能把更丰富的东西放置进去。
一、走向一种肯定性的诗歌观念和文化主权
不知从什么时候开始,我们周围能称得上严格意义上的“诗学”的纯粹理论文字变得越来越少了。老一辈学者对于这种“基本原理”还坚持一种严肃的理论态度,不过即便是他们,要从这种基本理论走向具体的诗歌批评,也不能不自我“断裂”,其间的距离难以掩饰;80年代以来的一些先锋批评家(包括诗人兼职的批评家),三十多年来坚持以重复那少数几个诗学术语的方式编织其批评话语,并没有随着诗歌态势的变动开辟出新的理论格局;更年轻的一代批评家,上午写先锋诗人张三的评论,下午写政治抒情诗作者李四的评论,忙忙碌碌,疲于奔命……人们似乎形成了普遍的“共识”:理论必须建立在“文本分析”、尤其是对于当下诗歌文本的“文本分析”基础上,反过来,也只有从这种“文本分析”中“升华”和“总结”出的一些似是而非的“结论”,才算是“理论”;而如果这种“文本分析”的结果是“不做结论”“没有结论”的“结论”,那将被认为是一个更加高明的姿态……此外,深受这种“过度批评化”倾向损害的,不仅仅是理论本身,也包括诗歌史著作,一些本来是严谨和敏锐的学者,在面对诗歌、尤其是当下诗歌场域时也变得自信毫无,不得不写一些“战战兢兢”的诗歌史和“批评化”的诗歌史。当下诗歌场域背后这种深层次的解构性、否定性和“批评化”倾向,从批评家和研究者个体的学术路径、关注角度和思维风格的意义上讲,似乎也并无不可,但这种“过度批评化”的情形,作为弥漫于整个诗歌场域的集体无意识、甚至有意识的“价值”选择,却是一种深度的文化缺失和文化失落的标志。当下诗歌领域一向是强调“个体性”高于一切的,但在这一问题上,却毫无个性可言,“个体性”得整齐划一,“个体性”得毫无个性。
问题其实也就在这里,“过度批评化”的源头,恰恰不是对于一种本质同一性和抽象统一性的信念的丧失,当下诗歌领域从来不缺少这种自以为是的“信念”:比如上述不假思索就认定概念是“抽象的”、理论是“空洞的”的一知半解的认识本身,就正属于这种“抽象”、“空洞”的“信念”。“过度批评化”恰恰是源于对于进入一种思维的具体性和现实性的信念的丧失,恰恰是对于由此实践一种文化价值抉择和决断的勇气的丧失:由于害怕成为被攻击的靶子,所以不敢把根系深入土壤中生长成材,于是只能成为风雨飘摇中的朽木……一个概念、一种理论具有同一性、普遍性的意义,这可能是一个理论问题和一种理论抽象的结果,但相信一个概念、一种理论具有同一性、普遍性意义,将一个概念、一种理论赋予一种同一性、普遍性意义,这却不仅仅是理论问题和抽象思维,而同时也是一个价值立场和价值实践的问题。因此,恰恰是那些一上来就认定概念是“抽象的”、理论是“空洞的”的人,其思维方式被附着在这样的“概念”和“理论”抽象、空洞的“同一性”与“普遍性”悬浮之上,而这又恰恰是因为,他的“认定”本身从一开始,就仅仅是一个抽象的“概念”性认定,他的“认定”仅仅是一个空洞的“理论”性认定。
实际上,不要说是学术研究领域,即便是日常生活中的最感性的人,他也不可能不和某种“概念”性和“理论”性的思维打交道,而一种理论思考、一种学术研究之所以超过张家长、李家短的生活闲谈,就在于它能够将这些“概念”和“理论”赋予丰富充实的内容。这种内容上的充实和丰富,不能靠敷衍塞责一些生活表象、一些“文本分析”来实现,而是只有概念才能赋予概念以充实丰富的内涵,只有理论思维才能实现理论思维的具体化。黑格尔曾经写过一篇《谁抽象地思维?》的随笔:一个卖鸡蛋的老太婆,因为顾客说她卖的鸡蛋是臭的,所以她将顾客七姑八大姨从头到脚数落了个遍。黑格尔因此做出结论说:“她这就是在抽象地思维,仅仅因为女顾客说了一句她的蛋是臭的,得罪了她,于是就把女顾客全身上下编派了一番——丛围脖儿、帽子到衬衫等等,从头到脚,还有爸爸和所有其他亲属,一切都沾上了那些臭蛋的气味……”进行抽象思考是容易的,因为此时思维只需要在片面性中驰骋就够了,只需要把思维的支离破碎当成灵感飞溅,把在日常经验和表面现象的泥沼中拖泥带水当成是思想的丰富性:对于经验事例来说,批评是具体的,但对于理论思维来说,批评是抽象的,“批评化”的思维背后,只是一个尚且没有思维的真理性和价值确定性的片面性和抽象化的东西,所以它只能悬浮于这种抽象性当中,割裂在种种片面性当中。
上述那种“过度批评化”的问题,当然不是一个学术文体上的、表面上的问题。它远不是仅仅体现在学术性的文体和思维方式的层次上,它同样是新诗有史以来就带有的一种文化神经质和文化强迫症,是一种深深地侵入新诗、尤其是新时期以来的当代诗歌的文化基质(而不仅仅是诗歌理论和诗歌研究领域)的文化基因——这也是“过度”的意味之一。当下诗歌领域好像是反映了当代理论和当代文化领域的一些观念潮汐,但它的根本问题在于,当这些观念武器所指向的庞大结构已不复存在的时候,当下诗歌却没有在一个新的文化秩序中构建起自身的文化-价值的实质性,甚至根本没有想到过这样的构建。这里所说的文化价值,不是指80年代的一些“主义”反这个、反那个所反对的那个“文化”和“价值”,也不是具体的诗歌和诗人个体所崇尚或消解的文化“价值”,而是指当下诗歌场域本身在整个文化秩序中的实质性、实体性位置:缺少这样一种文化价值的实质性和实体性,连加入当下文化伦理和文化政治秩序的游戏资格都没有,而只能是在文化秩序的边缘,成为一个靠不断自虐性地解构和虚无化自身的文化价值来取悦大众的文化小丑。所以这种“过度批评化”最终是一种“自我批评”和“自我批评化”:当下诗歌场域的文化实质,整体上其实一直是一种否定性、解构性、“批评”性的价值,或者说,是把否定性、解构性、“批评”性本身当成价值的文化价值。不管是由于新诗的成长史还是别的什么原因,这在其他文体比如小说、散文领域当中是不可想象的。
当下诗歌领域的这种普遍批评化、深度批评化否定了理论的正当性,否定了理论思维的正当性,就等于说诗歌永远不再能够从整体上作为一个认识对象进行思考,就等于说诗歌永远不再能够超越语言形式和文本的实证主义视野,作为一种实质性、实体性价值或价值实体来加以把握。而这也就意味着,事关当下诗歌、甚至新诗的总体性、根本性的重要问题,永远没有被认知、思考和解决的可能了。这不是说,这些问题都已经解决,甚至根本就不存在这样的问题,谁敢断言关于新诗的这类问题都已经解决?甚或根本就不存在这样的问题?是这样的问题不存在,还是我们不愿意去作这样的思考、甚至根本就没有能力去作这样的思考?因为无力去思考这样的问题,所以借“解构”和“后现代”的名义以求一叶障目,否定这些问题的正当性;正因为对于这些问题假装视而不见,所以我们的确只剩下了一大堆鸡毛蒜皮的问题,似乎真有些零零碎碎的“解构”和“后现代”的味道了;于是,这样一类大而无当的问题,看来确实是不合时宜了,理论都是“抽象”的、“空洞”的,看来确实没有什么用处了……抛开一开始的根本性的偏离和谬误,这里构成了一个表面合理的循环论证或论证的循环。但就像一个尖脚的陀螺可以在飞旋中暂时保持平衡一样,这里的论证也只有在这种论证的循环中才似乎是“合理”的。然而,这个循环是一个恶性循环,当下诗歌陷身于这一类循环当中,变得日益不知道自己是谁、自己要什么、自己将走向何处,尽管它自我感觉良好,甚至如一些人认为的,是处在新诗历史上“最好的”阶段和状态中。
这里就涉及到了上面所说的根本性问题(以及在这些问题上的偏离和谬误),而且这些问题似乎不是纯粹的“理论”上的问题,而是由理论问题所表征、关联和带出的根本性问题。这些问题,不是靠敷衍几句“解构主义”和“后现代”的陈词滥调就可以回避掉的。时至今日,只有一些不知今世何世的人,才会仍然把“解构主义”和“后现代”当作时髦的东西挂在嘴边,而越是把这些挂在嘴边的人,越是与今天的现实如隔山岳,就越接近不了今天的问题性所在。流行的看法和习惯的做法,似乎是说这些问题可以先搁置、先放在一边,先解决那些能够解决的问题。其实,随时随地都能够解决的问题,肯定是些无关紧要的问题;每个人都有“解决能力”和“问题意识”的问题,解不解决其实都问题不大。所以事情恰恰相反,可以“悬置”、可以放一放的是一些鸡毛蒜皮的小问题,但在这些事关新诗整体的根本问题和重大问题上,我们必须严肃认真地对待,否则,陀螺脆弱的平衡与稳定的幻觉一旦被打破,带来的将是整体性的倾倒与颠覆。在这里,问题的大小、轻重之分,不是“理论”和“批评”的表面形式、写作文体上的区分,而是说理论的可能性,只能建立在上述那种总体性的、根本性的问题意识和整体化而又具体化的思维方式上,以及这种问题意识、思维方式背后的肯定性的文化观念、文化主权和文化主体意识上。
二、理论重建与诗歌文化主体性的重生
从一个“批评化”的实证主义视野看来,只有文本和语言形式才是“实实在在”的,才是诗歌“本身”,才是“本体”,除此之外的所有问题都是虚幻不实、大而无当的,都是空洞的、没有用处的,因此也都是可以忽略不计的。说理论建立在写作或“文本分析”的基础上,基本道理当然是这样,但也只是“基本”的道理,如果对此过于刻舟求剑,那本身就是一种太过于扁平化的“抽象”思维,本身就是一种太缺乏“理论”、甚至理智头脑的表现:刘勰如果地坚持当下性的“文本分析”,那《文心雕龙》将是一部关于“雕绘满眼”的“齐梁体”和宫体诗的文学理论;康德的《判断力批判》当中倒是进行过同时代诗人的“文本分析”,但那是一些不入流诗人的歪诗——大概在某些人看来,像《文心雕龙》和《判断力批判》这样的文化山脉一样的巨著也都没有什么价值,因为其中没有多少“文本分析”。一个缺乏基本的理论头脑的人,就像是一个不懂音乐的人,一看到乐谱就将其还原成1234567的阿拉伯数字,并且总觉得,他自己只要认识这七个数字就也算是音乐专家,总觉得别人讲了半天也没讲出什么新东西来(从这七个数字着眼,当然无论什么样的乐谱也超不出这七个数字)。就像乐盲只能看到阿拉伯数字而看不到音乐一样,其实在“理论盲”的视野里,世界上根本就不存在“理论思维”这么一回事。因此不少人以为只要写过几首诗、看过几篇小说,再加上紧盯文本“本身”“本体”的催眠式的实证主义眼光,就可以当文学和学术研究领域的南郭先生。实际上,理论从来都不是那几个抽象枯燥的数字,而是飞旋于数字之上的音乐,至于数字何以能够变成音乐,这其中包含了太多的南郭先生们所无法理解的东西,包含了他们永远无法管窥蠡测的一片完整的天空:对于音乐来说,构成其现实性与具体性的,从来都不是阿拉伯数字本身,而是以数字方式固定下来的整个音乐家、乃至整个时代的生活形式和文化现实。所以,要改变这一切,首先需要改变的就是那种执着地粘在文本“本身”“本体”之上的实证主义眼光,需要改变的正是那种太过“非理论化”的思维方式、尤其是对于理论本身的认知和理解方式。
理论的可能性,只能是基于一个文化实体的自我表象的完整和文化主体自我意识的健全。但所有这一切的前提,也是当下诗歌乃至新诗整体上所最需要的,就是一种不断去实现自我肯定的文化实质性和实体性,是诗歌整体上作为一个文化场域和文化实体的自我决定权力。因而完整和成型的诗学理论,从现实的层面上看(而不是纠缠于谁先谁后的起源问题),就既是这样的文化主体性和文化主体意识的前提条件,也可以看成是这样一种文化主权的实现标志。我们曾经制造出无数有关诗歌的鸡毛蒜皮的“问题”和“主义”,但对于新诗和诗歌总体性与根本性的重要问题却如盲如瞽、装聋作哑。这样的一些事关新诗的总体性和根本性问题,是靠“文本分析”就能解决得了吗?是靠“批评化”的所谓“理论”和诗歌史就能理解和处置得了吗?是靠形式主义的“诗体”和局部性的“技艺”问题所能范围得了吗?在作为整体的新诗的文化存在问题和文化实质性确立之前,任何形式主义和局部性的原则和规范都只能是一厢情愿的假设。当然,这些问题不仅仅是理论问题,但没有总体性的理论意识和问题意识,这样的问题本身根本就呈现不出来,更不要说解决了。因此,对于理论的需要,不是一种体系的癖好和理论拜物教,而是只有一种“完整”和“健全”的理论意识,和具有成型和“完成”状态的理论,才可以把“文化”作政治本体论上的整体性来进行理论把握,才可以把“文化”作为具有政治性真实的现实来进行思考。由此出发,理论才能映射一种完整的、具体的(而非概念上的)文化-历史思维的主体性,才能表征一种决意进入其“定在”现实的文化意志。只有从这样的现实的理论意识着眼,从诗歌领域的文化主体性出发的文化视野才具有实践的可能性。因此,理论不仅存在于形而上的、思辨的真理推论之中,理论也可以是一个文化问题和文化结果;它不仅可以作为一个抽象的概念体系来解决,它同样可以指向文化主体性、文化政治和文化战争的层面。后者是一个远远大于理论自身的文化实践空间,但正因此,它反过来不断地给理论以实现场所和机会,而理论本身也成为这个文化空间状况的某种标志和反映。明确这一样一种关系,对于不知所措的中国式理论思维和把贩卖“范式”当作理论创造的中国式“理论”来说尤其重要。
人们常说一种“介入性”的写作,介入的前提,必须是一个现实的文化秩序的主体,必须具有一种文化主体性,如果自己本身只是一个客体,那就只有被书写、被规定的资格,就根本谈不上什么介入。只有一种自我离间的效果在诗歌的文化实体内部产生,只有当主体具有自己规定自己的客观性能力(而不只是主观的情绪和意向)时,才能表现出一种现实的和坚定的主体性。在朦胧诗时代,诗歌整体上还有一种文化焦虑感,这种文化焦虑感在朦胧诗中是种普遍的现象。这种焦虑来自于既往的历史记忆,也来自于对于现存秩序的质疑和批判。在别的地方,笔者曾经把朦胧诗的这种文化主体性称为“心理主体”,朦胧诗从地下到国外的活动轨迹,也都是不见容于当时的文化秩序的表征,朦胧诗的主体意识因而成为一种“心理主体”。在当时的意识形态语境下,他们仿佛被取消了作为历史性主体的实践能力,他们仿佛是一些漂浮的精魄,只能进行写作的“心理实践”,而在现实的文化秩序中找不到自己的位置。这种文化焦虑的最后是进一步对诗歌本身的质疑,这在第三代诗歌中达到一个极致。从这一点上,“新生代”的诗歌对于朦胧诗倒有一种继承性,那就是它把那种由于文化焦虑而来的质疑和批判精神发挥到了极致。上世纪90年代以后,“放逐”一词,被使用得太多。从文化主体意识的角度讲,“放逐”也有两种情况:一种情况是诗歌从整个社会生活的比较重要的位置上放逐;另一种情况是从诗歌和诗人的主体意识中放逐。就前一种情况而言,诗歌在整个社会生活和文化秩序中比较重要和比较中心化的位置,只是相对而言的情形,统观世界诗歌史,诗歌真正能够处于文化秩序和文化权力的核心的时候是少之又少的。但不是中心,不等于诗歌不能从自己出发,以一种自觉的主体性的意识书写社会生活、介入文化秩序。中国当代诗歌在80、90年代以来的所谓“放逐”,主要是第一种情形中的从一个相对受关注的位置上的“放逐”;但即使处在一个社会文化生活的寂寞的边缘,也不等于就要自暴自弃地从主体意识中“放逐”。这两者不应该相混,但90年代以后的诗歌,很不幸地正是处于这双重的“放逐”状态中。因而整个90年代以来的诗歌,都笼罩在一种悲情之中。当时核心的诗歌批评语汇大概就是“边缘”、“边缘化”之类,人们在各种场合、各种条件下,以各种不同的表述方式,反反复复地描述这种“边缘化”的悲情状态。与朦胧诗由于种种压力被迫的放逐不同,90年代以来的诗歌基本是一种整体上的自我放逐——主体意识的放逐也不可能是别的放逐。90年代以来诗歌最大的文化失落,在于它不仅放弃了中心,也放弃了文化的主体性,滑入一种被书写、被无穷“客体化”的失重状态当中。如果是因为第一种意义上的被迫的“放逐”,也自怨自艾地沦落为第二种意义上的主动放逐的话,那这本身也正是当代诗歌在文化主体意识方面缺少生存真实感和不成熟的表现。
文化主体性的领域,也直接就是文化价值领域,因为价值就是主体性的价值。文化(价值)没有负值,在包括当下诗歌在内的文化价值领域,一种并非是肯定性的文化价值,一种只是解构性、否定性的价值,充其量只是一种隐喻意义上的“价值”,而并非任何实质性的价值和价值实体。如前面所说,理论的可能性,不是建立在对于概念和思维的抽象同一性、普遍性的空洞信念基础之上,而是建立在对于某种文化价值的确定性信念的基础上的,至少是建立在以这种概念和思维的同一性和普遍性,是可以把握某种实质性和实体性的文化价值的确定性的信念基础上的:如果每个人都宣称自己的价值立场是正确的,这自然不可能是事实,但这并不能证明相反的情形,即这里没有正确的立场,或根本就不存在“正确”的可能性;反过来,如果每个人都认为自己的喋喋不休并不正确或者根本不可能是正确的,都要求别人不要把自己所说的一切当回事,那我们真真切切地得到的,将是一群思想小丑和一片文化废墟。因此,在超越“后现代”“多元化”这类我们时代的另一系列的流行病的基础上,理论思维本身将一个时代的壮丽的文化格局和实践景观映射进自己的思维结构,固定为自己的概念体系,它本身就是现实性的构造和实践性的组织。没有了它,生存将缺少一个层次,理解将缺少一个支点,思想将缺少一种高度,就像是坠落在黑暗的深渊里的爬虫,只能去咀嚼那无边无际的腐朽的时光,还总以为别人讲理论讲了半天也没讲出什么来,还总以为自己才是历史“真实”和生存“真相”的掌管者。所以,正是南郭先生们自己的“抽象”化、简单化的理解,把他们挡在了理论门墙的外面,放任这种对于理论的认知和理解的泛滥,带来的将不仅是理论本身的损失,而且也将是一个时代和一种文化的残缺。因此,在这一点上,是需要我们认真对待,引以为戒的。
三、“伪问题”背后的“真场景”:无法还原的文化战场
一个理论失范和分崩离析的时期,注定把握不住真正的问题性所在。当我们检点三十多年来中国诗歌的“问题史”时,最直观的感受,是一种置身于流沙之上的失重感,而且这种感觉越到后来越明显:在早期,比如像朦胧诗时期,那时候还可以看到一些近乎真刀实枪的论争,但近些年来,提出一个问题、提出一些口号变得越来越容易,容易到让人怀疑提出者本人是否自己相信是那么回事,是否仅只是一种自娱自乐。导致这样的变化的原因,当然不全是、甚至主要不是诗歌本身所能决定的,但我们无可否认的是,诗歌面对的是一个“娱乐化”的思想场景,诗歌本身的问题空间已经被高度“娱乐化”了:在这种情况下,每个人都有一个“观点”,每个人都有一种“看法”,就像大众媒体的“互动环节”、“互动栏目”发条短信就可以表达一个“观点”、进行一种“参与”一样,人们随时随地都可以轻松愉快地表达自己的学术“观点”和“观念”,并且总会“谦虚”而又“严谨”地附带说明它们的“不成熟”性质。这其中的逻辑是,不管“观点”本身如何,发布观点的“权利”神圣不可侵犯;同时,这在另一个方向上也就意味着,不论是什么人、什么样的“观点”,就算是柏拉图的观点,它也不过就是一个“观点”而已。在这里,我们几乎要被其“民主参与”的庄严和“个体权利”的尊严所打动,然而,这些都不过是由民主文化所包含的那种浅薄的乐观主义所演绎而来的一种娱乐大众(诗歌大众、学术大众)的行为。在这种情况下,任何真理探究的意志力及其严肃性,都被永无止境地延宕在“自由交流”、“平等对话”的伪民主的其乐融融的氛围之中。如果谁把这一切真的当成是在探讨真理和实现文化民主、学术民主,那就太幼稚了。
在今天来说,任何诗歌问题、问题的提出与解决方式以及问题探讨者本身,都不可能超脱于这一情景之外。因此,如果要从这样的情形出发问及诗歌问题的真伪,当然也不是不可以,但可能更重要的,是首先需要考量这个问题空间、思考空间的“真”、“伪”情况。没有一个大的参照坐标,具体问题的真伪也无从断定。但问题就在这里,这个消解一切问题的严肃性和重量的、娱乐化的思想空间,正是我们必需要面对的最眼前的现实;它把一切问题都弄得似是而非,但它本身却毫不含糊地构成今天的问题探讨的最真实的前提。这其中于是就包含了一些并不总是很容易区分清楚的层次关系。但有一点是肯定的,那就是,无论诗歌也好,还是诗歌问题的探讨也好,都不可能自外于这个问题空间和思想场景,我们不可能避开这个“虚假的”、“不真实”的诗歌问题提出、展开与思考的空间场景,另寻一个更“真实”的思考场所和思维空间。实事求是地讲,诗歌对于这个“娱乐化”的空间无足轻重,后者不可能为诗歌辟出一方净土,诗歌也不可能简单、直接地改变它。
如此说来,只能是从诗歌自身找问题和找出路。实际上,当下诗歌的“问题”如此泡沫化地增殖,其实只是说明了一个问题,那就是我们的诗歌还远远没有抓住自己的真正的问题,还远远没有通过牢牢地盯住自己的问题、以自己的“问题性”去介入和书写文化秩序的主体性权能,而只是无穷无尽地延宕于外在问题和他性问题的因缘聚散、流转变迁当中。不管是有意还是无意,是情愿还是不情愿,是主动还是被动,诗歌已经把自身的问题性娱乐化了。所以,这里就需要从另一个维度上重新检讨一个由来已久的问题。很长时间以来,人们对于诗歌的公共性和自主性,或他律和自律的问题,一直争论不休,争论不休的结果就是不了了之,或者得出一个他律和自律“辩证统一”式的结论。但实际上,即便是“统一”,也不应该是这样一个不偏不倚、“二一添作五”的“统一”,这样的“统一”,只是说明我们的思维总体上仍然停留在一种观念死角的意识形态封闭性当中。因此,要走出这种封闭性,就应该走向“辩证”的第三项,这也就是说,当下诗歌应经历一个由“他律”、“自律”到“律他”的文化意志和文化主体性的问题意识方面的根本性转换:他律——自律——律他。
也许有人会认为,在今天这样一个诗歌备受冷落和“边缘化”的时代,提出一种“律他”的愿望,无疑是一种谵妄的空想。但实际上,恰恰因为是在一个娱乐化的文化和思想语境中,诗歌只有坚持一种“律他”的文化意志和文化主体性,才能结合进真实的文化秩序和文化伦理之中。这是迟早都需要迈出的一步。当诗歌丧失了这种“从自身出发”、“以自身为标准”、“存在于自身的边界之内”, 不断将自身的文化尺度和文化法则投射进整个文化领域的问题意识时,那它就只能被无穷地“客体化”,沦为一个不断地被规定、被书写、被生产的文化“客体”和文化“商品”。它因此变得问题重重,问题套问题,但首要的问题是没有找到属于自己的真正问题。前些年,一些前辈诗人所痛惜的尚属缺如的新诗自身的“传统”,大概也可以从这样的一个维度上去理解:所谓的“传统”,就是一个以自身为尺度的、价值自洽的领域,新诗的“传统”,就是一个新诗自身不必张皇失措地到处参照他者的标准,可以自在自为地生存于其间的文化空间。新诗自身急迫地呼吁这种“传统”,正是这种意义上的“传统”缺席的症候,而所有这一切本身,总体上只是又一次印证了一个新诗迄今不被接纳的(中国古典诗歌)宏大传统的自给自足、令人妒忌的自洽性。当然,新诗本身尤其是当下诗歌领域也不断强调着一种“自律性”,这种“自律性”与宏大传统自在自为的自洽性似乎有一种表面形式上的类似,但这其间的关系,就像狮子和兔子的关系一样:狮子的自洽是森林之王的自洽,兔子的自律只会危殆其身。这种关系就像狮子为什么强大、兔子为什么弱小一样,本身其实并没有什么道理可讲,但新诗所缺乏的,无疑正是中国古典诗歌传统那种仿佛本身就是一种文化体系的、自我论证、自我决定的强大文化主权和文化主体性。而这里首要的问题,又是新诗根本不敢、也不愿正视自身的文化价值的实质性和实体性,只是在对于后者的不断消解中寻求自身确立的合法根据,安慰自己并“娱乐”他人。
在这样的情况下,诗歌只能在“自律性”的诉求中向着诗歌的“本身”、“本体”自虐性地无穷后退,但实际上,眼前这个世界正在以其自身的逻辑、至少是反逻辑的逻辑,时刻召唤诗歌以其“自律性”变成其中的一个文化“客体”、一个文化“商品”。然而,在这样一个世界中,诗歌的自律只能是一种不断地自我放弃、自我退缩的“自律性”,诗歌的“自律性”只能是一个文化小丑的“自律性”。所以,当诗歌宣布以自身的“自律性”与娱乐化的世界和平共处时,其实已经败给了这个世界。一个“娱乐化”的世界从来不是“公共性”的,从来不是“他律”的,娱乐从根本上说是“自娱自乐”,是“自律性”的狂欢。因此,要求“公共性”与“自主性”、“他律性”与“自律性”的“和平共处”,就像要求火与水、羊与狼“和平共处”一样:当将“公共性”与“自主性”相提并论时,已经是“公共性”的失败;当将“他律性”与“自律性”等量齐观时,已经是“自律性”大获全胜。缺少了“自主性”的“公共性”、缺少了“自律性”的“他律性”,只能蜕化成一个文化空壳和纯粹的彼岸性;而缺少了“公共性”的“自主性”、缺少了“他律性”的“自律性”,则只能在令人眩晕的过度诠释的螺旋中,越来越变成一种概念性的贫乏:今天,当我们凝视类似“语言本体论”、“个人写作”之类的提法时,在它们失去现实针对性和策略意义之后,只能是一些不堪入目的扭曲、畸形、贫瘠的概念弹片和概念残骸。时至今日,如果诗歌仍然执著地抱定这些早已不知所谓的东西不放,那就只能是在这样一个娱乐化的世界中变成一个文化小丑。所以,这里留给诗歌的出路,只能是从“律他”的文化意志和文化主体性出发,以文化实体的主体性溶解“公共性”的空壳,以实质性的文化主权对抗在“他律性”的神学,将“公共性”和“他律性”变成诗歌的文化地平线和文化疆界的“内部”问题,在诗歌问题意识的“内部”重新完成某种“统一”。以上这样的说法,似乎回到我们似曾相识的一些概念游戏当中,但人们之所以厌倦它们的空洞,恰恰因为它们仅仅是“概念”的空转。所以,今天应该做的,也是本章强调的重心所在,正是如何把一些实质性的文化内容、文化价值吸纳进来,将这些“概念游戏”变成一场从诗歌自身的文化主体性出发的文化政治和文化战争。
诗歌可以不是文化世界的中心,但不能不具备自身的一种文化主体性;诗歌不一定是崇高的,但不能没有自己的价值尺度——正因为把这一切混淆起来,使得很多人已经不再敢于旗帜鲜明地坚持什么,唯恐由此而显得过于“悲壮”、甚至滑稽。但实际上,这一切完全可以做得理智而平静。事实上我们有理由相信,大部分真正的诗人,不管他在生活的其他方面如何顺世随俗,起码在他作为诗人、面对诗歌问题时,至少仍然是在含混不清地坚持着某些标准和尺度,至少仍然默默地坚信诗歌与某些东西之间是不可调和的:如果诗歌从文化意志和文化主体性的维度上重新凝聚起其文化实体性和价值实质性,那诗歌与眼下这个娱乐化的世界之间就必将是一种没有“中间环节”和“缓冲地带”的(文化)政治性冲突。当我们把诗歌自身的“问题性”的发条调紧到这样一个程度时,我们就会发现,一些具体问题的真伪考量可以先放一放,摆在人们面前的,首先是一种文化价值的捍卫和争夺的问题:对于康德来说,可以把一切哲学问题最终归结为一个“什么是人”的先验人类学追问;但对于拿破仑来说,最紧要的问题,并非是推究“人”的本质和“人”的概念的理论问题(反过来他也并不害怕在理论问题上犯“本质主义”的错误和受到“不合时宜”的嘲笑),而是如何调动“将军”和“士兵”这些具体的、现实的“人”,以求赢得战争的胜利。对于诗歌来说,相应的道理不言而喻:今天的诗歌面临的首当其冲的问题,不是去检点“问题”仓库,而是如何去面对一个真实的文化战场。
曾经愤世嫉俗的诗歌,不知从什么时候开始,变得十分“宽容”而又“优雅”,看到“文化政治”、“文化战争”这类字眼,肯定不少人会摇头。本书希望的是人们能够回到一种关于诗歌的文化真实感上来。近几年来,网络上都能够不断展开对于这个“体”、那个“体”的抨击,虽然这种抨击本身不是没有问题,但从根本上看不见得比诗歌圈子内部的一些人更糊涂。所以,希望这类问题能够教育我们:不要幻想通过无数的“文本分析”和“批评”实践,我们最终一定能获得关于诗歌的真知灼见,思想的沙漠之下并不一定埋着真理的金子;不要过于自以为是地假定我们对于有关诗歌的一些基本问题、重大问题的悬置一定是明智的,那很可能是“盲人骑瞎马”的愚蠢;不要幻想诗歌和任何东西都可以调和,诗歌不是在任何情况下都可以和这个文化世界和平共处,价值冲突不可调和……理论的失重本身,是我们包括诗歌在内的生活方式、生活世界改变的表征,当需要一种“过渡批评化”的诗歌问题思考和诗歌思维方式,来代替理论和理论性的问题意识时,那正是我们的生活方式、生活世界成为碎片的时候,而诗歌领域本身并不外在于这个世界。在这一切成为又一种被书写的“题材”之前,我们应该先问一问,诗歌本身还有没有一种文化的分量,否则,诗歌就只是以自身毁灭的方式来与那个旧的文化领域和价值世界同归于尽,以为之殉葬的方式再现了那个关于破碎性和虚无性的题材。因此,在这样的问题意识面前,就今天来说,首先需考虑的是诗歌应以何种方式来与这个世界共处,以获得自身的价值支点和文化重量。
张大为,天津社会科学院文学与文化研究所研究员,主要从事政治哲学、中国思想文化、文艺理论等方面的研究。主要著作有《元诗学》(大众文艺出版社,2007)、《理论的文化意志——当下中国文艺学的“元理论”反思》(天津社会科学院出版社,2009)、《天津文学史•十七年卷》(主编,天津人民出版社,2011)、《当代诗学的观念空间》(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15)、《东方传统:文化思维与文明政治》(上海三联书店,2015)、《20世纪中国新诗理论史》(合著16万字,人民文学出版社,2015)、《诗思的文化格局——中国新诗的“文化”反思》(天津社会科学院出版社,2016)、《元文论:基本理念与基本问题》(天津社会科学院出版社,2017)、《走向文明诗学》(天津社会科学院出版社,2018)、《文明诗学》(天津社会科学院出版社,2019)、《高继珩集》(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20)、《中华文明的诗性轴心》(天津古籍出版社,2022)、《文明理性与文明诗学》(天津社会科学院出版社,2023)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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